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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01/2020-07198 发文机关: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组配分类: 部署推进 成文日期: 2020-12-0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01/2020-07198
发文机关: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组配分类: 部署推进
成文日期: 2020-12-0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49)和《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鹰府办字〔2020114)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2月7日

202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49)和《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鹰府办字〔2020114)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1.各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

2.市直有关单位。具体有:经济发展类(20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铜产业发展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版权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供销合作社、市公路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市政府驻北京招商引资办公室、市政府驻上海招商引资办公室、市政府驻深圳招商引资办公室、市政府驻南昌招商引资办公室;执法监督类(11个)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社会服务类(10个)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扶贫办公室(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医疗保障局。

二、考核内容

根据国务院专项督查、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以及鹰潭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主要包含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平台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监督保障、组织保障、工作评估等方面工作(详见附件)

三、考核环节

考核环节包括:自评、日常工作考核、复核等。

(一)自我评价。202012月15日前,各考核对象结合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根据考核指标(见附件)逐项对照自评打分,年度自评工作得分项目依次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汇编成册,电子版和纸质版考核材料请于报送至市政府办A503室(市经济大厦A区五楼),电子信箱:szfdcs@yingtan.gov.cn。联系人:彭思帆,联系电话:6441802,13707016303。

(二)组织复核。202012月16日-17日,市政府办、市信息办结合日常工作情况组织考核组通过重点核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和监督核查。围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要核查《2020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情况,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抽查情况,第三方评估问题整改情况等。

(三)综合评分。市政府办、市信息办根据各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自评情况、实地抽查情况及日常工作成效,对各地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分,确定考核得分,呈报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考核结果运用

各地、各单位最终考核分值将对应纳入鹰潭市2020年度高质量发展考评总分、鹰潭市2020年度绩效管理考评总分、鹰潭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总分,对于政务公开考核不合格单位建议取消相关先进资格。

附件: 1.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总100分)

2.市直单位2020年政务公开考评细则(总100分)

附件1

各区(市)、管委会2020年政务公开考评细则(总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佐证材料

自评分

政府信息公开

42分)

会议开放

3分)

公众参与

1分)

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是否邀请相关方代表列席会议,得1分。

提供会议安排、邀请材料等


会议结果公开

2分)

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政策,是否及时公开(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得2分。

提供会议纪要和公开事项或政策的网页截图


决策预公开

5分)

决策草案公开

1

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决策草案全文,得1分。

提供网页截图


决策背景介绍

1分)

公开决策的依据、背景介绍等,得1分。

提供网页截图


反馈意见、意见汇总及采纳(3分)

公开收集意见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得1分;对收集到的意见是否进行整理汇总并公开,得1分;意见的采纳情况是否公开,未采纳是否说明理由,得1分。

提供网页截图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2分)

文件内容公开

1分)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是否及时公开,得1分。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文件有效性

1分)

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得1分。


建议提案公开

4分)

同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分)

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否公开答复全文,得1分;未公开办理情况的,是否说明理由,得1分。

建议提案公开


本级政府办理的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2分)

公开本级政府办理的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省、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得1分;未公开办理情况的,是否说明理由,得1分。


年度报告公开

7分)

年度报告编制质量(4分)

因年度报告内容雷同、错误等问题,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扣2分);因年度报告内容雷同、错误等问题,被省政府办公厅约谈(扣2分)因年度报告内容雷同、错误等问题,被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扣1分),扣完4分为止

提供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相关通报、提供年报发布的网页截图等


发布年度报告

3分)

2020年3月31日前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019年度报告,得1分;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得2分。


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

2分)

编制、填报政府在监管年度报表

2分)

认真编制本地区2019年《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于2020年1月31日前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得1分;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2019年《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得1

提供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的截图及发布网页的截图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0分)

财政信息公开

4分)

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1分);定期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1分);全面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名称、设立依据和收费标准,得2分。

提供网页截图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2分)

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得2分。

提供网页截图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2分)

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PPP项目、医疗、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等领域相关信息的公开情况,得2分。

提供网页截图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2分)

减税降费、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相关信息的公开情况,得2分。

提供网页截图


依申请公开

8分)

答复形式规范性

4分)

有规范的答复模式、加盖公章,得2分;是否向申请人明示救济途径,得2分。

提供正式答复书的复印件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4分)

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中发生行政行为被撤销或确认违法情形,每件扣1.5分;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发生败诉情形,每件扣2.5

提供统同级司法部门出具的行政复议、诉讼情况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无证明材料的,此项不得分)


用权公开

1分)

公开权责清单

1分)

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单位“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本地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完善并向社会公开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得1分。

提供网页截图


解读回应

10分)

政策解读

6分)

解读内容

2分)

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栏目,宣传解读政策时提供原文网址链接,得1分;解读内容是否完整(解读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或新旧政策差异等),得1分。

提供政策解读栏目及网页截图


解读形式

2分)

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是否采取政策图解、动画、视频等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得2分。

提供政策解读栏目及网页截图


“六稳六保”专题(2分)

在政府网站设置“六稳六保”专题,设置得1分,充实内容得1分。

提供网站截图


舆情回应

4分)

回应的主动性、有效性(4分)

涉及本地经济社会的重大政务舆情是否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政务舆情回应不及时或回应不当的,每件扣2分,扣完4分为止)

提供网页截图及相关材料


平台建设(13分)

政府网站管理

6分)

常态化监测工作

6分)

本级政府及其部门网站,在全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中被通报(每次扣3分),在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季度抽查中被通报(每次扣2分);在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季度抽查中被通报(每次扣1分)。

提供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季度通报


政务新媒体建设(6分)

政务新媒体运行

3分)

及时在新媒体平台上发布信息,得1分;解读政策,得1分;回应关切,得1分。

提供网页截图


政务新媒体清理

3分)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政务新媒体、微信和QQ工作群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府厅明〔202046号),及时做好政务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以及微信和QQ工作群清理工作,得3分。

提供相关工作台账、截图



政府公报(1分)

政府公报使用管理(1分)

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提供公报查阅,在机关单位阅览室提供给干部查阅,得1分。

提供现场照片、实地抽查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设情况(7分)

建设专栏或专题展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4分)

政务公开事项目录(2分)

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完成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得2分。

提供目录和网页截图


政务专区建设

2分)

各基层政府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区,得2分。

提供现场照片、实地抽查


有政务公开专栏工作部署、推进及监督相关信息发布(2分)

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分)

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统一设置并命名为“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得2分。

提供网页截图


提升政务信息管理服务(1分)

有统一对外公开现行有效规章(1分)

梳理本级政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统一对外公开并更新动态,得1分。

提供网页截图


监督保障(7分)

公开制度(6分)


政府网站可查阅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得1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得1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得1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得1分;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得1分;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包括舆情监测、预警、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制度),得1分。

提供网页截图和相关制度文件


宣传贯彻新修订《条例》(1分)

开展宣传贯彻相关工作和活动(1分)

公开2020年本单位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的组织学习、宣传、活动等信息,未开展不得分。

提供网页截图


组织保障(11分)

组织建设

5分)

工作机构

3分)

本级政府办公室成立政务公开专门机构,得1分;本级政府办公室指定内设机构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得1分;指定政府办公室以外的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得1分。

提供“三定”方案或同级编制部门的批复等


业务培训

2分)

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得2分。

提供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及培训现场照片


绩效考核

6分)

纳入考核

3分)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得3分。

提供政府考核文件(标记出政务公开考核项目)及考核方案或通知


分值权重

3分)

政务公开纳入目标考核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得3分。

提供政府考核文件(标记出政务公开所占分值)


工作评估

10分)

政务公开年度评估(10分)

2020年政务公开评估情况(10分)

评估得分90分以上(10分);评估得分89-80分(8分);评估得分79-60分(5分);评估得分60分以下计零分

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评估报告为依据


附件2

市直单位2020年政务公开考评细则(总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佐证材料

自评分

政府信息公开

41分)

会议开放(1分)

公众参与(1分)

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邀请了相关方代表列席会议,得1分。

提供会议安排、邀请材料等


决策预公开

4分)

决策草案公开

1分)

市政府门户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了决策草案全文,得1分。

提供网页截图


决策背景介绍

1分)

市政府门户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了决策的依据、背景介绍等信息,得1分。

提供网页截图


反馈意见

2分)

公开了收集意见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整理汇总并公开;公开了意见的采纳情况(包含对未采纳说明理由),少1项扣0.5分。

提供网页截图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2分)

文件内容公开

1分)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并及时公开,得1分。

提供网页截图


文件有效性

1分)

公开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得1分。

提供网页截图


建议提案公开

4分)

同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4分)

根据2020年《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和《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公开了答复全文,得2分;对未公开办理情况的,说明了理由,得2分。

提供网页截图(如仅提供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总结或领导讲话等,此项不得分)


年度报告公开

3分)

编制年度报告

2分)

按时报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得2分。

提供网页截图


发布年度报告

1分)

在2020年3月31日前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2019年度报告,得1分。

提供网页截图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分)

财政信息公开

5分)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得1分;定期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得2分;全面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名称、设立依据和收费标准,得2分。

提供网页截图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5分)

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得5

提供网页截图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5分)

及时公开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PPP项目、医疗、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等领域相关信息,得5分。

提供网页截图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5分)

及时公开减税降费、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相关信息,得5

提供网页截图


依申请公开

5分)

及时答复(2分)

存在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没有处理,扣0.5分;存在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超时答复的,扣0.5分;直至扣完2分。



答复形式规范性

1分)

有规范的答复模式、加盖公章,得0.5分;有向申请人明示救济途径,得0.5分。

提供正式答复书的复印件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分)

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中发生行政行为被撤销或确认违法情形,每件扣1分;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发生败诉情形,每件扣1分;直至扣完2分。

提供统同级司法部门出具的行政复议、诉讼情况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此项不得分)


用权公开

2分)

公开权责清单

2分)

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单位“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完善并向社会公开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得2分。

提供网页截图


解读回应

10分)

政策解读

6分)

解读内容

2分)

每发现1个政策解读没有与政策原文关联,扣1分;每发现1个解读内容不完整(解读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或新旧政策差异等),扣1分;直至扣完2分。

提供政策解读栏目及网页截图及市政府办公室对网站发布政策的抽查情况


解读形式

2分)

政策文件采取政策图解、动画、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每个加1分,最多加2分。

提供政策解读栏目及网页截图


“六稳六保”专题(2分)

围绕“六稳六保”专题发布相关政策解读,最多得2分。

提供网站截图


舆情回应

4分)

回应的主动性、有效性(4分)

涉及本单位的重大政务舆情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政务舆情回应不及时或回应不当的,每件扣2分,直至扣完4

提供网页截图及相关材料


平台建设

14分)

政府网站管理

7分)

常态化监测工作

7分)

本级政府及其部门网站,在全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中被通报(每次扣3分),在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季度抽查中被通报(每次扣2分);在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季度抽查中被通报(每次扣1分)。

提供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季度通报


政务新媒体建设(6分)

政务新媒体运行

3分)

及时在新媒体平台上发布信息得1分、解读政策得1分、回应关切得1分。

提供网页截图


政务新媒体清理

3分)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政务新媒体、微信和QQ工作群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府厅明〔202046号),及时做好政务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以及微信和QQ工作群清理工作,得3分。

提供相关文件



政府公报(1分)

政府公报使用管理(1分)

在本单位阅览室提供查阅,得1分。

提供现场照片、实地抽查


组织保障(7分)

组织建设(4分)

工作机构

2分)

政务公开工作有明确机构(或科室)负责承担的,得1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更及时向市政府办报备的,得2分。

提供相关文件


业务培训

2分)

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制定了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的,得1分;开展一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得1分。

提供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及培训现场照片


制度规范(2分)

落实审查规定

2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相关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规定,加强日常督查,未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规定的,每件扣1分。

提供工作制度


宣传贯彻新修订《条例》(1分)

开展宣传贯彻相关工作和活动(1分)

公开2020年本单位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的组织学习、宣传、活动等信息,未开展不得分。

提供网页截图


相关工作落实

18分)

数据共享

9分)

数据注册和共享

4分)

对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开放责任清单,在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上注册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得2分;将数据接入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得2分。

以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统计结果为依据


数据管理(5分)

加强了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上数据管理,明确了专人负责本单位数据共享工作,能及时处理其他单位在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上提交的数据需求申请,得5分。

以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统计结果为依据


落实公开任务

9分)

报送材料(4分)

照政务公开、网站、数据共享工作要求及时报送材料,得4分

以市政府办、市信息办收到文件统计情况为依据。


分解任务落实

5分)

对照市政府办下发的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按照任务分解表要求,其他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的,得5分。

提供整改后市政府门户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截图


工作评估

10分)

政务公开年度评估(10分)

2020年政务公开评估情况(10分)

评估得分90分以上(10分);评估得分89-80分(8分);评估得分79-60分(5分);评估得分60分以下计零分。

以市本级组织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为准。


备注:1.考核评分标准中未涉及单位工作内容,需作出本单位不存在此考核项说明(未提供说明或说明不到位,则视为无效,不得分)。2.提供佐证材料必须与考核标准一一对应,如未对应则视为无佐证。3.标注✮的为省、市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且为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重点督查内容。


相关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2021-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