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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03/2021-15727 发文机关: 市发改委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成文日期: 2021-02-1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03/2021-15727
发文机关: 市发改委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成文日期: 2021-02-1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鹰府办发〔2014〕33号、鹰办字〔2019〕71号有关文件规定,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概括起来24个字,即“当好参谋、谋划长远、调节运行、管理投资、推进改革、依法治价”,具体来说: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全市财政政策、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 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四)指导推进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明确投资审批、核准、备案的范围、标准和程序;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市级财政性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拟定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综合分析全市利用外资和国外贷款状况,提出落实国家利用外资战略、规划的目标和建议。

(七)管理和协调市重点工程建设,组织编制全市重大重点工程项目计划,督查、调度统计重大重点工程项目执行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指导和协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协调和管理有关工作。

(八)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全市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协调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专项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推动落实国家、省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九)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省重大区域战略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全市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十)拟订全市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协调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市级储备粮油的收储、动用计划。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民政等社会事业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协调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负责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节能监察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组织能源产业政策和规划的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电力(含核电)、石油(不含成品油)、天然气(不含城镇燃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行业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及信息发布;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能源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

(十五)承担地方铁路建设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发改委机关本级编制数51个,其中:行政编制45个(含纪检5个),工勤编制6个;实有人数90人,其中:在职人数43人,包括行政人员41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人;退休人员47人,包括行政退休人员44人,全额补助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 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008.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3.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8.32万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008.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3.44%。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76.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4.06%,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04.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3万元;项目支出431.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15.48%,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7.91万元、资本性支出0.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4.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17.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205.68%;卫生健康支出63.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6.76%;住房保障支出39.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0.03%。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04.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3.29%;商品和服务支出101.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76.9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1.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12325.39%;资本性支出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94.6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08.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3.44%。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4.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3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1年部门预算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市发改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8.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9.82%,下降原因是2020年底共退休3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6.6万元。其中,货物预算0.4万元,服务预算6.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元。

(八)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预算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下的项目2个,涉及资金34万元,其中:二级项目2个,涉及资金34万元,具体项目如下:发改重点工作经费、纪委监察派驻机构办案经费。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50.8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6.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暂未安排因公出国支出计划。

2、公务接待费8.6万元,比上年减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没有公车。


第三部分  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发改委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发改委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维持部门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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