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惠民一卡通”应用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惠民一卡通”应用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鹰潭市“惠民一卡通”应用系统
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应用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18〕62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保障“一卡通”应用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等文件的通知》(赣人社〔2019〕109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鹰潭市推进“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工作要点〉的通知》(鹰办发电〔2019〕18号)和《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惠民一卡通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府办字〔2017〕169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便民水平,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从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和日常生活出发,以社会保障卡(电子社保卡,下同)为载体,按照“部门职能不变、上下左右兼容、政府补助进卡、全省范围通用”的原则,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惠民资金发放、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交通等民生领域的广泛应用,努力实现全市城乡居民“人手一卡,一卡多用、一卡通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依托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财政、民政、扶贫等部门信息系统与制发卡一体化系统的对接,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对“惠农一卡通”和社会保障卡功能进行整合和拓展,将所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实现各类补助资金和待遇精准发放、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监督。(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信息办、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局、市农粮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住建局、市残联等;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
(二)推进就医全过程“一卡通”应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医保、卫生健康、医院三方数据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完善医疗机构医院信息系统与制发卡一体化系统数据共享接口应用,实现使用社会保障卡实名挂号、诊疗、检查、查询、审核、住院、结算等就医全过程“一卡通”。(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信息办等;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三)拓展社会保障卡身份凭证功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精神,将社会保障卡作为个人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公共服务办事窗口、酒店住宿、景区景点、体育文化场馆等办理业务的有效身份证件。(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和旅游局、市体育局等;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信息办等;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四)推进电子社保卡签发应用。电子社保卡以实体社保卡为基础,与实体社保卡“一一对应、唯一映射”,是社保卡线上应用的有效凭证。充分利用社会保障制发卡一体化系统与人社部卡资源管理平台对接,通过鹰潭政务服务APP、智慧人社手机APP进行签发,自动生成二维码。持卡人只要在手机端提供电子社保卡二维码即可进行身份识别、社保查询、资格认证、缴费结算、待遇领取等应用。(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信息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五)推进虚拟卡平台建设。依托市政务服务APP,构建全市统一虚拟卡平台,将电子社保卡、公交卡、各类银行卡、就诊卡、购物卡等进行整合,实现“多卡合一”,提供虚拟卡管理、消费、充值和数据分析、数据推送、刷卡结算等多种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高效、便捷、安全的移动支付服务。先期将电子社保卡纳入虚拟卡管理。(牵头单位:市信息办、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公交、银行、医院等;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六)建设人力资源数据管理分析平台。依托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以信息资源整合为重点,构建数据采集、数据处理、监控管理、预测预警、应急指挥、可视化平台于一体的人力资源数据管理分析平台,为“数字孪生城市物联大脑”提供数据支撑。(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信息办;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三、职责分工
(一)政府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推进实现全市社会保障“一卡通”数据和多部门间相关数据资源信息共享,为社会保障卡跨部门应用和多领域业务协同提供技术支撑;将电子社保卡纳入政务服务签发和实名认证建设内容,作为全市公共服务的统一入口,统一提供认证服务。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大社会保障卡制发工作力度,提高社会保障卡覆盖面,提升基础服务能力;率先推进在全市人社领域的广泛应用,实现社会保障卡作为群众办事的身份凭证,整合人社部门发放的其他各类卡证功能,实现人社领域各类缴费及资金发放等“一卡通”服务。
(三)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筹集和预算安排;负责组织业务主管部门梳理我市相关财政补助资金,明确项目范围、统一项目名称,建立统一编码规则,制订财政补助资金数据申报规范;负责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做好资金发放日常管理;负责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监管,对资金发放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四)民政、应急、扶贫和退役军人事务、残联部门。负责将最低生活保障等各类救助、救灾、扶贫补贴资金和退役军人、残疾人补贴资金,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配合推进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五)农业农村和林业部门。负责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农业补贴和退耕还林、公益林补助、天然林保护补助等林业补贴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
(六)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电子健康码与电子社会保障卡的融合应用,实现城乡居民持社会保障卡跨区域、跨机构授权查询诊疗、处方、电子病历、医保结算、健康档案、病理案例等信息;逐步建立医疗机构医学检查影像数据结果共享机制;指导并督促医疗机构开展HIS(医院信息系统)等相关系统改造,逐步取消就诊卡,完善系统功能与医疗保险结算系统接口,搭建用卡环境,部署自助服务终端、读卡和扫码设备,实现持社会保障卡挂号、诊疗、检查、查询、审核、住院、结算等“一卡通”服务。
(七)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完善信息系统(HIS)功能与医疗保险结算接口,推进电子社保卡线上应用,实现手机终端和自助终端“一站式”服务;依托社会保障卡就医“一卡通”,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依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实现医疗费用报销资金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等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
(八)税务部门。依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通过使用手机APP、自助服务终端,实现各类税费、社会保险费便捷缴纳。
(九)公安部门。负责将涉及民生领域的公共服务功能逐步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通过共享公安二代身份证、户籍等相关信息,依托电子社保卡线上服务,减少群众窗口办事提供的证明材料。
(十)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教育、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的应用,实现社会保障卡在校园、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景区景点、体育健身场所等方面身份凭证和缴费、领取待遇功能。
(十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推动社会保障卡在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贷款及日常业务办理和公用事业缴费、小区管理等领域的应用。
(十二)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负责推动金融机构做好社会保障卡公共服务领域用卡环境建设和完善线上线下应用功能;指导金融机构落实社会保障卡各项优惠政策,提供社会保障卡便捷服务;指导各金融机构做好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保障和支付结算等相关工作。
(十三)各相关银行和商业保险公司。负责配合做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服务工作,确保发卡的区(市)至少设立一家社会保障卡代理服务网点,全天候提供社会保障卡申领、制作、挂失、补换、检测、查询等服务;本着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将社会保障卡设为“金卡”及以上服务级别,开辟绿色通道,免除手续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短信提醒费、挂失手续费、跨行及跨区域存取手续费管理费用。商业保险公司配合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十四)各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将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和服务管理纳入当地政府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体系,保障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经费。
(十五)其他政府部门或机构。负责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各自业务领域的应用。
四、资金保障
我市惠民一卡通项目是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和“智慧新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惠民一卡通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府办字〔2017〕169号)精神,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从智慧鹰潭建设项目专项建设基金(国开行贷款)中列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惠民一卡通应用系统建设,是我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为加强对惠民一卡通应用系统建设的领导,在市“智慧新城”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由市政府成立惠民一卡通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参与的联络机制,协调做好各有关单位信息资源共享,研究解决推进“一卡通”应用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区(市)及财政、民政、医疗卫生、医疗保障等政府有关部门,要从全面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争创“国家级新型智慧城市创新发展标杆”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协调工作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并明确分管领导、经办科室(单位)和具体负责人。
(二)落实工作责任。惠民一卡通应用系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各区(市)及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积极主动推进各自业务领域的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既要各司其责,又要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市政务服务办建立“一卡通”应用工作调度和督查考核制度,定期对各区(市)和相关单位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惠民一卡通便民服务为重点,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切实提高群众用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惠民一卡通应用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强化引导,以惠民一卡通应用为目标,做好各项功能加载至社会保障卡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持卡人充分认识和积极使用社会保障卡。同时,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优化服务流程,切实提高惠民一卡通应用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