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 创新服务方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鹰潭市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创新服务方式工作方案》经市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组织实施。
(此件主动公开)
鹰潭市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
创新服务方式工作方案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创新服务方式,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力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鹰潭,奋力谱写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鹰潭篇章的重要任务。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精神,加快推进整合我市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创新服务方式,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三大四聚”发展路径和“六强四动一保障”工作思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以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抓手,以基层为重点,在鹰潭全面建设小康进程中,加快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趋势、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具有鹰潭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确保公共文化服务与全市实现全面小康的发展目标同步。
(二)工作目标。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确保到 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保公平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显著增强。
二、具体任务
(三)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推动文化设施按人口密度、结构、需求均衡布局,科学规划项目建设,逐步形成主城区和中心镇15分钟、一般村镇20分钟的“公共文化服务圈”各级政府要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市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四馆,区(市)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三馆,有条件的区(市)建有非遗馆(厅)。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专题博物馆、美术馆。到2020年,实现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建成符合标准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鼓励公共文化机构在城市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分支机构、服务网点。[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文广新旅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四)合理规划布局。全面摸清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现状,衔接市和当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分布、人民生产生活需求,按照均衡配置、规模适当、位置合理、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要求和“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合理规划布局公共文化设施。[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文广新旅局、市体育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五)明确建设方式。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通过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不搞大拆大建、重复建设。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重在完善、补缺,对少数尚未建成的空白点进行集中建设;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依托城市社区(工业园区)、行政村党组织活动场所、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废弃厂房、农村祠堂、新建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以及其他城乡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在明确产权归属、保证服务接续的基础上进行集合建设,并配备相应器材设备。在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中完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服务设施设备。推动公共文化场馆、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在务工人员集中的工业园区、企业及厂矿建设分支机构、服务网点。[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
(六)落实建设标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必须落实《江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实施标准(2015-2020年)》。乡镇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新建站应400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功能达到“三室一厅”的标准:图书阅览室(包括电子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教育培训室、管理和辅助用室、多功能活动厅,配套建设文体广场,面积、功能达到相应标准;村(社区)统筹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五个一”建设标准:设有1间多功能文化活动室、1个文体广场、1套全民健身路径器材,1套简易音响设备、1套应急广播系统(含山洪等灾害预警功能)。文体广场面积500平方米左右,建设用地不足的街道(社区),可以通过共建方式达到规定的面积要求。文体广场要配备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身边好人榜、公益广告牌、体育健身设施和灯光音响设备等,有条件的地方可搭建戏台舞台。[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文广新旅局、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文明办]
三、明确功能定位
(七)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着眼于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按照《中共鹰潭市委办公室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鹰办发〔2016〕15号)和各地实施标准,由区(市)级人民政府结合自身财力和群众文化需求,制定本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目录,重点围绕文艺演出、读书看报、广播电视、电影放映、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方面,设置具体服务项目,明确服务种类、数量、规模和质量要求,实现“软件”与“硬件”相适应、服务与设施相配套,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各成员单位]
(八)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分布在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实现人、财、物统筹使用。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依托,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数字平台为载体,提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和数字博物馆等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以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等基层信息平台的作用,广泛开展政策宣讲、理论研讨、学习交流等党员教育活动。推进区域内公共图书资源共建共享和一体化服务,建立以区(市)级公共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服务点的图书馆服务体系,整合农家书屋资源,设立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基层服务点,纳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和使用,推动村(社区)及薄弱区域图书借阅自助服务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提供应急广播、广播电视器材设备维修、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等服务。推进基层体育健身工程,丰富基层体育设施资源,提高文化体育设施的综合管理利用水平。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引导和动员群众自发开展各类日常健身活动,形成全民健身的社会风尚。[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市文广新旅局、市体育局]
(九)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要结合当地党委和政府赋予的职责任务,延伸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开展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园区农民工科学素质行动、“青年空间”文体活动、法治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与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相融合,提供集书报阅览、文体活动、技术推广、教育培训、电子商务、信息发布、事务公开、就业社保、养老助残、妇儿关爱、人口管理等于一体的一站式、窗口式、网络式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各成员单位]
四、丰富服务内容和方式
(十)丰富产品和服务内容。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在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广泛开展政策解读、专题报告、百姓论坛等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和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推进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和乡贤文化建设,举办道德模范展览展示、巡讲巡演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民族歌舞、传统体育比赛等民族民俗活动,打造“一乡一色、一村一品”等基层特色文化品牌。增强综合性服务功能,开展艺术普及、全民阅读、法治文化教育、科学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和就业技能培训等。培育和扶持群众文化团体,兴办读书社、书画社、乡村文艺俱乐部,组建演出团体、民间文艺社团、健身团队以及个体放映队等,结合重要节假日、重大节庆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加强对广场舞等群众文体活动的引导,倡导开展规范、文明、积极的广场文化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引导所联系群众积极参与职工交流、青少年课外实践和妇女文艺健身等文体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各成员单位]
(十一)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畅通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渠道,根据各级政府出台的基本服务项目目录设置公共文化服务“菜单”,开展“订单式”服务,提升服务效能。实行错时开放等措施,提高场地利用效率。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务工人员和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文化服务,打造一批特色服务项目。广泛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流动服务点,开展文化进社区、进农村和区域文化交流等活动。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利用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和产品,为基层群众提供数字阅读、文化娱乐、公共信息、技能培训等服务。推广文化体育志愿服务,广泛吸纳热心公益事业、具有文体技能的团队和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落实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关于集中选派干部到村(社区)担任第一书记及其他职务帮助指导工作以及市文明办做好“文明生态示范村”结对帮建工作的机制,选派优秀干部及市级骨干文艺团体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结对子”,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各成员单位]
五、创新运行管理机制
(十二)明确各方职责。区(市)人民政府在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中承担主体责任,要整合资源,把面向基层的各类公共文化资源纳入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合理配置、集中管理、优化服务。建立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由市、区(市)统筹规划,乡镇(街道)组织推进,村(社区)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宣传文化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分工合作,共同推动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各成员单位]
(十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各区(市)政府要结合《中共鹰潭市委办公室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鹰办发〔2016〕15号)和各地实施标准重点围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运行方式、服务内容、人员管理、经费投入、绩效考核、奖惩措施等重点环节,制定工作准则、工作人员名册、开展活动登记表、服务规范等规章制度,健全标准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实现设施良性运转。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各成员单位]
(十四)鼓励各方面力量参与建设管理。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拓宽社会供给渠道,丰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内容。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捐助设备、资助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及采取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方式,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发挥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与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使用,加强群众自主管理和自我服务。健全民意表达机制,依托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小组会议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民主协商,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发展的重要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保证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文广新旅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
六、加强组织实施
(十五)制定实施方案。各级政府要将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作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对接相关规划,结合我市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物业进乡村试点等工作,尽快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总体思路、具体举措和时间安排。[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十六)加大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标准,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上级财政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通过转移支付重点对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备购置和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予以补助。结合中央财政支持,对绩效评价结果优良的地区予以奖励。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政策。[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体育局、市住建局]
(十七)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中共鹰潭市委办公室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鹰办发〔2016〕15号),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落实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每站配备有编制人员1至2人,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政府购买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公益岗位每村(社区)不少于1名文化管理员(文化辅导员)。鼓励“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等专兼职从事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工作。定期开展培训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各成员单位]
(十八)开展督促检查。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纳入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加强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由各级文化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动态监测和绩效评价机制,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探索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引入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和使用中群众满意度差的地方要进行通报批评,对群众满意度高的地方给予表扬并总结推广经验。[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