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种业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是促进我市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46号)精神,提升我市现代种业的保障供应能力,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发展壮大种业为目标,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整合现代种业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增加现代种业投入,强化市场监管,快速提升我市现代种业保障能力、良种推广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人才为根本、资本为纽带、产学研融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全面提升我市现代种业发展水平。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建设2万亩优质常规水稻和1万亩其它农作物的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种子生产基地,确保农作物种子市场的有效供给,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良种在农业增产中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建成一级畜禽良种扩繁场3家以上、二级畜禽良种扩繁场5家以上,建成省级水产原良种场5家以上,基本建成与现代畜牧业、水产业相适应的良种繁育体系;建立1~2个具有地方特色及规模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企业;构建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种业服务支撑体系,提高种子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确保现代种业安全。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种业创新能力,培育现代种业企业。
1.突出市场主体作用。通过市场机制优化壮大种业企业规模,推进种业产业化进程,提升种业企业在育种、成果转化、市场开发等方面的能力,集群集聚发展,培育壮大1-2家市场竞争力较强的种业企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2.培育壮大种业企业。支持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种业,鼓励种业企业间的兼并重组,鼓励大型优势种业企业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壮大一批育种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现代种业企业,支持优势种业企业开拓市场,加强种业合作交流。鼓励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引进先进育种技术和优势种业资源,支持科技人员按规定参与创新创业政策,所取得的育种成果及品种推广数量等种业创新项目,可以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等)
3.建立种业行业协会。建立鹰潭市种业行业协会,制定协会章程,充分发挥种业行业协会在现代种业发展中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积极开展企业之间、企业与科研单位间、企业与生产农户间的交流与合作,帮助企业做强做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市民政局等)
(二)加强种业生产基地建设,增强良种供给能力。
1.提升种业基地生产能力。科学布局种业生产优势区域,建立优势种业生产保护区,实行严格保护。重点加强优质常规水稻等优势区域良种繁育基地的规划建设,建立以水稻、中药材(夏天无)、食用菌、花生、绿肥、畜禽、水产等本地优势种业基地。对优势种业生产保护区的农田水利、烘干晾晒、仓储加工等公益性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生产条件。依托邓家埠水稻原种场及市农科院技术支撑,加强优质常规稻、杂交稻及食用菌等新品种培育、试验、示范及推广力度,按照“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种业企业向优势种业生产保护区集中,鼓励种业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种业生产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
2.提高畜禽、水产的供种能力。培育壮大畜禽育种基地,引进完善外来种猪场,加强种禽场、种羊场以及特色畜禽繁育基地建设,在全市建设完善种畜禽场8个以上。培育壮大市级现代种业企业,提升改造省级以上水产原种场5家,新建或改扩建水产苗种扩繁场1-2家,年生产淡水渔量突破20亿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
(三)完善种子储备调控制度,提升抗灾减灾能力。
在国家和省级种子储备体系的基础上,启动市级种子储备,重点储备早熟杂交早稻种子、地方特色的本地优势农作物种子,保障灾后恢复生产和市场调剂。将种子储备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年度间实行补充滚动周转。种子储备任务通过招投标方式落实,“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要积极主动参与投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
(四)严格品种管理,确保种业安全。
进一步规范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品种保护测试、转基因农作物安全评价和品种跨区引种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益性推广体系,加大支持种业企业新品种的推广力度,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主导品种,提高良种覆盖率。提升改造主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建立品种区域安全性试验点,形成覆盖全市粮食主产乡镇的品种区域安全性试验体系,完善农作物品种种植风险跟踪调查和风险评估机制,及时确定不适宜种植品种的退出。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强化品种权执法,加强新品种保护和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五)加强种业市场和质量监管,提升种业服务水平。
1.建立健全种业质量监管体系。严格种业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依法纠正和查处骗取审批、违法审批等行为。加强种业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和日常执法,加大对种业基地和购销环节的管理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2.提升种业质量监管能力。强化市种业质量监测中心职责,规范种业检验工作;建立县级种业质量检测检验室和县乡种业市场信息监测网点,加强种业质量监测,提升种业监管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把现代种业发展列入现代农业发展领导小组工作的重要内容,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现代种业发展中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强化市县两级农业部门的种业管理职能,加强种业管理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现代种业育种创新工作,鼓励种业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开展技术合作,构建现代种业科技创新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品种测试和试验、种业检验检测、种业信息监测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市、县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完善信息监测网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发展现代种业的项目资金,进一步整合市级有关政策性资金,重点扶持“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新品种研发、提纯复壮,支持引进国内外先进育种技术、设备和高端人才,促进现代种业企业发展壮大;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农作物、畜禽、水产等特色繁育基地给予一定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
(三)强化政策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源投向种业,政策性银行加大对种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实施国审、省审新品种后补奖励政策,建立良种繁育基地和科研成果孵化转化基地,落实种业企业用地、用水、用电等优惠政策,落实高新技术种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种畜禽进口免税优惠政策,实施杂交水稻制种保险费财政补贴政策,将符合条件的种子播种、收获、加工等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银保监局等)
(四)强化监督管理。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套牌侵权、制(繁)售假劣种子(种畜禽)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深化品种试验管理创新和品种审定制度改革,做好同一适宜生态区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的引种备案和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工作,加强品种种植风险跟踪调查和风险评估,完善审定品种撤销机制。加强对进出境种子、种苗、种畜禽的检验检疫。完善种业全程可追溯机制,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建立种业纠纷处理应急机制,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制,客观公正调处种业纠纷,确保农村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