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冲刺四季度实现全年胜”文旅消费百日大比拼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鹰府办字〔2021〕127号2021年11月03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冲刺四季度实现全年胜”文旅消费百日大比拼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鹰府办字〔2021〕127号  2021年11月3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冲刺四季度实现全年胜”文旅消费百日大比拼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鹰潭市“冲刺四季度实现全年胜”文旅消费

百日大比拼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促进四季度旅游消费的通知》(赣府厅明〔202163号)、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扎实做好江西“百县百日”文旅消费季活动的通知》(赣文旅产字〔20219号)、《关于在全省各区市和重点旅游景区中开展“嘉游赣“百日促销大比拼活动的通知》(赣文旅宣函〔202114号)等文件精神,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抓住我市秋冬季旅游消费冲刺“黄金期”,着力营造安全放心旅游环境,全面促进四季度旅游消费工作,实现全年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大力推动“嘉游赣·道鹰潭,江西人游鹰潭”,全面开展好我市旅游消费大比拼活动,努力实现全年旅游接待人次和收入恢复到2019年水平。力争我市旅游接待人次、旅游收入进入全省二类市前二,龙虎山景区旅游接待人次、旅游收入进入全省重点景区前二,贵溪市旅游接待人次、旅游收入进入全省一类县前三分之一,余江区、月湖区旅游接待人次、旅游收入进入全省二类县前二分之一。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疫情常态防控。

1.抓实做好文化旅游场所疫情防控。推进旅游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以及“三验一戴”防控措施。加强对旅行社、星级饭店、文娱场所、文化场馆等密闭空间的疫情防控,做好通风消毒。〔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文广新旅局。完成时限:2021年10月-12月底〕

(二)全力推进秋冬季研学旅游。

2.抓好百万学子研学行——“品读江西嘉游赣,龙虎奇绝道鹰潭”活动。按照省统一部署,联合市教育部门出台《关于推进我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各区(市)旅游主管部门与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联系对接,尽快下发相关实施方案。鼓励旅游景区推出精品研学线路产品,旅行社特卖秋冬季研学产品,吸引全省中小学师生来鹰潭有序开展研学,领略碧水丹山,接受红色洗礼、感悟传统文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新旅局,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0月-12月〕

(三)丰富旅游产品供给。

3.打造旅游精品线路。积极参加省厅联合湖北、湖南打造的跨省旅游精品线路推广,推进“龙虎天下绝”旅游品牌走出去、游客资源引进来,实现资源共享、政策互惠、线路互通、客源互送。丰富本市秋冬旅游产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0月-12月〕

(四)举办旅游节庆活动。

4.按照市、龙虎山景区、各区(市)周周有活动的要求,线上线下齐发力。第四季度活动不少于200场,其中各级文旅部门、4A级以上景区牵头组织的活动不少于60场,着力抓好以下重点活动:

1)龙虎山太极拳论坛活动、2021环鄱阳湖自行车精英赛(龙虎山站)、圣井山漂流帐篷节,古越水街傩文化推广活动,第二届越野登山赛,龙虎山半程马拉松比赛,龙虎山首届冬泳比赛,上清古镇首届丰收节,金秋国潮花海赏花季活动,仙人城景区桃源鹿岛活动,古越水街第二届丰收节暨农产品展销会等。〔责任单位:龙虎山景区管委会、龙虎山旅游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文广新旅局。完成时限:2021年10月-12月〕

2)贵溪民俗文化体验节,“迎新春”茨荸弄中国传统灯彩节,茨荸弄老街婚俗演艺活动,龙建山庄垂钓文化节,塔桥蜜桔文化节,贵溪文创产品文化节等。〔责任单位:贵溪市政府,市文广新旅局。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0日-12月5日〕

3)第六届眼镜文化旅游节(秋季),韬奋小镇“红色记忆”体验实践活动,高公寨红豆杉文化旅游节,第二届龙岗蜜橘采摘节等。〔责任单位:余江区政府,市文广新旅局。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日-11月30日〕

4)黄蜡石文化旅游节,“国潮美食节”“迎元旦欢乐购”活动,“双十二”直播促销活动等。〔责任单位:月湖区政府,市文广新旅局。完成时限:2021年10月-12月30日〕

5)持续开展周塘小镇旅游文化节暨名优特产品直播展销活动等。〔责任单位: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文广新旅局。完成时限:2021年10月下旬-12月底)

6)“双十一”展销会等。〔责任单位:鹰潭高新区管委会,市文广新旅局。完成时限:2021年10月-11月30日〕

(五)推出组合优惠措施。

5.加大惠民福利。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举办旅游惠民周、惠民月、惠民季活动。鼓励以龙虎山景区为龙头的全市各景区、乡村旅游点整合资源,推出面向鹰潭本地及周边市民的门票减免、食宿打折等二消项目优惠套餐,助推“本地人游本地、周边人游周边,鹰潭人游鹰潭”。〔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0月-12月〕

6.优惠套餐。争取各方支持,联合市相关党政、企事业单位组织工会采取购买本市旅游消费年卡、文创产品消费券等优惠方式,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我市文旅消费。〔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直机关工委,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0月-12月〕

(六)加大旅游宣传营销。

7.开展“嘉游赣·道鹰潭”百日促销大比拼活动。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要通过促销、比拼活动充分发挥我市各地各景区的主观能动性,扩大“学子卡”“友邻卡”申领和核销范围,引导和推动全市各景区采取多种形式招揽游客,对促销在全省排名前10名的旅游景区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0月-12月〕

8.“红土情深嘉游赣,龙虎奇绝道鹰潭”系列推广活动。办好“红土情深嘉游赣,龙虎奇绝道鹰潭”系列宣传推广活动,积极响应省厅组织的四季度宣传推广活动,组织参加各项大型文旅展会。争取省厅支持在广东举办“红土情深嘉游赣,龙虎奇绝道鹰潭”大型宣传推广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0月-12月〕

9.“龙虎奇绝道鹰潭,全力冲刺四季度”线上推广活动。精心制定“龙虎奇绝道鹰潭,全力冲刺四季度”旅游消费线上推广活动实施方案,办好线上旅游消费季活动,通过头部媒体及网络达人引流,推广鹰潭文化旅游形象,带动本土旅游商品销售。〔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0月-12月〕

(七)抓实文旅消费季活动。

10.开展“百县百日”文旅消费季活动。

1)扎实做好百县百日文旅消费季主会场活动暨“百县百日”直播带货大赛鹰潭赛区启动仪式。省文化和旅游厅年底将对“百县百日”活动场次数量(含线上、线下),引导企业让利金额,发动企业参与数量,文旅消费季投入经费,发动4A级及以上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文化场馆参与数量(家),发动四星级及以上饭店及高品质酒店、民宿参与数量(家)6项指标进行考核评比,每半月报送上述6项统计报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龙虎山管委会、龙虎山旅游集团、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

2)“游赣鄱百县享百日钜惠”活动:参与直播大赛的各区(市)政府、管委会选择辖区内相应文旅产品进行。〔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文广新旅局。完成时限:2021年10月-12月〕

3)第四届江西旅游消费节:消费节云展厅、消费节特惠专区、消费节直播集市、消费节夜间文旅活动。〔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文广新旅局。完成时限:2021年10月-12月〕

(八)助推企业纾困解难。

11.加大政策帮扶力度。1)金融部门要按照省市部署出台系列针对旅游企业的帮扶措施,并力促落实到位。(2)进一步加大对旅游企业的奖励力度,鼓励旅游企业全面拓展市场,力争四季度取得新突破。(3)建立健全旅游诚信退赔机制,营造安全优质旅游消费环境,提升我市旅游品牌知名度和服务满意度,打造旅游消费“鹰潭口碑”。〔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鹰潭中心支行、市文广新旅局,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0月-12月〕

(九)严守文旅安全底线。

12.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有序。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抓好文旅市场安全生产。市直有关部门将不定期深入各区市对全市A级景区、乡村旅游点、星级酒店等场所进行疫情防控、旅游安全、市场秩序巡查,重点对景区玻璃栈道、水上游船等游乐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确保我市文旅市场安全生产和谐稳定。同时形成长效机制,奋战四季度,努力实现安全、有序、优质、高效、文明五统一目标。〔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0月-12月

三、奖励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促进四季度旅游消费,打好四季度旅游消费攻坚战、冲刺战,加快推动全市旅游业复苏发展和旅游消费升级,实施如下奖励措施。

(一)奖励办法及标准。

1.大型组团奖励。

1)旅游专列团队奖励:旅行社组织市外来鹰潭专列(火车停靠地点为鹰潭境内火车站)团队并在鹰潭住宿过夜,龙虎山主景区为必游景点,单次人数在300人(含)以上的奖励3万元/团。

2)旅游大巴团队奖励:旅行社组织市外来鹰潭旅游大巴团队并在鹰潭住宿过夜,龙虎山主景区为必游景点,单次人数在400人(含)以上的奖励2万元/团。

3)自驾车团队奖励:旅行社或自驾车机构组织自驾车团队来鹰潭旅游并在鹰潭住宿过夜,龙虎山主景区为必游景点,自驾车在30辆(含)以上的奖励5000元/团。

2.“百万学子研学行、品读江西嘉游赣”活动奖励。

4)旅行社组织全省中小学生到鹰潭4A级以上景区〔龙虎山景区(含圣井山、古越水街、花语世界、仙人城等)、青茅境景区、鹰潭眼镜园景区、中国血防红旗博览区景区等〕开展研学旅行,龙虎山主景区为必游景点,经云游江西平台“学子权益”申领、预约、核销成功,单次人数在100人(含)以上的奖励10元/人。

3.“嘉游赣”百日促销大比拼活动奖励。

5)对在“嘉游赣”百日促销大比拼活动中,获得前3名的景区,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得前2名,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得第1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4.“百县百日”文旅消费季活动奖励。

6)对最终在“百县百日”文旅消费季活动中,获得总排名前20位,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得总排名前10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7)对在“百县百日”文旅消费季直播带货大赛中最终入选“直播带货巅峰十强县”“江西十大好物推荐官”“十大网红爆款”榜单1个(含1个)以上的区(市),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8)对在“百县百日”文旅消费季直播带货大赛票选活动中,入选美食TOP10、美景TOP10、美宿TOP10、美秀TOP10、美购TOP10、美物TOP10的区(市),每入选1个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5.“百日”大比拼旅游企业贡献奖励。

9)旅游星级(绿色旅游)饭店、旅游民宿、A级景区、乡村旅游点积极策划组织营销会务等活动,参与“百县百日”文旅游消费季活动,采取优惠让利措施,旅游住宿设施四季度宾客入住率同比2019年提升5%以上,旅游景区景点旅游接待人数、购票人数、旅游收入同比2019年增长15%以上,每家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景点奖励10万元。

(二)实施时间。

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申请奖励程序。

1.大型组团奖励。

1)旅行社在团队到达前,向市文广新旅局报送《引客入鹰旅游团队登记备案表》,同时提供游客名单,名单须备注每名游客的身份证号、乘坐车辆编号或车牌号和相应入住的酒店,游客名单确认后不得随意变更。

2)旅游专列、大巴车队、自驾车团队到达后,市文广新旅局派人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并填写《引客入鹰旅游团队登记确认单》一式两份,市文广新旅局和相关旅行社各留存一份。

3)游程结束后2周内,旅行社应向市文广新旅局提供旅游组团合同、旅游团队行程单、旅游团队游客名单、团队购票凭证(或景区游览现场照片)、酒店入住凭据等以及组织旅游专列、大巴、自驾车等团队的相关证明资料。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同该旅行社放弃该团队的奖励申报。

2.“百万学子研学行、品读江西嘉游赣”活动奖励。

游程结束后2周内,旅行社(具有研学资质)应向市文广新旅局提供旅游组团合同、旅游团队行程单、旅游团队游客名单、云游江西平台“学子权益”核销成功凭证、景区游览现场照片等。景区应配合旅行社出具云游江西平台“学子权益”核销成功凭证。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同该旅行社放弃该团队的奖励申报。

3.“嘉游赣”百日促销大比拼活动奖励、“百县百日”文旅消费季活动奖励。

以省政府或省文旅厅发布的官方文件(未发文的提供佐证材料)为依据。

4.“百日”大比拼旅游企业贡献奖励。

旅游企业实现目标后,提供入住率提升证明材料,旅游接待量、购票人数、旅游收入等增长依据材料。

(四)奖励审核程序。

市文广新旅局负责奖励审核工作,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奖励对象及奖励金额,并进行网上公示和行业内通报,无异议后,按程序报批奖励资金。

(五)监督管理。

1.旅游企业及创评主体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奖励,一经发现并经调查核实的,立即取消其获奖资格,追回奖励资金,并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2.负有监管审核职责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串通勾结、弄虚作假,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害的,由有关机关进行责任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六)其他事项。

1.本办法中涉及的奖励所需经费从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总金额控制在500万元以内。

2.本办法所指奖励与市政府其他相关奖励政策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确定。

3.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而受到查处通报和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投诉、重大负面舆情事件的,一律取消获奖资格。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市文广新旅局负责解释。此前执行的相关办法如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完成“全力冲刺四季度”旅游消费重点工作任务的目标上来。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每项工作都有人管、有人盯、有人促、有人干,确保工作任务落地生根、终端见效。

(二)强化协调推进。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责任分解要求,主动担责、层层落实,对所承担任务逐条研究、细化分解,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全力冲刺四季度”旅游消费重点工作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三)强化监督检查。把推进“全力冲刺四季度”旅游消费重点任务列为全市重点督查事项和目标考核内容,市政府办公室不定期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落后、不按时完成的单位,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限期整改。

 

 

附件:1.引客入鹰旅游团队登记备案表

2.引客入鹰旅游团队登记确认单

 

 

 

 

 

 

 

 

 

 

 

 

 

 

附件1

引客入鹰旅游团队登记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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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01-6433885。

 

附件2

引客入鹰旅游团队登记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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