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江西省鹰潭市白塔河采砂规划(2020~2023)》的批复
市水利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提请研究〈江西省鹰潭市白塔河采砂规划(2020~2023)(报批稿)〉的请示》(鹰水文〔2020〕5号)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江西省鹰潭市白塔河采砂规划(2020~2023)》(报批稿)[以下简称《规划》],请你局将《规划》下达到贵溪市、余江区和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并督促上述区(市)按照《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是根据《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并结合《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河道采砂管理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鹰府字〔2016〕4号)有关要求编制,该采砂规划期为2020~2023年。
三、《规划》共设8个可采区,2个保留区。8个可采区分别是:贵溪市4个,即枫树咀可采区年控制开采量1.6万方,控制开采船只(或机械)1艘(台);大汪渡洲可采区年控制开采量4.5万方,控制开采船只(或机械)3艘(台);耳口电站可采区年控制开采量0.8万方,控制开采船只(或机械)1艘(台);浍潭可采区年控制开采量1.5万方,控制开采船只(或机械)1艘(台)。龙虎山风景名胜区1个,即水北段家可采区年控制开采量4.5万方,控制开采船只(或机械)3艘(台)。余江区3个,即港背洲可采区年控制开采量4.0万方,控制开采船只(或机械)2艘(台);石背可采区年控制开采量12.0万方,控制开采船只(或机械)6艘(台);洲和岭底可采区年控制开采量3.0万方,控制开采船只(或机械)2艘(台)。2个保留区为余江区的西坂保留区和罗坪龙洲岭保留区,保留区需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后方可启动开采。
四、采砂规划是河道采砂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保证科学有序采砂的基础,要广泛宣传白塔河采砂规划,增强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贯彻实施白塔河采砂规划的自觉性,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五、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河道采砂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河道安全和社会稳定。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