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25/2020-04805 | 发文机关: 市统计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 成文日期: 2020-12-3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25/2020-04805 |
发文机关: 市统计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
成文日期: 2020-12-3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各科室、单位。
三、考核内容
(一)我局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二)维护、更新、发布的政府信息情况;
(三)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情况;
(四)办理并答复依申请的政府信息情况;
(五)协调确认科室、单位要公开的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情况;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宜的情况。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领导工作;
(二)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考核工作,研究、指导、部署和组织具体考核事项;
(三)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小组主要由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五、考核的形式和方法
(一)季度检查。每季度针对考核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统计分析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内容、数量,并在局OA系统公开通报。
(三)年终考核。各科室、单位对局机关年度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评、年中考核及季度检查情况,提出评定意见,并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六、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
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做出评定,并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对未达到工作要求的科室、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