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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6/2021-00589 发文机关: 市交通运输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成文日期: 2021-01-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6/2021-00589
发文机关: 市交通运输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成文日期: 2021-01-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管理制度

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我局对外宣传和沟通服务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为确保管理科学、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全面准确,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我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名称为:鹰潭市交通运输局。

第二条 我局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的信息整理、编辑、上传、发布工作。

第三条 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严禁发布、转载和链接内容反动、不健康、不真实及涉密等各种有害信息或不良网站。

第四条 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信息实行审批制度,发文单位需填写《市交通运输局网络信息发布审批表》。常规信息发布前由信息员初审,再由主管主任审核后发布;重大或特殊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

第五条 网上发布的文件、数据、文字及图像等信息由各提供科室存档,信息员协助备份

第六条 严禁将登录帐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