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鹰府办字〔2019〕102号2019年07月31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鹰潭市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精神,切实解决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简称“两类学校”)发展滞后问题,努力办好公平优质的农村义务教育,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9〕1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教育大会要求,以办好公平优质的农村义务教育为核心,将办好两类学校作为实施教育强市战略、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要求。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和管理,及时有效解决两类学校在规划布局、经费投入、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乡村教育质量,为实现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合理布局,提升办学效益。把农村学校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建设中统筹考虑,切实优化网点布局,妥善处理好学生就近上学与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关系。

2.坚持重点保障,补齐办学短板。坚持底线思维,实施底部攻坚,紧紧围绕两类学校需求,重点保障两类学校资源配置,切实补齐两类学校软硬件短板,确保两类学校正常运行。

3.坚持内涵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配齐配强乡村教师作为重要抓手,把运用“互联网+教育”作为有效载体,全面提高办学水平。

三、工作目标

确保到2020年,两类学校布局更加合理,短板基本补齐,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经费投入与使用制度更加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学校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两类学校教育教学和提高教育质量实际需要基本满足,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优化网点布局。

1.坚持“既有利于为学生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又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要求,因地制宜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2.由各区(市)政府、管委会统筹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完全小学布局,修订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

3.在人口较为集中、生源有保障的村单独或与相邻村联合设置完全小学;地处偏远、生源较少的地方,在村设置低年级学段的小规模学校,在乡镇设置寄宿制中心学校,满足本地学生寄宿学习需求。

(二)改善办学条件。

1.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两类学校特点,加快补齐办学条件短板。

2.由各区(市)政府、管委会摸清底数,对照两类学校建设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的要求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事求是确定建设项目和内容,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多渠道筹措经费,落实建设资金,加大两类学校建设力度。

3.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通往两类学校的道路建设,完善交通管理和安全设施,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4.加大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在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乡村小规模学校配建教师周转宿舍;交通较为便利、距离相对较近的地方,在乡镇寄宿制学校内或周边集中建设教师周转宿舍,保障教师基本工作和生活条件。

(三)强化师资建设。

1.根据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等情况,统筹配置两类学校教职员工,保障两类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要。

2.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实行编制倾斜政策,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确保平均每个教学点至少有1.5名教师编制;对寄宿制学校根据教学、管理实际需要,通过统筹现有编制资源、加大调剂力度等方式适当增加编制。

3.落实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政策,并优先满足小规模学校需要,保障乡村教师职称即评即聘。

4.严格执行教职工编制标准,严格教师准入,按照核定的编制,及时为两类学校配备合格教师,保障所有班级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保障小规模学校少先队辅导员配备。

5.定期遴选一批乡村教师到城镇学校跟岗实习培养,推进城镇学校教师定期轮流到乡村学校任教。

6.实施“银龄讲学计划”,支持乐于奉献、身体健康的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利用“专递课堂”等远程教学信息化手段,解决偏远学校任课教师缺乏问题。

(四)保障教育经费。

1.强化县级政府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发展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向两类学校倾斜,统筹兼顾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2.落实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和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

3.完善小规模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根据实际在小规模学校间合理统筹安排公用经费,实行账目单列、规范管理、合理统筹,确保足额用于小规模学校。

4.加大教育经费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力度,重点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向两类学校适当倾斜,落实乡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等政策。

(五)提高育人质量。

1.充分发挥优质学校、优秀教师作用,运用互联网等资源,加大对两类学校的帮扶支持力度,努力提升育人质量。

2.完善城乡学校对口支教制度,建立城乡学校“手拉手”对口支援关系,广泛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力争到2019年底,全市60%以上的乡村学校都有城区学校对口帮扶;到2020年底,全市每一所乡村学校都有城区学校对口帮扶,切实做到真帮实扶。

3.结合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要求,引进或开发慕课、微课等课程,提供丰富优质在线教育资源,保障两类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课程。采取同步课堂、公开课、在线答疑辅导等方式,促进两类学校师生与优质学校师生共同在线上课、教研和交流。

4.挑选县域内经验丰富的教研人员、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赴两类学校开展经常性指导,提高发展和应用“互联网+教育”水平。

(六)提升管理水平。

1.创新两类学校管理制度,切实提升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地方、学校、教师、学生等方方面面的积极性。

2.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管理,确保2019年完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核查确认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

3.推进乡镇中心学校和同乡镇的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实行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制。推进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教师集中生活、轮流任教制度,将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教师作为同一学校的教师“一并定岗、统筹使用、轮流任教”。统一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推进教师集体教研备课,统筹排课,音乐、体育、美术和外语等学科教师可实行走教。

4.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每年8月底以前,县级政府与乡镇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与属地义务教育学校层层签订控辍保学工作目标责任书;每年3月举办义务教育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每学期开学后,县级教育、司法、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等控辍保学重点部门开展不少于1次定期协商。

5.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教育关爱体系,建立翔实完备、动态更新、分类管理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健全优先保障、精准帮扶等制度,加强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受教育情况全过程的管理。加强教育关爱,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加强同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

五、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2019年7月-10月)。

各区(市)、管委会编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上报市政府审批后报省政府备案。

2.第二阶段(2019年11月)。

根据《江西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标准》和《江西省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近期标准》,各区(市)、管委会编制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规划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

3.第三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11月)。

各区(市)、管委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及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规划、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确保到2020年,两类学校布局更加合理,短板基本补齐,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

4.第四阶段(2020年12月)。

各区(市)、管委会对本辖区内两类学校建设情况进行验收总结,2020年12月31日前将两类学校建设工作总结上报市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领导小组。

六、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教育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委编办、人社、财政、住建、自然资源、发改、司法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鹰潭市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教育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两类学校在规划布局、经费投入、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各区(市)、管委会应成立相应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领导机构。

2.切实落实各部门的职责任务。

按照两类学校建设的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应明确责任分工,健全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机制,确保任务落地生效。

教育部门:负责优化学校网点布局,制定专项规划,确定建设项目和内容,制定并执行具体实施计划。

编制部门:负责两类学校教师编制的核定。

人社部门:落实和完善两类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和工资待遇政策。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两类学校公用经费,安排项目建设资金等工作。

住建部门:负责施工图纸审查备案,招投标监管,施工许可证核发,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土地划拨和土地报批等工作。

发改部门: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可研评审及批复等工作。

司法部门:负责依法实施两类学校的建设。

3.健全责任机制。严格落实义务教育“省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设区市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机制,把办好两类学校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体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

4.完善督导评估。建立完善两类学校质量监测和督导评估机制,将两类学校纳入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动态监测和优质均衡督导评估认定。已通过基本均衡评估认定的区(市)、管委会接受督导复查时应包括两类学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为每所学校配备责任督学,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充分发挥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和限期整改制度的作用,督促改进,以评促建。

附件:鹰潭市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鹰潭市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蔡  江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汪  磊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小丽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胡 浪   市委编办副主任

    曹建彬   市人社局副局长

    辛 勤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样龙   市住建局副局长

    郑云霞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邹林峰   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李水全   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教育局局长陈小丽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教育局调研员张进龙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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