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整顿和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整顿和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鹰潭市整顿和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客运市场监管,维护道路运输行业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构建安全畅通、规范文明、和谐有序的道路运输客运市场秩序,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开展整顿和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重点针对非法客运、控制运营线路、强拉客源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在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人民政府下发的赣府厅发〔2014〕159号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道路运输客运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重点整治道路运输客运市场突出问题,规范经营行为,打击道路运输客运市场黑恶势力,维护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促进道路运输客运市场健康、和谐、有序发展, 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鹰潭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非法从事经营的“轿的”、面包车、网约车,严厉打击非法客运行为,重点对控制运营线路、强拉客源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二)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在高铁北站、老火车站对出租车实行通道管理,依次候客,有序发车。严肃查处出租车异地经营、不打表计费、无故拒载、倒客、从事和变相从事班线道路运输经营以及站前招客、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规范班线车经营行为。严禁班线客车违规作业、无序发车、不按核定线路运行等违规行为。
(四)规范车辆行驶和停放。严禁无证驾车、超载行驶,严禁车辆乱停乱放。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市整顿和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廖良生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张拱慧 市政府副秘书长
费尚恒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江东生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谢 军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洪晓明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洪瑜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乐斌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孔祥兆 市信访局副局长
桂 萍 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
肖 军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
张志宏 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支队长
徐冬胜 市城管局副局长、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黄建军 贵溪市政府副市长
谢永敬 余江区政府副区长
李 斌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金忠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斌辉 月湖区副区长
邵菁靓 市信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张拱慧兼任办公室主任,洪晓明兼任常务副主任,肖军、徐冬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抽调。
(二)整合执法力量,组建46人的执法队伍,分设四个工作组,由整顿和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人员分配如下:市公路运输管理处20人,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10人(其中:市城管4人、月湖城管3人、信江新区城管3人),市公安交警支队10人,市治安支队6人,记者3人。市运管处、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各安排1名领导干部,作为各部门抽调人员的领队,并负责有关工作。
第一行动组(12+1人):组长:市运管处领导,副组长: 公安交警支队科级干部1人;成员:运管4人,交警3人,城管3人,治安2人,随行记者1人。
巡查范围:以老火车站区域为主,覆盖四海路、站江路(含夏埠桥头)。
第二行动组(12+1人):组长:市交警支队领导,副组长:市运管处科级干部1人,成员:交警3人,城管3人,运管4人,治安2人, 随行记者1人。
巡查范围:以高铁北站区域为主,覆盖龙虎山北大道及周边村庄。
第三行动组(12+1人):组长:市城管支队领导,副组长:城管支队科级干部1人,成员:城管3人,运管4人,交警3人,治安2人,随行记者1人。
巡查范围:以长途汽车站为主,覆盖龙虎山大道、天洁路、南站路。
运管安排三辆执法车辆,城管、交警各安排两辆执法车辆。各行动组取证器材由组长单位提供。为加强宣传工作,集中整治前三天,每一个行动组必须有一名随行记者,之后由各组视情而定。每整治一个月之后,各行动组巡查范围进行交叉调整。
执法处理后勤组(10人):组长: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科级干部1人,成员:运管干部7人、城管、交警各1人。在市公路运输管理处集中办公。
主要职责:受理举报投诉电话;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车辆依法作出处理。做好整治后勤保障工作,举报电话:6278568,12328(24小时)。
(三)强化整治工作的监督和服务,成立信访组。
信访组:市信访局牵头,信访人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参与。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受理上访事件,提出处理建议。
四、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道路运输行业的稳定事关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事关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基本需求,各部门以及被抽调参加集中整治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充分认识本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构建和谐平安宜居鹰潭的大局出发,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认识,以饱满的热情和持久的干劲,投入整顿和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工作。各单位应抽调素质高,业务精的人员参加整治工作,抽调人员一律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集中办公,集中行动,集中用餐,服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管理。整治办要对工作进行量化和考核,定期通报工作情况。贵溪市、余江区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整治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是在市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的联合行动,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各参加单位及新闻媒体,必须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服从统一调度和安排,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本次集中整治期间,伙食费、加班费、车辆燃修费等工作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集中整治产生的罚没收入全额缴入市财政,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参与整治的执法人员,既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又要做好宣传,文明执法。善于做教育劝导工作,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与工作对象多加沟通,达到互相理解和相互支持。对在整治中阻碍执法,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各部门要做好耐心细致地解释工作,对于不听劝阻、无理取闹、情节恶劣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四)公正处理,不徇私情。对整顿和规范工作中查处的有关违章违法行为,各成员单位尤其是交通、公安、城管主要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统一口径,一律按规定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坚决抵制各种说情行为。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内部监督和约束,不得对违章违法行为擅自放宽处罚标准。严禁执法人员徇私舞 弊、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五)巩固成果,长效管理。要按照《鹰潭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长效管理实施方案》(鹰府办字〔2018〕95号)文件要求,加强长效管理,坚持常年整治、标本兼治,坚决杜绝反弹。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经营行为,提升道路运输行业服务质量,营造和谐平安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促进我市道路运输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