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区生猪屠宰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农业农村部及省农业农村厅关停不符合要求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相关文件精神,保障市区市场猪肉供应,现印发《鹰潭市区生猪屠宰应急预案》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鹰潭市区生猪屠宰应急预案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及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厅办字〔2019〕25号)文件要求,在5月1日前,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7月1日前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依法取消定点屠宰资格。鹰潭市生猪定点屠宰有限责任公司到今年7月1日经整改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属于关停企业。为解决鹰潭市生猪定点屠宰有限责任公司关停后市区市场猪肉供应问题,特制定《鹰潭市区生猪屠宰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强化协调
为贯彻落实8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确保稳定生猪生产和猪肉保供稳价若干措施,保障鹰潭市生猪定点屠宰有限责任公司关停后市区市场猪肉供应,成立市区生猪屠宰应急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黄占共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汪荣中和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局长陈强任副组长,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贵溪市政府、月湖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协调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毛银善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协调指导贵溪市政府、月湖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做好生猪屠宰、市场猪肉供应和社会稳定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配合
(一)市农业农村粮食局负责起草《鹰潭市区生猪屠宰应急预案》。配合月湖区政府引导原鹰潭市生猪定点屠宰有限责任公司生猪代宰户有序将生猪运到贵溪市阳扬畜禽屠宰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屠宰等工作。若生猪货源供应出现短缺,市及区(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协调、指导屠宰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协调生猪养殖场(户)做好“点对点”调运等相关工作。
(二)市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实施应急方案所需的有关费用,并确保及时拨付到位。
(三)市城管局负责协调贵溪市阳扬畜禽屠宰有限公司在鹰潭市区设立猪肉临时批发点及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猪肉市场的监管,重点检查猪肉是否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或报告,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五)市国资委牵头负责与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共同做好鹰潭市生猪定点屠宰有限责任公司关停后,其股东、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
(六)市商务局负责储备冷冻肉供应工作。为预防贵溪市阳扬畜禽屠宰有限公司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应市区猪肉消费的情况发生,市商务局负责储备冷冻肉供应工作,并积极引导市外合法合规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供应市区猪肉消费需求。一旦贵溪市阳扬畜禽屠宰有限公司不能供应鹰潭市区市场猪肉消费,立即启用储备冷冻肉临时投放市场。
(七)市公安局负责牵头开展打击违法违规收购、注水注药、私屠滥宰和炒猪等生猪屠宰领域违法行为。
(八)贵溪市政府负责落实贵溪市阳扬畜禽屠宰有限公司对原鹰潭市生猪定点屠宰有限责任公司生猪代宰户运来的生猪进行集中屠宰。同时,按规定要求配备落实官方兽医规范执法等工作。
(九)月湖区政府、龙虎山景区管委会、信江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加强舆论引导,防止消费者出现恐慌行为;负责生猪代宰户的稳定工作,引导其由批发生猪向批发猪肉转变;负责组织辖区公安、农业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打击违法违规收购、注水注药、私屠滥宰等生猪屠宰领域违法行为。
(十)贵溪市阳扬畜禽屠宰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诚信经营,不得有违法、违规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同时,加强肉品运输管理,使用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的专用密闭运输工具,避免肉品在运输途中二次污染,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一)有序引导生猪代宰户到贵溪市阳扬畜禽屠宰有限公司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一旦鹰潭市生猪定点屠宰有限责任公司关停,市畜禽屠宰监管部门要在第一时间积极协助月湖区做好原代宰户思想稳定工作,及时引导其到贵溪市阳扬畜禽屠宰有限公司开展生猪定点屠宰。
(二)冷链运输猪肉产品。委托贵溪市阳扬畜禽屠宰有限公司将待宰好了的猪肉产品,通过冷链方式运输到鹰潭市区指定批发场点进行批发分销。
(三)收费标准及相关经费保障。对原鹰潭市生猪定点屠宰有限责任公司代宰户前往贵溪宰杀生猪由贵溪市阳扬畜禽屠宰有限公司按照贵溪市备案收费标准执行。对属原鹰潭市生猪定点屠宰有限责任公司代宰户前往贵溪宰杀生猪出现病死和摘除三腺等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费用按照原渠道由鹰潭市财政解决。
四、严厉打击私屠滥宰
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月湖区政府等相关部门要联合开展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原鹰潭市生猪定点屠宰有限责任公司关停后,代宰户不到指定屠宰厂开展生猪代宰或进行私屠滥宰、扰乱市场、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条款进行顶格处罚,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大宣传维护稳定
月湖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高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加大宣传力度,耐心细致做好市生猪屠宰有限公司股东、生猪贩运户、代宰户等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