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鹰府办字〔2020〕155号2020年12月03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鹰潭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
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作出的“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指示要求,推动我市创建“全国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示范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示范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2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应用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62号)和《江西省政务服务办 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信息中心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社会保障卡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赣政务明电〔2020〕17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动实体社会保障卡与电子社保卡协同应用,2020年在人社全业务用卡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统发”的基础上,推进工资福利“一卡通领”、政务服务“一卡通办”、移动支付“一卡通用”、居民服务“一卡通行”等方面的应用,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到2021年,持续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在政务公共服务管理领域的广泛应用,实现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一卡通领”。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待遇领取功能,在全面推进人社待遇补贴进卡的基础上,依托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将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发放到社会保障卡上。
(二)推进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一卡通办”。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身份凭证功能,全面推进在大厅窗口、自助一体机、服务机构、网厅、APP持卡(扫码、线上)办理业务。重点推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民政、扶贫、公积金、公共交通、文化旅游等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领域深度应用。加强系统对接,通过获取社会保障卡电子证照,引导群众“亮证”和“用证”,解决群众办事未带实体卡和提交复印件的问题。加强多部门多领域数据资源共享应用,依托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以社会保障卡为索引授权,实现群众办事所需证明材料和业务数据的跨部门关联查询和调取使用,简化办事流程,实现“减证便民”。
(三)推进电子社保卡移动支付“一卡通用”。利用电子社保卡移动支付功能,开展社会保险、人事考试、职业培训等缴费服务;充分发挥实体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结算作用,探索电子社保卡医保移动支付新模式,通过开通电子社保卡就医购药服务功能,在线上直接完成就医购药结算移动支付;全面推行电子社保卡金融支付,利用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实现在商场、超市、餐饮、娱乐、酒店、宾馆、加油等日常消费支付及水、电、燃气、话费等公用事业缴费应用。
(四)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行”。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身份凭证、支付工具的作用,推动社会保障卡作为交通出行、文化旅游场馆、旅游景区、体育场馆、酒店住宿等场所实名管理和金融消费的重要载体,实现“一卡通行”。持续深入开展社会保障卡金融便民惠民活动,提供多层次、跨行业、全方位的金融应用服务,实现生活消费“一卡通付”。
三、工作职责
(一)市“一卡通”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各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参与的联络机制,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协调做好各有关单位信息资源共享;协调解决“一卡通”应用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定期调度各区(市)、市直各单位“一卡通”应用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的成效进行督导考评。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大社会保障卡制发力度,组织指导合作银行开展金融功能激活,推进电子社保卡申领;负责“一卡通”系统建设和维护,为各单位配置“一卡通”发放经办人员系统账号,推动“一卡通”系统应用;推进社保卡作为群众办事的身份凭证,实现人社领域各类缴费移动支付和工资、奖金等各项补贴资金使用社保卡发放。
(三)市财政局。负责“一卡通”发放资金的监管;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奖金等各项补贴资金使用社保卡发放工作。
(四)市教育局。负责推动本系统(含学校、幼儿园)参保人员工资、奖金等各项补贴资金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
(五)市卫健委。负责推动本系统(含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工资、奖金等各项补贴资金使用社保卡发放;配合医保部门做好电子社保卡移动支付工作。
(六)市国资委。负责推动本系统(含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参保人员工资、奖金等各项补贴资金使用社保卡发放。
(七)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卫健部门推动电子社保卡医保移动支付新模式。
(八)市政府金融办。会同相关金融机构推进电子社保卡金融支付和实体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
(九)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推进社保卡在服务大厅作为办事的身份凭证;实现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对接,通过获取社保卡电子证照,实现“减证便民”。
(十)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增强社保卡公共服务功能,拓展在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的应用,作为文化、旅游、文物、图书等各类场馆入场有效身份凭证。
(十一)市税务局。依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通过使用手机APP、自助服务终端,实现各类税费、社会保险费便捷缴纳。
(十二)市信息办。依托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推进实现“一卡通”数据与各相关部门数据资源信息共享,为社保卡跨部门应用和多领域业务协同提供技术支撑。
(十三)人行鹰潭中心支行。指导各金融机构做好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保障和支付结算等相关工作。
(十四)鹰潭银保监分局。指导各金融机构落实社会保障卡各项优惠政策,提供社会保障卡便捷服务。
(十五)金融机构。负责将工资、奖金等各项补贴资金及时划入发放对象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并及时反馈发放结果;负责提供集中、上门和线上等便捷激活措施,不断提高金融账户激活率;将社保卡设为“金卡”及以上服务级别,开辟绿色通道,免除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短信提醒费、挂失手续费、跨行及跨区域存取款手续费等费用。
(十六)市直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参保人员电子社保卡申领和工资、奖金等各项补贴资金使用社保卡发放。
(十七)鹰潭高新区、龙虎山景区、信江新区。负责推动本区域内企业及所属单位参保人员电子社保卡申领和工资、奖金等各项补贴资金使用社保卡发放等工作。
(十八)各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各行政区域内的创新应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0年11月底前)。制定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新应用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宣传动员大会,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联席机制。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2021年2月)。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拓展社会保障卡发放项目,推进工资、奖金、福利、补贴等“一卡通领”。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政务服务和公务服务领域的深度应用,实现政务服务“一卡通办”和居民服务“一卡通行”。推进电子社保卡医保移动支付和金融移动支付,开展社会保障卡金融便民惠民活动,实现就医购药“一卡通用”和生活消费“一卡通付”。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3月)。规范完善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流程和标准体系,不断扩大应用领域、应用人群、应用项目、应用场景,全面完成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示范工作任务,形成广覆盖、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模式。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工作,总结上报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的重要举措。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工作落实;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的重要性,按照工作任务要求,转变观念、创新思维,积极推进我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示范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协同合作,确保有序过渡。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涉及领域广,覆盖部门多,工作量大,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增进共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争取多方支持,及时协调解决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社会保障卡与各类民生服务卡之间的平稳过渡,最终实现“多卡合一”。
(三)加强考核调度,狠抓工作落实。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应用工作的通知》及本方案要求,紧扣时间节点,及时跟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建立考核督导机制,将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示范工作纳入市直单位绩效考核和各区(市)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一卡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开展专项督导考核,汇总情况上报市政府。同时,要大力开展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宣传推广活动,扩大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用卡氛围,实现更多更广更好地便民惠民。
附表:鹰潭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表
鹰潭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间 | |
一 | 推进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一卡通领” | ||||
1 | 将教育部门、学校、幼儿园所有参保人员的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 | 市教育局 | 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学校、幼儿园 | 2020年12月底 | |
2 | 将卫健部门、医疗机构所有参保人员的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 | 市卫健委 | 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各医疗机构 | 2020年12月底 | |
3 | 将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所有参保人员的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 | 市国资委 | 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各国有企业 | 2020年12月底 | |
4 | 将机关事业和各类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的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 | 市人社局 | 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市直各有关单位 | 2020年12月底 | |
二 | 推进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一卡通办” | ||||
5 | 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缴费和待遇领取功能,重点推动在政务服务窗口等各领域的深度应用。通过获取社会保障卡电子证照,引导群众“亮证”和“用证”,解决群众办事未带实体卡和提交复印件的问题。 | 市行政审批局 市人社局 | 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 2020年2月底 | |
6 | 加强系统对接和数据资源共享应用,依托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以社会保障卡为索引授权,实现群众办事所需证明材料和业务数据的跨部门关联查询和调取使用,简化办事流程,实现“减证便民”。 | 市人社局 市行政审批局 | 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信息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 2021年2月底 | |
三 | 推进电子社保卡移动支付“一卡通用” | ||||
7 | 利用电子社保卡移动支付功能,开展社会保险、人事考试、职业培训等缴费服务。 | 市人社局 | 各区(市)政府、管委会,社保经办机构、培训机构 | 2021年2月底 | |
8 | 探索电子社保卡医保移动支付新模式,以电子社保卡为入口,在市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实现电子社保卡移动支付。 | 市医保局 市卫健委 | 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各医疗机构 | 2021年2月底 | |
9 | 推进电子社保卡金融支付,实现在商场、超市、餐饮、娱乐、酒店、宾馆、加油等商业领域个人消费,以及水、电、燃气、话费等公用事业缴费应用。 | 市政府金融办 市人社局 | 各区(市)政府、管委会,人民银行鹰潭中心支行、鹰潭银保监分局、各合作金融机构、市商务局等市直各有关单位 | 2021年2月底 | |
四 | 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行” | ||||
10 | 推动社会保障卡作为交通出行、文化旅游场馆、旅游景区、体育场馆、酒店住宿等场所实名管理和金融消费的重要载体,实现“一卡通行”。持续深入开展社会保障卡金融便民惠民活动,提供多层次、跨行业、全方位的金融应用服务,实现生活消费“一卡通付”。 | 市人社局 市政府金融办 | 各区(市)政府、管委会,人民银行鹰潭中心支行、鹰潭银保监分局、各合作金融机构、市信息办、市体育局、市文广新旅局等市直各有关单位 | 2021年2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