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鹰府办字〔2020〕108号2020年08月05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鹰潭市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鹰潭市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全省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和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攻坚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的原则,以大力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方向,加快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及创新发展,促进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加快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工作要求,大力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按照“培育一批、股改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做强一批”的工作思路,多渠道、多形式促进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到2022年底,全市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至少4家,力争7家。其中: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2家,力争3家;贵溪市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2家,力争3家;余江区、月湖区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各1家。全市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45家以上。
(二)年度计划。
2020年,高新区、贵溪市实现省证监局辅导备案企业至少各1家。
2021年,高新区、贵溪市实现新增上市企业各1家,报省证监局辅导备案企业各2家;余江区、月湖区新增省证监局备案辅导企业各1家。
2022年,高新区、贵溪市实现再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各1家;余江区、月湖区实现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各1家。
2020年至2022年全市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45家以上;其中高新区、贵溪市每年各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6家,余江区每年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3家,月湖每年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1家。
三、重点工作
(一)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制度。
1.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市)政府、管委会要将企业上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重点解决企业股份制改造、挂牌、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等过程中遇到各类问题。各成员单位按政策规定及时出具合规性证明,确保募投项目用地、环评等事项及时解决,各职能部门证明出具的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在资金兑现、信贷助力、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2.健全工作制度。开辟省、市、区(市)三级企业上市工作“绿色通道”。对辖内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问诊把脉、逐个破题、对症下药。涉及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协调解决的问题由本级上市联席会议解决;涉及市级层面问题,由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市级上市联席会议解决;涉及省级层面问题,由市金融办形成专题报告提交省级上市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加快推进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上市步伐。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上市氛围。
1.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响应省市政府号召,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现代化传媒手段,加大对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工作的宣传报道,挖掘股份制改造典型案例,打造一批股份制改造标杆示范企业。
2.开展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培训。建立分层次的资本市场宣传引导模式,分梯队邀请企业参加上市专题培训会、专题研讨班、投融资对接会。开展资本市场、资本运作和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规划等培训学习活动,切实提高上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业务指导能力和企业高管人员实际操作能力,及时通报资本市场最新要求和发展动态,交流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工作经验,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步伐。
3.组织重点培育企业负责人赴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国内先进地区,学习考察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先进举措,交流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的工作经验,使企业家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视野,提升资本市场融资意识。推荐拟上市企业参加“企业上市现场观摩”,全力营造企业想上市、敢上市、争上市的良好氛围。2020-2022年,每年开展资本市场交流和培训活动6场以上。
(三)强化培育辅导,完善后备资源。
1.完善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对辖内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和梳理,按照企业自愿申报、政府积极推动的原则,突出铜加工、物联网、生物医药、新材料、现代物流、现代农业等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同时结合“转企升规”工作、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培育行动,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纳入库中,实行动态管理。
2.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培育作用。借助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综合运用平台优势,充分利用其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规范、融资引智等功能,通过培育辅导、路演推介等方式,为辖内企业提供多元化、一条龙的企业上市和融资服务。
(四)拓宽上市渠道,激发上市意愿。
1.推进企业首发上市。坚持境内外上市并举,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等市场并重,重点推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好、盈利能力强的行业龙头企业在主板上市;积极推动成长型中小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推动科技创新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推动医药健康企业在港交所上市;推动“新三板”精选层企业培育及转板上市。
2.积极引进上市公司(含境外上市)。加大对境内外上市公司的招商力度,抓住上市公司扩充产能的有利时机,力争引进上市公司扩产项目;抓住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有利时机,力争引进上市公司拟分拆上市的公司主体在鹰潭注册落户;抓住上市公司总部迁移的有利时机,力争引进上市公司总部迁移到鹰潭落户。
四、扶持政策
(一)落实股份制改造挂牌奖励。
鼓励支持企业在“新三板”、“新四板”挂牌辅导。由各区(市)政府、管委会企业上市领导小组认定的重点培育企业在券商等中介机构的辅导下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由受益财政奖励30万元;成功在“新四板”挂牌的,由受益财政再奖励20万;成功在“新三板”挂牌的,由受益财政再奖励100万。
(二)落实股份制改造上市奖励。
1.支持企业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我市企业在境内沪、深证券交易所市场首发上市,从启动股份制改造到成功上市由省级财政、市级财政、受益财政分别奖励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省级财政奖励资金在企业“首发上市”后一次性给予;重点拟上市企业经市企业上市领导小组认定,基本具备上市条件,在进入实质性上市程序后,市级财政及受益财政奖励资金,按照“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向省证监局辅导备案”、“向证监会提交材料并获受理”、“首发上市”四个阶段分别以奖励金额的10%、20%、40%、30%进行奖励。
2.支持企业在境外上市。我市企业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市场首发上市,由市本级财政、受益财政各按照实际融资金额的2%,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予以奖励(共计最高1000万元)。
3.鼓励上市公司总部迁入我市。市内企业收购(重组)异地上市公司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我市,正常经营且依法在我市纳税的,市财政给予迁入上市公司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受益财政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新三板”挂牌企业实现成功转板(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凭有关证明文件,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 1000万元,受益财政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扣除“新三板”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各区(市)政府、管委会根据责任和分工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对接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工作。各区(市)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由一名分管领导,一名金融部门领导,一名行业主管领导以及一名证券公司负责人组成的股份制改造上市辅导班,加强政策指导与服务,对拟股份制改造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协助企业依法妥善处理。
(二)压实证券中介机构法律责任。加强对证券中介机构的督促力度,强化其辅导拟上市企业的执业质量,要求其重点关注辅导备案企业的财务规范性,切实引导证券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看门人”作用。
(三)加大考核监督力度。市企业上市领导小组每月对各地、各部门推动企业上市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调度通报,并将工作情况报市政府。当年未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目标任务的区(市)政府、管委会在工业发展考核时不得评先评优(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当年在境内外主要交易场所新增1家上市公司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将对其颁发“特别贡献奖”并通报表扬。
附件:1.鹰潭市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目标任务总表
(2020-2022年)
2.高新区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目标任务分解表
(2020-2022年)
3.贵溪市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目标任务分解表
(2020-2022年)
4.余江区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目标任务分解表
(2020-2022年)
5.月湖区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目标任务分解表
(2020-2022年)
附件1
鹰潭市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目标任务总表(2020-2022年)
单位:家
完成股份制改造 | 成功上市 | 挂牌 | |
高新区 | 18 | 2 | 18 |
贵溪市 | 18 | 2 | 18 |
余江区 | 9 | 1 | 9 |
月湖区 | 3 | 1 | 3 |
合计 | 48 | 6 | 48 |
高新区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目标任务分解表(2020-2022年)
单位:家
完成股份制改造 | 报省局备案 | 证监会受理 | 成功上市 | 挂牌 | |
2020年 | 6 | 1 | 0 | 0 | 6 |
2021年 | 6 | 1 | 1 | 1 | 6 |
2022年 | 6 | 0 | 1 | 1 | 6 |
合计 | 18 | 2 | 2 | 2 | 18 |
附件3
贵溪市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目标任务分解表(2020-2022年)
单位:家
完成股份制改造 | 报省局备案 | 证监会受理 | 成功上市 | 挂牌 | |
2020年 | 6 | 1 | 0 | 0 | 6 |
2021年 | 6 | 1 | 1 | 1 | 6 |
2022年 | 6 | 0 | 1 | 1 | 6 |
合计 | 18 | 2 | 2 | 2 | 18 |
附件4
余江区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目标任务分解表(2020-2022年)
单位:家
完成股份制改造 | 报省局备案 | 证监会受理 | 成功上市 | 挂牌 | |
2020年 | 3 | 0 | 0 | 0 | 3 |
2021年 | 3 | 1 | 0 | 0 | 3 |
2022年 | 3 | 0 | 1 | 1 | 3 |
合计 | 9 | 1 | 1 | 1 | 9 |
附件5
月湖区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目标任务分解表(2020-2022年)
单位:家
完成股份制改造 | 报省局备案 | 证监会受理 | 成功上市 | 挂牌 | |
2020年 | 1 | 0 | 0 | 0 | 1 |
2021年 | 1 | 1 | 0 | 0 | 1 |
2022年 | 1 | 0 | 1 | 1 | 1 |
合计 | 3 | 1 | 1 | 1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