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规范全市水库水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鹰府办字〔2020〕70号2020年05月21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规范全市水库水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规范

全市水库水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水库水质专项治理工作,巩固水库水质治理成果,确保如期完成省委、省政府“消灭劣V类水”和“带着IV类及以上水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库养殖行为加强水库水质保护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字〔2013〕94号)《关于印发江西省消灭劣V类水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全面实施“河长制”升级版,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让老百姓喝上干净水,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鹰潭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底,全市小(2)型以上水库水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饮用水水库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所有水库水质Ⅳ类及以上达标率为100%。

(二)具体指标

水库按照饮用水源与非饮用水源区进行划分:

1.对列入饮用水源的所有水库,水质Ⅲ类及以上达标率为100%。

2.对列入非饮用水源的所有水库,水质Ⅳ类及以上达标率为100%。

3.全市所有中小型水库全部退出承包合同,全面实现“人放天养”,防止出现反弹现象。

三、主要工作

1.做好调查摸底,制定专项水质治理方案。各区(市)政府(管委会)要组织水利、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小(2)型及以上水库进行再调查再摸底,全面掌握水库实际退养情况,“人放天养”具体实施情况;现状情况下饮用水源与非饮用水源水库具体分布情况,水库下游用水情况;水库库区周边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分布情况,辖区内所有小(2)型及以上水库水质等级情况等。根据新要求,制定本区(市)规范水库水质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于2020年5月底前报市水利局备案。

2.开展专项治理,防控结合切实提升水质。按照各区(市)制定的实施方案,对辖区内水质不达标的水库,每座要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充分分析产生水质不达标的原因,分类施策,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治理,切实加强外源污染的控制,强化水库淤泥等内源污染的清除,切实提升水库水质。

3.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完成治理工作目标。各区(市)要对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指导,强化工作纪律,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对虚假整改、假退养等行为,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实施定点督导,确保达到治理工作目标。要定期对辖区内所有小(2)型及以上水库逐座进行水库水质检测,及时反馈给管理单位,确认水库水质是否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对在规定时间内水库水质检测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水库,各区(市)要责成有关乡镇或管理单位进行限期整改,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达标。

四、保障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部门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水库水质专项治理工作,将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各区(市)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接受监督举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水库水质全面向好。

2.加大资金投入,强化部门衔接。各区(市)要积极筹集专项治理经费,支持规范水库水质治理工作。要将水库水质检测经费与奖励费用列入年度预算,保障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齐抓共管,形成执法合力,全面推动水库水质专项治理工作。

3.建立水质档案,定期监测水质。各区(市)要建立辖区所有水库水质档案,做到一库一档,及时掌握水质动态,对水库水质不达标或出现反复的水库,要充分分析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及时处理,确保水质达标。要对辖区内所有小(2)型以上水库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开展两次常规检测工作。市相关部门将根据各区(市)检测情况每半年一次开展抽查检测工作。

4.建立奖惩机制,健全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巩固水库水质专项治理成果,各区(市)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市里将对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区(市)进行通报表扬,对未能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区(市)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各区(市)要大力宣传保护水库水质的重要意义,引导动员群众参与监督,充分发挥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员作用,及时发现、制止、上报违法违规污染水库水质行为。同时鼓励社会各界踊跃举报破坏、影响水库水质行为。各区(市)要在水库设立公示牌,公布责任人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水库水质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附件:1.鹰潭市饮用水水源水库名单

2.鹰潭市Ⅴ类水水库名单(截止到2019年8月)


附件1


鹰潭市饮用水水源水库名单


序号

工程名称

水库规模

所在地点

1

锦北水库

中型

余江区画桥镇大桥村

2

大禾源水库

中型

贵溪市周坊镇三叉村

3

枫林湾水库

中型

贵溪市白田乡枫林湾村

4

塘湾水库

中型

贵溪市塘湾镇赛前村


附件2


鹰潭市Ⅴ类水水库名单

(截止到2019年8月)


一、贵溪市

小(1)型水库:杨梅岭水库。

小(2)型水库:万家垅水库、花园水库、白水沅水库、赵家塘水库、周家塘水库、南塘水库、官塘水库、红领巾水库、军塘水库、红桥水库、太师垅水库、牛栏石水库。

二、余江区

小(1)型水库:侯家垅水库、坞桥水库、霞山水库。

小(2)型水库:楼源水库、忙家塘水库、堪头水库、石塘水库、朱家源水库、松山新塘水库、打鱼塘水库、湖山水库、鬼源垅水库、扫帚塘水库、龙古塘水库、矮当水库、老虎窝水库、新头源水库、大头源水库、坞泥塘水库、岭背水库、乌龟塘水库、礼家塘水库、鱼崽塘水库、灌田一库、灌田二库、南塘水库。

三、月湖区

小(2)型水库:肖山水库、大山水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