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征兵工作的意见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兵员征集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建设世界一流军队、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是法律赋予各级人民政府的神圣职责。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为引领,不断提升青年参军热情,征兵工作取得明显成绩,为部队输送了一大批优秀人才。但全市征兵工作受高校数量少、征兵机制不完善、激励措施滞后等因素影响,大学生参军入伍数量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有效破解征集高素质兵员难的问题,切实推进新时期征兵工作创新发展,实现我市征兵工作“一稳、两升、双提高”,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目标,现就加强全市新时期征兵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加强新时期征兵工作组织领导
加强征兵领导。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聚焦备战打仗,深化兵役服务,总揽全局,统筹整合力量,为新时期征兵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各级部门、兵役机关和高校要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将大学生征兵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依法履行征兵工作职责,真抓实干,务求实效。高校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做到责任明晰、人员到位、工作落实。
强化责任分工。新时期征兵工作必须突出大学生征集重点,要实行征兵工作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兵役机关、高校主要领导为征兵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体系,逐级分解大学生征集任务,层层签订大学生征兵“责任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加强指导协调。要坚持把征兵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基层,重点加强院校和基层单位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在全市范围开展“一带一”精准动员活动,全市所有专武干部必须带一名以上大学毕业生、民兵营(连)长必须带一名以上大学生(含新生、在校生、毕业生)上站体检。
二、把握关键环节,努力提高新时期征兵工作质量效益
提前筹划部署。兵役机关要尽早主动与教育部门、属地高中学校、高校搞好工作对接,协调统筹好大学生征兵工作与教学工作的时间衔接。教育部门要配合兵役机关,调查摸底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及高中应届毕业生的潜力底数,提供大学生基本信息,便于一对一、面对面的精准宣传发动。要做好高校毕业生征集预征预定工作,切实提高大学新兵质量。
深入宣传发动。各级要抓住国家纪念大学生征兵10周年系列活动等时机,组织系列征兵宣传活动。在宣传重点上。要把高校和高中毕业生作为征兵宣传主阵地,特别是今年大学毕业生要作为主阵地的重中之重,实现对高校和大学生“两个全覆盖”。在宣传内容上,以宣扬余江区连续60年无责任退兵典型经验为动力,及时向适龄青年特别是大学毕业生推送征兵信息、宣讲优惠政策。在宣传手段上,在用好海报、电视和报社宣传平台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微信朋友圈、公众号等新媒体,发挥自媒体的强大功能,宣传好、传播好鹰潭征兵工作。
倡导良好风尚。要大力宣传征兵优惠政策和优秀军人成长成才的典型,兵役机关要常年宣挂在部队成长成才、立功受奖典型图片及事迹,让全社会学习典型、崇尚军人。要一人不漏落实送“光荣军属”牌和喜报、走访慰问、扶贫帮困等制度,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倡导“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良好风尚。
三、完善政策措施,着力健全新时期征兵工作制度机制
落实现行政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四十的标准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其家庭优待金在应当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年分别增发百分之三十、百分之二十、百分之十。畅通大学生参军入伍绿色通道,落实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的“四优先”政策;落实好学费补偿、退役复学后转专业、就业服务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创新激励措施。出台《鹰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细则》,落实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专场定向招聘政策,根据鹰潭市大学毕业生退役情况,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定向专场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设立“国防奉献激励金”,激发广大大学生报名应征入伍。从2019年起,在应享受的优待金基础上,给予当年从鹰潭市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含直招士官、女兵)每人一次性奖励1.5万元、在校大学生(含女兵)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高校新生(含女兵)每人一次性奖励0.5万元,其奖励经费均纳入各区(市)、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财政预算范畴,随义务兵第一年优抚金发放。各区(市)、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报销在外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本人返乡应征、大学新生到外地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的交通费。
实施征兵奖惩。为调动基层征兵工作积极性,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征兵任务,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的征兵工作先进基层武装部,奖励专项经费1万元;在完成征集任务基础上,每超额完成一名大学毕业生,奖励该基层武装部经费0.1万元;受省级以上(含省级)表彰的征兵先进个人奖励经费0.3万元,受市级表彰的征兵先进个人奖励经费0.2万元。以上奖励由市征兵办结合征兵“五率”量化考评情况实施,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列入年度征兵工作经费,军分区及人武部的现役官兵、文职人员、职工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征兵“五率”量化评比,当年排名最后3名的基层武装部,乡镇主要领导在各区(市)征兵工作大会上作检讨,连续两年排名最后3名的基层武装部,乡镇主要领导在全市征兵工作大会上作检讨。
保障征兵经费。各级要根据新时期征集新任务新要求,增加征兵工作经费,确保市级体检站顺利组建运行,县级体检政审工作正常开展,年度预前训练有序组织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专场定向招聘等工作有效落实,所需征兵工作经费列入各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部门预算,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负担。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