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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20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从更高层次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力推动“六个强起来”,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深入推进“五型”政府建设。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强化政务全过程公开
(一)加强决策公开。全市各级政府要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出台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完善会议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制度。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第一时间解读会议精神,释放权威政策信号。〔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二)加强管理公开。根据机构改革情况,特别是市行政审批局和成立了行政审批局的区(市)政府、管委会要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单位“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明确权力边界,强化权力监督。全市各级政府办公室(管委会党政办公室)要督促行政机关在2020年12月底前依法公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三)加强执法公开。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公众端)和“信用中国(鹰潭)”等平台规范发布监管信息,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持续推进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推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政府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信用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四)加强服务公开。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精简审批流程,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鹰潭分厅等平台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加强“一件事”“一链办”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五)加强结果公开。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审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二、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强化信息公开和解读回应
(一)围绕“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的精准解读和全面阐释,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各地、各部门围绕我市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有关政策做好解读工作,通过文字、图表、图解等多种形式着重解读政策、文件的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积极探索H5、小视频等新颖、接地气的解读方式。〔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二)深化推进民生保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针对性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校和职业教育招生等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医保监管、疫苗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养老服务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等信息。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信息公开,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发布工作。做好生态环境、“双创”等方面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城管局,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三)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法定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具体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加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三、围绕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强化公开标准规范
(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县(市、区)和乡镇政府(街道办)要认真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在2020年11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区(市)政府要积极申报创建并各组织两个乡镇(街道)申报创建全省“十县百乡”基层政务公开示范点。〔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二)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地、各部门要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统一设置并命名为“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专栏需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部分。2020 年9月底之前,各级政府部门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调整和公布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牵头单位:市信息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三)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函〔2020〕1号)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四)全面优化提升政务信息管理。司法行政工作主管部门要在2020年底前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现行有效规章,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全市各级政府部门要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要根据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四、围绕贯彻新修订条例,强化制度规范
(一)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的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2020年底前,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二)健全完善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机制。各区(市)政府、各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舆情监测、预警、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制度机制。建立健全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舆情会商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主流媒体的沟通,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对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转办的政务舆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且产生重大影响的政务舆情等,迅速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做到快速处置、有效回应。〔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三)加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力度。同步建设政府网站统一信息资源库,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水平,在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全面支持IPV6访问接入。〔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信息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四)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分别研究制定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加快构建有特色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体系。通过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鹰潭供电公司〕
五、围绕组织保障,强化工作力度
(一)明确领导责任。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市)政府、管委会要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承担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并通过适当方式公开。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政务公开的制度设计和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各区(市)政府、管委会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政府办公室(管委会党政办公室)为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原则上应在本机关内设机构中指定,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二)强化业务培训。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课程,不断提升各级各类公务员的公开意识和能力。各区(市)政府办公室(管委会党政办公室)要切实改进培训工作,增强培训计划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
(三)规范考核评估。各区(市)政府办公室(管委会党政办公室)要认真梳理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时代政务公开的职责定位和新形势新要求,及时予以调整完善。优化政务公开评估,及时总结先进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各地、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本要点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