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推动全市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鹰府办发〔2019〕23号
发文日期:2019-09-17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推动全省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19〕22号)文件精神,着力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新型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全面提升全市消防救援整体能力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领导指挥体系

(一)加强统一领导。调整完善综合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指挥机构,市、区(市)两级分别建立跨市及市内、跨区(市)及区(市)内的综合应急救援响应机制,明确应急救援指挥调度权限、程序及相关部门职责。统筹协调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做好全市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灾害事故预警机制,完善道路、交通、水源、队伍、专家、物资、预案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结合辖区灾害事故特点,修订完善政府总体预案、部门预案及专项预案,明确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调度、隶属协同关系、力量职责任务、现场救援处置程序及保障措施等,提高事故处置的科学性和协调性,确保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

(二)密切协同配合。健全应急救援联动协作联席会议、会商研判、情况通报、新闻发布等工作机制,密切地区之间、部门之间、条块之间、军地之间的协同合作关系。充分发挥综合应急救援指挥部专家组作用,聘请各行业部门专家组建“专家库”,完善专家组联席会议、救援业务咨询及重大救援遂行出动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灾害事故形势分析研判、灭火救援研讨和战例分析等活动,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及时有力技术支持,构建“大应急”合力新格局。

二、推进消防救援力量建设

(三)建强国家消防救援“尖刀队”。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标准》,配合省政府做好鹰潭籍消防员招录工作,确保消防员招录的高质量、高标准。根据我市灭火救援任务形势需要,加强消防救援各专业处置队伍建设,2019年前完成省直属交通事故处置机动大队建设;2020年,市城区组建高层建筑灾害事故专业处置队,贵溪组建化工灾害事故专业处置队,龙虎山组建山岳救援专业处置队。建强特勤消防队伍力量,信江新区消防站按照特勤消防站标准完成建设,同时根据省内“全国经济百强县”建设特勤消防站的要求,2021年完成贵溪市特勤消防站建设。

(四)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积极探索市级统一招聘、统一培训和统一分配的新模式,研究制定《鹰潭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范专职消防队员的招录、管理和执勤训练工作。应急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根据《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制定出台市级标准,提升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各区(市)要将政府专职队员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基础性保障上调至市级保障标准。各级民政部门要落实专职消防队员伤残、牺牲、烈士评定等政策。到2020年,全市逐步实现政府专职队员与国家队员一体化管理、一体化训练、一体化作战、一体化保障机制。到2021年,按照《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标准,全市乡镇全部建成乡镇政府专职队。

(五)发展社会志愿消防力量。按照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发展需要,各区(市)要结合各地特点,推动消防志愿服务组织建设,扎实开展社会面消防宣传活动,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倡导红十字会、保险机构以及其他社会公益组织积极投身防灾减灾事业,鼓励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参与社会面火灾扑救,加快实行与消防救援国家队的“联勤、联训、联调、联战”,构建多元化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2019年,全市社会志愿救援力量100%登记备案,明确社会志愿应急救援力量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和训练指导。到2021年,全市建立社会志愿应急救援力量动态管理平台,实现救援信息现场共享,逐步规范、形成合力。

三、夯实公共消防应急救援基础

(六)推进消防救援站点和水源建设。各级政府明确责任部门将消防规划“五个纳入”原则落地(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年度责任目标、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库),确定消防站点和消防水源建设任务,构建“一站多点、以点覆面”的消防队站体系。2019年,贵溪市特勤消防站、梅园消防站开工建设,余江区消防站建设完成立项,信江新区消防站、贵溪市小型消防站、龙岗工业区小型消防站投入使用。2020年,梅园消防站投入使用,余江区消防站、智联小镇消防站开工建设,同时开展训练基地选址工作,建设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培训基地。2021年,除建设完成贵溪市特勤消防站以及取得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培训基地立项外,再立项2至4个一级消防站。同时,各级政府要落实专项经费,启动修编消防规划,推动市政消火栓和消防取水码头建设,将其纳入市政道路总体规划,做到同规划、同实施、同验收,明确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为责任主体。

(七)推进消防救援训练设施和装备建设。按照全灾种、专业化、实战化要求,根据《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加快推动培训基地训练设施升级改造,完成受限空间救援、水域救援、山岳救援、灭火剂保障等模拟训练设施建设。根据“满足当前、适当超前”原则,着眼全灾种综合性应急救援需要,启动现有消防队站装备结构调整和统型,加快配备各类专业救援装备,推进车辆装备体系化建设,从而满足全灾种应急救援需要2020年,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战勤保障类消防车辆及装备物资,完成后勤保障编组建设,并根据各辖区需要,梯次化配备举高类消防车,满足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扑救需求。2021年,完成高层供水车、远程供水系统、高空破拆、化学洗消、水域山岳救援等攻坚装备配备,并加强针对洪涝、台风、山体滑坡、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救援类装备配备,提升车辆装备整体配备水平,满足“全灾种、全地形、全天候”条件下的遂行救援任务需要。

(八)推动战勤保障一体化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建立联储、联运、联调保障机制,明确社会组织及各单位在灾害事故救援中所承担的保障任务,将抗洪抢险、森林扑火、环境污染等共用物资装备实行统筹规划配备、分散储存放置、统一调拨使用,并实现“119”作战指挥中心统一调度、随供随调随用。到2021年,按照省域“1+3+N”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网络要求,做好以上饶为中心的赣东片区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工作,实现重大灾害事故应急物资快速投送。

四、深化信息化建设成果运用

(九)大力开展应急通信网络建设。2019年,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完成消防纵向业务网建设工作,并整体平移接入应急管理部骨干网络;完成市消防救援实战指挥平台建设,实现应急管理部、省、市三级平台联网上线运行和数据融合;各区(市)政府升级建设跨部门、跨区域、一体化应急救援综合指挥调度平台,整合各部门及其他救援力量数据资源。2020年,完成图像综合管理平台扩容和指挥视频终端高清化改造,应急救援综合指挥调度平台实现直至区(市)、乡的五级平台贯通。2021年,实现有线、无线、卫星网接入应急管理通信网络,完成“天地一体化”网络和大数据支撑平台的对接融合。

(十)扎实构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2019年,市消防救援队伍完成支队、大队两级应急通信保障队伍组建,完成“静中通”卫星通信车、卫星便携站、小型无人机、卫星电话、单兵图传等关键通信装备的配备。2020年,启动应急指挥融合通信平台建设,深入开展各类灾害事故应急通信技术研究,培养专业通信保障队伍,实现专业通信装备全覆盖,形成固化的应急通信保障模式;建立健全与工信、防震减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气象、铁路等部门的应急通信保障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地震、洪涝、火灾、交通、危化品等灾害事故处置应急通信保障机制和工作方案。2021年,配齐城市重大灾害应急救援事故通信系统

(十一)推动建设“智赣119”消防物联网。按照“政府+市场”模式,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智慧消防”安全服务,深入贯彻落实《鹰潭市“智慧消防”建设实施方案》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建设“智慧消防”项目。2019年建成市、区(市)两级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将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公共建筑及30%的高层住宅接入系统,实现市政消火栓智能定位全覆盖、“九小场所”智能烟感报警监测全覆盖。到2020年,实现100%的高层住宅接入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到2021年,基本建成“资源共享互通、智能预警研判”的消防物联网体系,实现社会火灾动态化、精准化防控。

五、提速消防救援队伍转型发展

(十二)转变实战训练模式。推动执勤训练模式从处置“单一灾种”向“全灾种”转型,抓好新修订的执勤战斗条令、训练大纲、消防员入职培训大纲和等级考核标准的贯彻落实。以消防员等级达标考核和指挥员指挥能力评定为抓手,加大“基地化、模拟化、合成化”练兵力度,开展为期三年的全灾种、全员额大练兵活动。围绕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跨度厂房、危化行业及山岳、水域等各类灾害救援,开展专业技术训练和实战拉动合成演练,大力提升消防救援队伍综合实战能力。

(十三)推动消防行政服务改革。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狠抓“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制度落实,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一单: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两库:建立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建立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一细则: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十四)优化社会消防安全治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以“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加强对社会单位的监督管理,大力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江西省已颁布的消防安全地方标准,突出信用惩戒措施的运用,强化消防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全面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各社会媒体要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曝光力度,拓宽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报刊杂志等宣传渠道,巩固舆论监督基础。同时,要不断完善区域行业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和消防警情研判制度,建立政府领导牵头的研判会商、督办通报工作运行机制;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体化运行区(市)、乡镇(街道)、村三级消防安全网格综合体系,推动乡镇街道和社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巡查,并实行统一考核;建成消防领域信用信息系统,逐步完善信用评价综合管理体系。

六、加大消防救援综合保障力度

(十五)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根据《江西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落实好全市各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队站、训练设施、装备器材、灭火救援、业务训练、实战演练、应急通信以及人员经费等各项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消防救援队伍履行“维稳处突”的职能任务。市消防救援支队要参照省消防救援总队高危补助标准,制定全市消防指战员高危补助标准。

(十六)健全职业保障体系。按照转制后“平移部队现有政策、待遇标准”“消防救援人员继续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现役军人同等的各项优待”的原则,落实好消防救援人员各项优待政策,健全荣誉保障体系,出台《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和社会优抚办法》,明确家属随调落户、伤亡抚恤等保障政策。教育、交通运输、卫健、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落实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住房保障等优待工作,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各项优待政策落地见效。

七、强化消防救援事业组织领导

(十七)加强科学统筹。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加快推进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坚持分类指导,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

(十八)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要履行好领导管理的责任,将落实实施意见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定期听取汇报,帮助解决难题。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好重要训词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确保实施意见精准实施、落地见效。

(十九)严格督办考核。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实施意见推进落实情况的督导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其纳入各地绩效、综治和文明单位创建考评标准,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建立督办通报、考核奖励等机制,确保实施意见真正落到实处。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