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改革后鹰潭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批复
市司法局:
报来《关于对改革后鹰潭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请示》(鹰司文〔2020〕1 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对鹰潭仲裁委员会进行改革,并就鹰潭仲裁委员会第二届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同意改革后鹰潭仲裁委员会由下列同志组成:
主 任:杜德春 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主任:余 伟 (兼秘书长)原鹰潭驻上海办事处调研员
姚耀庭 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委 员:李爱珺 原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周永生 市律师协会会长、华星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童 晖 广东省江西商会副会长
王小帅 鹰潭市浙江商会会长
暂缺4名仲裁委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另按程序届中调整。
请你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报请省司法厅登记。
特此批复。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