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28/2020-10761 |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0-09-2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28/2020-10761 |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0-09-2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市政府(市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 (三)负责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区(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进行查处和指导,查处督办辖区内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指导开展反走私相关执法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受理市场监管领域举报投诉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能。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负责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的实施。统筹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区(市)党委、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统筹推进全市标准化建设。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制定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等管理工作。组织标准的宣传、实施和监督工作,依法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合格评定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并负责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指导区(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药品(含疫苗、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开展对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检查和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开展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推动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交流合作。
(十七)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7个,包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月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信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铜及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 373人,其中在职人员269人,离休人员 2 人,退休人员102人;年末其他人员 46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8117.4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185.96万元,较2018年减少280.62万元,下降3.34%;本年收入合计6931.49万元,较2018年减少363.45万元,下降4.98%,主要原因是:专项任务及专项资金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106.32万元,占75.22%;其他收入702.32万元,占8.65%;经营收入:122.85万元,占1.51%,年初结转和结余1185.96万元,占14.61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8117.4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450.07万元,较2018年增加287.8万元,增长4.02%,主要原因是:发放政府性奖励工资及项目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667.39万元,较2018年减少568.42万元,下降45.99%,主要原因是:项目持续推进,年底结余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250.15万元,占57.05%;项目支出3093.59万元,占41.52%,经营支出106.33万元,占1.4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72.43万元,决算数为684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4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23.98万元,决算数为581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04%,主要原因是:2016年8月-2018年12月财政代扣个人(4%)职业年金支出;中央补助资金与省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45.23万元,决算数为49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66%,主要原因是:2014年10月-2018年12月退休人员单位负担(8%)职业年金支出;新增一人死亡抚恤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21.88万元,决算数为30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75 %。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知识产权,价监,商务执法支队并入人员经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81.34万元,决算数为20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7%,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知识产权,价监,商务执法支队并入人员经费支出。
(五)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为:财政中途追加对获得专利企业的补助资金2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15.6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218.45万元,较2018年增加566万元,增长21.34 %,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等福利增加且2019年新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70.54万元,较2018年增加195.96万元,增长52.31%,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新增加了智慧监管移动终端通信费在基本支出中列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6.58万元,较2018年增加372.22万元,增长684.73%,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决算中把政府托底的政府性奖励放在了基本支出列支。
(四)资本性支出0.12万元,较2018年减少4.76万元,减少97.54%,主要原因是:购检测车辆,快检室装修等放在了项目支出列支,并未放在基本支出中列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1.75万元,决算数为100.35万元,完成预算的52.33 %,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了33.3万元,增长49.6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与2018年度决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2019年、2018年度均无人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2万元,决算数为10.18万元,完成预算的17.02 %,2019年共接待36批次,接待人数646人。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03万元,增长0.29%。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来我局考察学习的人次略有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55万元,2019年公车购置数1辆。公车保有量22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100 万元,决算数为48.12万元,完成预算的 48.12%,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 48.12 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购车事项,2019年购买了一辆检测专用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55万元,决算数为42.05万元,完成预算的77.08%,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4.84万元,下降26.08%。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4.48万元,较2018年增加165.02万元,增长43.49 %,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并入人员增加了运行经费,智慧监管终端通信费在基本支出中列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3.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0.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14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3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共有43部车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5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台、套)7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项目预算在100万元以上),二级项目3个(项目预算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共涉及资金4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5.07%。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都完成年初预算目标,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组织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指挥中心建设”、“食品抽样检验经费”、“计量检定项目经费”等 4个项目展开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6万元,其中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计量检定项目经费”等项目从评价情况来看,各单位各科室都能较好的完成年初预算任务,绩效自评等级为“优”,实现了项目的预期目标,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益。各责任科室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报送的材料质量更高,绩效评价工作越来越科学规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与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计量检定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2个超过50万的项目)。
计量检定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市综检中心按照市财政局绩效办统一要求和部署,制定下发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绩效评价指标。在各任务部门自查自评基础上,市综检中心组织评价领导小组对整个项目进行了审核,综合评价通过评价领导小组审定通过,计量强制检定工作:自评92分,主管部门评分92分。项目全年预算为60 万元,执行数为 6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
1.2019年度完成了强检工作计划并于4月1日起通过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公共服务门户实现了强检工作计量器具网上预约、受理工作,做到强检备案制。2019度为332家企、事业单位强检计量器具25319台件,减免费用118余万元。配合市局计量科开展各项计量活动及检查。开展了5.20世界计量日活动宣传;完成对各加油站专项监督检查任务;完成商品量及包装商品检验73批次。
2、顺利通过了省质监局组织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到期复查换证考核。
3、新建1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完成 4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到期复查考核工作。
4、新增一台膜式燃气表检定装置。
5、12月份参加省局组织加油机比对工作。
6、积极组织人员加强业务和政治理论学习。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检定的能力与水平仍有待提高.
二是检定效率与不断增长的检定任务相匹配仍显不足 。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二,学习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和JJF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规范日常工作。三,加强检定人员的技术业务能力培训,与时俱进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优良的技术服务。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自评分 | 复核分 | 备注 |
投入指标(10分)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5 | 2 | ||
资金落实 | 因素资金执行率 | 5 | 4 | |||
过程指标(10分) | 业务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2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3 | 3 | ||||
财务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2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2 | 1 | ||||
项目产出(55) | 产出数量 | 全年计划完成率 | 10 | 10 | ||
强制检定数量 | 5 | 5 | ||||
产出质量 | 检测机构资质合法性 | 5 | 5 | |||
检定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 3 | 3 | ||||
计量检定人员持证上岗 | 2 | 2 | ||||
检定数据的准确率 | 4 | 4 | ||||
检定证书的签发 | 6 | 6 | ||||
产出时效 | 检定完成及时率 | 6 | 6 | |||
检定证书签发及时性 | 4 | 4 | ||||
产出成本 | 项目支出金额是否超出 | 10 | 10 | |||
项目效果(20) | 社会效益 | 形成鹰潭区域计量量值传递网络 | 10 | 10 | ||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市场 | 5 | 5 | ||||
可持续效益 | 提高行业自律,促进产品质量提高 | 5 | 5 | |||
项目满意度(5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计量器具检定数据使用部门的满意度 | 5 | 3 | ||
合计得分 | 100 | 92 |
注:①项目产出、效果及满意度三级指标:由项目单位根据项目科学合理设定,表格行数可自行增加;
②评分标准:项目单位需设置具体的评分标准,划分合理区间;
③自评分指项目单位(科室)自评分数,复核分是指项目主管单位在自评基础上复核的分数;
④绩效等级分为优(≧90)、良(80-89)、中(70-79)及格(60-69)、差(﹤6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1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1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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