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鹰潭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鹰府办字〔2019〕94号2019年07月27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因机构改革及人事变动,现根据工作需要对鹰潭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人:张子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黄海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段建龙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员:毛晓荣  市人社局副局长

                  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向阳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支队支队长              吴泉友  市司法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余国龙  市住建局副局长

              赵永华  市房管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占志平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任发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继红  市国资公司副总经理

刘太印  市总工会副主席

吴国华  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由毛晓荣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鹰潭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鹰潭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人社局负责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牵头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真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6〕33号)和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细则的通知》(鹰府办发〔2016〕40号),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级人社部门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会同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纠正和处理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承担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加强并指导各级发展改革委对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严格审批,未落实资金来源的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将拖欠工资失信企业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成员单位依法依规联合惩戒。

市公安局负责协同市人社局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指导各级公安部门做好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线索的接收立案和侦破等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市司法局负责指导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支持、引导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追讨欠薪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指导、督促拖欠工资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还款协议,并由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建立完善、便捷、高效的维权机制。

市财政局负责按规定及时下达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拨付、监管工作,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市房管局负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审验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将不低于20%的月均工程款作为人工费预存到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资金充足;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开发企业,限制办理商品房预售、网签备案,不予办理商品房初始登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各级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建筑市政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规范建筑市政领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全面执行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规定,推进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交通运输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做好交通运输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规范交通运输建设领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督促施工企业全面执行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规定,推进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市水利局负责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各级水利部门做好水利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督促施工企业全面执行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规定,推进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市人民银行负责协调各金融机构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社保卡实名制支付,引导金融机构对欠薪失信企业在贷款、融资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市国资公司负责督促所属投资项目认真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措施,解决好所属投资项目欠薪事项。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各级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以小微企业为重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引导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结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查处的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范畴。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市总工会负责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劳动保障法律监督作用,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工会建设,逐步提高基层工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能力;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解决拖欠工资问题,随时了解掌握本级本系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发现欠薪问题积极协调解决;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涉及工会系统评先评模等活动中予以限制。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办公室,鹰潭军分区政工处;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群众团体,

新闻单位;驻鹰各单位。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9年7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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