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鹰府办字〔2019〕91号
发文日期:2019-07-24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鹰潭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四五”(2021-2025年)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科学制定并实施好“十四五”规划,对于我市实现“小市大为、跨越赶超”、加快建成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鹰潭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国家、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的更高要求,紧抓“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和赣东北扩大开放合作等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机遇,坚持优化经济结构、强化创新驱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围绕关系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大问题开展深入研究,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完善区域主体功能调控,推动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合理提出“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战略重点、目标任务和实施保障等,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鹰潭提供可靠的规划保障和科学的政策指引。

编制原则

1.坚持改革创新。立足经济发展实情,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在规划编制的方式方法、规划内容和表现形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既要广泛应用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提高规划科学性,又要创新规划表达方式,增加规划可视化元素,提高规划亲和力。

2.准确把握政府与市场关系。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凡是市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少编或不编规划,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主要针对关系发展全局且存在市场失灵的重要领域编制规划,明确战略意图、重点任务、重大布局和重大政策。

3.坚持前瞻性与操作性并重。坚持着眼长远与立足当前相结合,既要以五年规划为主,还要考虑更长时期发展。同时,要加强规划之间的衔接,总体规划要发挥引领作用,专项规划要准确把握行业的发展重点与方向;要充分考虑规划编制对象的特定属性和实际情况,在规划内容中切实体现重点项目和政策措施,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4.坚持开放、民主编制规划。各方智慧是编制好规划的源头活水,集思广益是规划编制成功的关键。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扩大民主参与、广开言路,充分借助现代信息平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最大限度地集中全社会智慧,使规划编制过程真正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围绕建立全市“十四五”规划体系,协调组织和统筹推进市、区两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等编制工作。

(一)编制市发展规划(规划纲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入手,明确“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战略任务、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市发展规划是全市各级各类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市发改委牵头,各区(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二)编制区(市)规划。区(市)政府按照全市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编制本地区“十四五”规划。区(市)规划依据市发展规划制定,既要加强与市发展规划和市专项规划的衔接,又要结合区(市)实际,彰显本地特色。〔各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市发改委协调指导〕

(三)编制专项规划围绕细化和落实市发展规划对特定领域提出的战略任务,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且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的市场失灵领域编制一批市级“十四五”专项规划。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编制目录清单,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市发改委综合协调)

三、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

参照国家、省的总体安排,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前期研究、形成纲要框架、起草和征求意见、论证报批四个阶段。

(一)前期研究阶段(2019年7月—2020年2月)。

1.开展课题研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机构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市有关部门可结合基本思路研究和专项规划编制,另行组织开展课题研究。(2019年7月启动,11月提交中期成果;2020年1月底前结题)

2.提出重大事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市)研究提出需要纳入国家、省“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即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和重大政策),报市发改委汇总。(2019年7月25日前市发改委将重点内容的初步考虑报省发改委;10月25日前将重点内容最终稿报省发改委

3.起草规划思路。市政府各部门从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出,研究提出行业(领域)“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2019年10月底前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汇总后,研究提出我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2019年8月至2020年2月)

(二)形成纲要框架阶段(2020年3月—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前)

1.开展规划调研。各区(市)和市直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职责,就“十四五”规划重大目标、重大任务、重大项目等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后报市发改委汇总。(2020年4月底前完成)

2.开展建言献策。通过市内主流新闻媒体开展全市规划建言献策活动。(2020年4月至9月

3.研究论证重大工程项目。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研究提出一批拟在“十四五”期间启动建设的具有新时代重大标志性工程和重点民生项目。(2020年4月至9月)

4.起草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在规划基本思路的基础上,研究起草 “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2020年5月至 10月)

(三)起草和征求意见阶段(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后—2020年12月)

1.起草纲要草案。根据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对纲要框架进行完善充实,形成规划纲要草案。(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2.征求社会各阶层、各界别人士意见。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企业家和群众团体意见建议。(2020年11月中旬前完成)

3.组织修改完善。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经与省规划纲要衔接后,对规划纲要进行修改完善。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四)论证报批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全市两会召开前)

1.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审议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2021年全市两会召开前)

2.根据市委、市政府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市人大审议规划纲要草案。(2021年全市两会召开前

市级专项规划原则上要与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2021年6月底前全部出台。区(市)规划纲要编制要基本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同步,2021年上半年报同级人大审议后发布,并报市发改委备案。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

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具体承担研究编制全市总体规划,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直有关部门是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细化落实市发展规划对重点领域、重点任务、重大举措等要求,切实强化专项规划的支撑作用。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紧密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市)是本地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抓紧启动编制工作,主动衔接,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同,进度安排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保持一

(二)组建工作专班

以市发改委为主,适当从各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具体承担规划纲要编制任务。同时也可充分借助外脑,联合第三方机构共同编制规划纲要,为高质量编制好“十四五”规划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落实人员经费

地各部门要相应制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专班,组织配备知识结构合理、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规划编制队伍。各级“十四五”规划(含专项规划)编制和课题研究等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