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张忠等4名同志为鹰潭仲裁委员会委员的批复

鹰府字〔2020〕52号
发文日期:2020-11-30

市司法局:

报来《关于聘任张忠等4名同志为鹰潭仲裁委员会委员的请示》(鹰司文〔2020〕10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二条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聘任张忠等以下4名同志为鹰潭仲裁委员会委员:

张  忠   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

周奋强   红塔高新(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李光曼   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

施建国   鹰潭市思维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

请你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报请省司法厅登记。

特此批复。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