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01/2020-07201 | 发文机关: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部署推进 | 成文日期: 2020-11-0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01/2020-07201 |
发文机关: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组配分类: 部署推进 |
成文日期: 2020-11-0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行政审批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明确要求,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体验,按照国家、省关于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的有关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区(市)、管委会政务服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
二、建设内容
1.配备政府信息查阅用的电脑、打印机、桌椅等设备设施,方便群众了解政务公开标准、查阅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咨询政务服务事项,更好发挥窗口服务群众作用。
2.设置政务公开二维码查询海报,提供便携二维码查询入口,群众可直接用手机扫码进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公开平台查阅相关政府信息。
3.整合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通过触摸查询一体机以专栏或专题页面形式为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4.设置报刊栏、资料架、文件柜等实体载体,提供政府公报、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惠民惠企政策汇编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文件资料。
5.在导办台、咨询台等醒目位置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提供本级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为群众向本级政府申请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服务。
三、相关要求
1.合理布局,规范标识。政务公开专区原则上为自助服务形式,但应邻近导办台、咨询台等人工咨询窗口,统一用醒目的蓝色字体标识为“政务公开专区”或“政务公开体验区”,专区内要张贴文字简练、意义鲜明的政务公开宣传语,如“政务公开,您来体验”“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深化政务公开,构建阳光政府”等。
2.分步实施,加强管理。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区(市)级政务服务大厅、乡(镇、街道)示范点要于12月底之前完成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有序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各政务公开专区要专人负责,定期补充更新政府公报、惠民惠企政策汇编、公示公告等资料,提供办事咨询答复服务,并为初次体验政务公开的群众提供针对性帮助。
3.完善服务,拓展功能。作为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的专门区域,要根据群众需求进行个性化建设,拓展专区功能、丰富专区内容、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互动交流体验,打造既实用又新颖的政务公开专区。
市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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