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发布日期:2020-11-23 11:42《鹰潭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序号 | 单位 | 反馈意见 | 是否 采纳 | 备注 |
1 | 市财政局 | 征求意见稿“一、职责分工 (六)各级财政部门为财政性资金项目提供经费保障,并对照进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事项核拨财政经费。各机关、事业单位等项目业主依据年度预算对本单位通过中介超市购买中介服务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相关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在中介超市购买中介服务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管,规范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行为。”建议删除该条。 理由说明:1.中介服务超市只是一个平台,行政事业单位进驻中介服务超市的中介服务事项是该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项目,只是从线下购买服务改为线上在中介服务超市购买服务,不改变该中介服务项目性质。该中介服务事项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初编制了部门预算,经人代会审查通过并经财政下达了预算,项目单位按规定申请核拨即可。 2.《预算法》第五十三条 各部门、各单位是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 已采纳 | |
2 | 余江区 | 无意见 | ||
3 | 月湖区 | 无意见 | ||
4 | 市住建局 | 无意见 | ||
5 | 市审计局 | 无意见 | ||
6 | 市发改委 | 无意见 | ||
7 | 市税务局 | 无意见 | ||
8 | 市民政局 | 无意见 | ||
9 | 市司法局 | 无意见 | ||
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气象局等28个部门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
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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