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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4/2020-10745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2020-09-3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4/2020-10745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2020-09-3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城乡建设有关规范性文件,编制城乡建设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的责任。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交易、建设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施工行业管理:监督城镇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与施工;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行业及城建档案管理;负责勘察设计、建筑业、建设监理、工程检测、建设业安全、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的资质及执业资格的审核报批(审批)和管理;组织建筑行业培训教育及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市外工程承包的建筑劳务工作。

(3)承担研究提出全市城乡建设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的责任,协调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工作,负责对市建口各部门城市化发展有关数据进行综合统计。

(4)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供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污水处理、排水、燃气的行业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指导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及桥梁的管理、养护职责,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及桥梁有关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5)承担指导规范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示范镇建设等。

(6)承担指导监督本市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责任,组织采集和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对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计价条款、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备案。

(7)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建筑领域减排的责任。指导建设行业建筑节能和科技发展项目计划及重点技改项目;负责建筑工程节能专项验收过程的监督,推进城镇减排。

(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0 个,包括: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鹰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鹰潭市建设工程装饰装修管理站、鹰潭市燃气安全监督管理站、鹰潭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鹰潭市城建档案馆、鹰潭市建设局职工教育培训中心、鹰潭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鹰潭市城市桥梁管理所、鹰潭市民用燃具检测站。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156人,其中在职人员93  人,退休人员  63 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 9753.1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188.34 万元,较2018年增加3488.04万元,增加55.67%;本年收入合计9564.85万元,较2018年增加4202万元,增长78.35 %,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多为延续性项目,故年初结转和结余较少;今年新增项目较去年有所增加,故财政拨款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9339.27 万元,占97.64  %;事业收入   90.52万元,占 0.95 %;其他收入  135.06 万元,占 1.41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 9753.19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7007.47 万元,较2018年增加3488.04万元,增长55.67 %,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项目较去年有所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 2745.72  万元,较2018年增加1921.7万元,增长233.21 %,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继续拨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161.36 万元,占16.57  %;项目支出  5846.11 万元,占  83.43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477.17  万元,决算数为  678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59.11%。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26.91  万元,决算数为14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2.06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95.75  万元,决算数为3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1.9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3.95万元,决算数为566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78.17 %,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专项均由财政代编,不通过部门预算反映。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0.56 万元,决算数为 43.3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38 %,主要原因是:2019年住房公积金大部分由财政专户安排。

(五)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629.6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专项均由财政代编,不通过部门预算反映。

(六)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274.7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专项均由财政代编,不通过部门预算反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944.9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908.03 万元,较2018年增加 193.91万元,增长27.15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1.39 万元,较2018年增加2.1万元,增长7.1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5.49 万元,较2018年减少22.75 万元,下降 80.56 %,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分奖励金由财政安排,2019年奖励金由专户调剂。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35  万元,决算数为0.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26%,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 万元,下降 90.9 %,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年无因公出国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1  万元,决算数为  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 万元,增长下降 90.9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  万元,下降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年无公车购置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25  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 万元,下降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及参公单位车改后已无车辆相关费用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1.39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9万元,降低48.78  %,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精神,厉行节约。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677.0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616.48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5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616.48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96.39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60.6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3.61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辆,其他用车 1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超过50万预算安排的项目 1 个。

组织对“职工教育培训非税收入成本”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职教中心绩效目标设定符合2019年确定的工作重点,目标任务明确,资源配置较合理,过程管理实施有序,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整体效益。

组织对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其中,从评价情况来看,局机关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统一组织专门人员和力量开展此项工作,成立了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认真开展了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与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职工教育培训非税收入成本”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与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职工教育培训非税收入成本”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职工教育培训非税收入成本”项目主要产出和效果:1、保证了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八大员统考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的要求,有序实施培训项目,联系了可用于租赁的多煤体教室,其彵特种作业人员等考试也根据要求租赁了相应的场地。2、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培训教材发放,准考证打印、发放,技术证书打印以及省厅盖章均安排专业业务人员负责。3、有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二条线,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合理编制了资金预算。4、已安排的培训项目根据实际课时计划聘请了专业的授课老师。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 86.9 分,绩效等级为“良”。绩效报告的主要结论如下:可取之处,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不足之处,仍需加强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率。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及简要说明(单位:万元)

得分

投入(15分)

部门预算配置(15分)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5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目标值≤100%;达到目标值得5分,每超出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93/156

5

“三公”经费变动率(5分)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目标值≤0,达到目标值得 5 分;“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变动率达10%以上的得零分。

(0.1-1.1)/1.1

 

 

 

 

5

重点项目支出安排率(5分)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5分;80%(含)-90%,计4 分;70%(含)-80%,计3分;60%(含)-70%,计1 分;低于60%不得分。

4269.85/5320.27

 

 

  4

过        程(40)分

部门会计核算管理(20分)

预算完成率(4分)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目标值≥100%,达到目标值的得3分;100%-90%(含),得2分;90%-80%(含),得1分;低于80%不得分。

7007.47/1477.17

 

 

  3

预算调整率(4分)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目标值为10%上限;未超过目标值得4分,超过目标值上限的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7007.47-1367.75)/1367.75

 

  

   0

支付进度率(4分)

全年支付进度=部门全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全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全年进度:结果≥100%,得4分;<100%的,按实际支付进度率×4计算。

7007.47/(188.34+1367.75+5639.72)

 

 

    3.9

公用经费控制率(4分)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4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3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0.1/2.35

 

 

  4

政府采购执行率(4)分

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实际采购总额/应当进行采购总额)×100%的,得4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1677.08/1677.08

 

 

  4

部门预算管理(10 )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鹰潭市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

 

 

   3

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

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鹰潭市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鹰潭市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

网络监管平台报账管理办法》

 

 

 

 

   4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3分)

     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0.5分;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0.5分;

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0.5分;

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0.5分。

鹰潭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鹰财库[2019]6号)等

《鹰潭市城乡建设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3

部门资产管理(10 )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且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鹰潭市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

 

 

     3

资产管理安全性(4分)

     资产保存完整;

②资产配置合理;

③资产处置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4

固定资产利用率(3分)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950.48/950.48=100%

     3

产  出(28)分

职责履行(28分)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8分)

单位应根据实际部门职责,细化、量化成多个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已按规定的完成时限办结:

1、积极推进城市项目建设,老城片区排水系统改造及东湖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有序推进。2、主动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3、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做好问题楼盘防范化解处置。4、及时巩固环保成果,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5、推进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  

 

 

 

 

 

     7

党建工作(5分)

根据年度评定结果:优秀得5分,合格3分,不合格不得分。

合格

 

     3

社会综合治理(5分)

按照政府性奖励考核标准,先进得5分,无先进减半得分。

中共鹰潭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全市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鹰政法字[2020]48号

 

     5

公共机构节能(5分)

按照政府性奖励考核标准,分三个等级,先进得满分,达标得60%,不达标不得分。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鹰府办字[2020]36号)

 

     5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5分)

年初设定预算绩效目标、项目事中监控、项目绩效自评价;满分,否则每减少一个,扣2分,扣完为止。

鹰鹰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工作的通知(鹰财绩【2019】9号)

 

 

 

3

效  果(17)分

履职效果(17分)

部门整体效益(8分)

可细分为在社会、经济、民生、环境发展等方面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根据评价部门实际情况设置,并可将其细化为多个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扎实做好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大力实施集镇道路交通设施、雨污管网、公厕、农贸市场、停车场等民生工程建设;通过持续开展以集镇环境卫生、城镇秩序、镇容镇貌为主要内容的“三整治”攻坚行动,镇区卫生状况明显改观,镇容镇貌明显改善。

     8

市领导评价满意度(5分)

按照上年度市委、市政府相应考核的本项分值参考。

关于2019年度全市绩效考核等次评定结果的通报(鹰办字[2020]35号)

     5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在部门履职效果、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厉行节约、是否可替代性等方面的满意程度,反映和评价部门支出所带来的社会效益。95%(含)以上计4分;85%(含)-95%,计3分;75%(含)-85%,计1分;低于75%计0分。

88/100=88%

 

 

 

   3

 

合计得分

 

 

86.9

  注:该指标体系评分表参照财政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制定,满意度调查可根据部门类别自行制定。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工程建设管理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反映拟定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法规政策、组织跨区域污水垃圾及供水燃气管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和参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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