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三争”工作奖励考核办法的通知

鹰府办发〔2020〕12号2020年05月15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三争”工作奖励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鹰潭市“三争”工作奖励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全市上下争资金、争项目、争政策(以下简称“三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科学评价有关部门工作实绩,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 总体目标

紧紧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等政策机遇,通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面推进“三争”成绩逐年增长。

第二条 考核范围 

(一)国家、省重大政策、试点,不包括普惠型政策、试点。

(二)专项补助资金。

1.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省基建补助资金。

2.除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省基建补助资金之外的上级专项补助资金。

(三)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贷款、政府债券。

(四)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 考核对象 

(一)市政府各部门(含直属部门)及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二)国家、省重大政策、试点对所有考核对象统一考核。

(三)专项补助资金和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贷款、政府债券合并考核,采取分组考核方式。其中:市政府各部门(含直属部门)为一组进行考核;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分两组考核,A组包括贵溪市政府、余江区政府、月湖区政府,B组包括龙虎山景区管委会、鹰潭高新区管委会、信江新区管委会。

(四)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对市政府各部门(含直属部门)作为一组进行考核,对各区(市)政府、管委会作为一组进行考核。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只考核不奖励。

第四条 认定原则 

(一)争取到的国家、省重大政策、试点由考核对象报送考核小组审核,以国家、部委、省下达批复文件时间为准,每项政策、试点只在当年考核一次。

(二)专项补助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以资金所属年度为准,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贷款、政府债券以当年到账额度为准,由市财政局负责认定。两个单位共同争取的资金,主要单位占资金的60%,配合单位占资金的40%;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争取的上级资金,主要单位占资金的50%,其他配合单位均摊资金的50%。

(三)“当年”指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五条 考核办法

(一)国家、省重大政策、试点。

由考核小组对所有考评对象统一考核评分。评分标准按下表执行。

重大政策试点评分表

政策试点名称

级别(国家级16-20分、省部级5-10分)

重要性及影响力

(30分)

争取

难易度(10分)

获得奖励表彰

(20分)

经费补助(20分)

总得分

...







(二)专项补助资金和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贷款、政府债券。

采取功效系数综合评分法计算各考评对象得分,根据各考评对象得分分组进行排名。功效系数综合评分法详见附表。

其中市政府各部门(含直属部门)取前三名进行奖励。各区(市)政府、管委会每组取第一名进行奖励。

(三)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1.市政府各部门(含直属部门)以争取额占全省比例进行统一排名,前三名通报表扬,后三名通报批评。前三名中争取额占全省比例未达到2.5%的不予表扬。

2.市政府各部门(含直属部门)争取额占全省比例未达到2.5%的、各区(市)政府、管委会争取额占全省比例未达到当地人口数占全省比例的向市政府做书面说明。

第六条 奖励办法

(一)国家、省重大政策、试点。

所有考评对象统一评分排名,取前三名进行奖励。第一名奖励100万元,第二名奖励80万元,第三名奖励60万元。

(二)专项补助资金和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贷款、政府债券。

1.确定基数。

各考评对象争取资金总额=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省基建补助资金+除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省基建补助资金之外的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贷款、政府债券)/50。

2.计算奖金。

奖励资金以争取资金总额为基数,按照分段累计方式计算,1000万元以下部分,按2%进行奖励;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按1%进行奖励;5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进行奖励。

3.设定奖励资金限额。

市政府各部门(含直属部门):第一名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最低不低于40万元;第二名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最低不低于30万元;第三名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最低不低于20万元。

各区(市)政府、管委会:A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B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4.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不参与专项补助资金和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贷款、政府债券考核排名。全市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省基建补助资金总额增幅不低于全省增幅,则奖励市发改委50万元,增幅全省前三名则奖励100万元;全市上级财政性补助资金总额增幅不低于全省增幅,则奖励市财政局50万元,增幅全省前三名则奖励100万元。

5.各融资平台公司不参与本办法考核。

第七条 奖励资金来源及用途

(一)奖励资金由市本级财政统筹安排,专款专用,接受审计、监察机关的监督。

(二)“三争”奖励资金可用于发放对有功人员的奖励和办公经费开支。发放奖励总额不得突破“三争”奖励资金总额,个人发放额最高不得超过一个月全额工资之和(不含特殊岗位津贴)。奖励资金剩余部分可补充单位办公经费不足或结转下年使用。

第八条 考核分工

(一)“国家、省重大政策、试点”由市发改委牵头考核,市财政局配合;

(二)“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贷款、政府债券”由市发改委牵头考核;

(三)“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省基建补助资金”、“除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省基建补助资金之外的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及“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由市财政局牵头考核;

(四)考核结果报经市“三争”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公布。

第九条 工作要求

(一)市政府副市长按照分工挂点部门,负责指导和带领部门积极主动开展“三争”工作。

(二)成立“三争”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市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三)“三争”工作旨在推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务必求真务实,严禁弄虚作假。对在考评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部门,一经查实,进行通报批评。

本考核方案由“三争”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对部门争取到考核办法未明确的“三争”成绩,由“三争”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实行“一事一议”确定。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专项补助资金、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贷款、政府债券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

专项补助资金、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贷款、政府债券

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及权重

二级指标及

权重

评分
方法

计分细则

序号

一级指标

权重

序号

二级指标

权重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省基建补助资金

50

1

5

功效系数法

将考评对象的争取资金额由大到小排序,最大的计5分,最小的计3分,其他考评对象得分[(自身争取额-最小额)/(最大争取额-最小额)]×2+3


2

20

功效系数法

将考评对象的争取资金额由大到小排序,最大的计20分,最小的计12分,其他考评对象得分[(自身争取额-最小额)/(最大争取额-最小额)]×8+12


3

25

功效系数法

将考评对象的争取资金额由大到小排序,最大的计25分,最小的计15分,其他考评对象得分[(自身争取额-最小额)/(最大争取额-最小额)]×10+15


除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省基建补助资金之外的上级专项补助资金

40

4

4

功效系数法

将考评对象的争取资金额由大到小排序,最大的计4分,最小的计2分,其他考评对象得分[(自身争取额-最小额)/(最大争取额-最小额)]×2+2


5

16

功效系数法

将考评对象的争取资金额由大到小排序,最大的计16分,最小的计10分,其他考评对象得分[(自身争取额-最小额)/(最大争取额-最小额)]×6+10


6

20

功效系数法

将考评对象的争取资金额由大到小排序,最大的计20分,最小的计12分,其他考评对象得分[(自身争取额-最小额)/(最大争取额-最小额)]×8+12


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贷款、政府债券

10

7

1

功效系数法

将考评对象的争取资金额由大到小排序,最大的计1分,最小的计0分,其他考评对象得分[(自身争取额-最小额)/(最大争取额-最小额)]


8

4

功效系数法

将考评对象的争取资金额由大到小排序,最大的计4分,最小的计2分,其他考评对象得分[(自身争取额-最小额)/(最大争取额-最小额)]×2+2


9

5

功效系数法

将考评对象的争取资金额由大到小排序,最大的计5分,最小的计3分,其他考评对象得分[(自身争取额-最小额)/(最大争取额-最小额)]×2+3


合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