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一照含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鹰府办字〔2021〕8号2021年02月18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全面深化“一照含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20年2月4日市政府第八十三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鹰潭市全面深化“一照含证”改革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创一等走前列”改革要求,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一照含证”改革的基础上,结合我市行政许可审批改革工作实际,全面深化“一照含证”改革,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对标省委、省政府“建设全国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省份”和市委市政府“创一等走前列”工作目标,实现“一照含证”,推动审批服务从“以政府部门供给为中心”向“以市场主体需求为中心”转变,变“分散审批”为“集约审批”,打造证照合办和简化审批新模式,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营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创新制度供给。以市场主体为中心,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问效于企,不断提升改革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再造审批管理服务全流程,努力打造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

2.坚持系统集成,落实放管结合。在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度的同时,全面建立与“一照含证”相适应的监管制度,厘清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构建协同高效、安全可靠的风险防范和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3.坚持法治引领,规范推进改革。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扎实做好改革所需的法治保障工作,及时调整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出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的建议。

(三)总体目标。

2021年6月底前在鹰潭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一照含证”改革,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同核查、一链审批、一照准营”,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升市场主体政务服务满意度,配套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多元共治的审管联动制度。

二、改革任务和举措

(一)总结前期经验,完善审批机制。总结前期市场监管系统“一照含证”改革的成功经验,为在全市范围持续深化“一链办理”改革、更好克服“准入不准营”难题,进一步完善“一链办理”工作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二)加强信息共享,解决技术难题。协调信息部门,加强信息技术共享和经验交流,逐步解决“一照含证”推进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减少重复工作,实现直接在原有二维码基础上进行范围扩大和内容增项。(牵头单位:市信息办;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整合审批要件,实现“一次告知”。对市场准入多头审批、市场主体关注度高的行业涉及到的许可事项的审批条件进行标准化集成,形成一张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告知单,由审批窗口一次告知申请人。(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四)简并申报材料,实现“一表申请”。按照共用信息共享应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的原则,整合申报材料,将多套申请材料归集为一套申请材料。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产业政策外,推行承诺制容缺受理,申报所需法定材料由核查人员现场确认并获取。(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五)优化受理流程,实现“一窗受理”。优化实体窗口布局,设置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逐步推行在线申请、在线受理、不见面审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六)合并核查程序,实现“一同核查”。对需要现场核查事项,统筹组织,上下联动,部门联合,实现多个事项一次核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七)再造审批模式,实现“一链审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实现“一链办理”,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八)创新准营方式,实现“一照准营”。在营业执照上加载集成有效许可信息的二维码,实现经营许可信息一码覆盖。申请人领取含有许可证或登记证信息的营业执照,即可从事与许可或登记事项相关的经营活动。申请人如有需要,可以同时领取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登记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直相关单位)

(九)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全面建立与“一照含证”相适应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构建协同高效、安全可靠的风险防范和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三、实施步骤

(一)统一规范标准。市行政审批局的审批事项全面纳入“一照含证”改革的范围。制定信息化建设规范,统一接口、数据采集、运行管理等标准。2020年12月底前,编制工作规范,整合流程,压减时限,统一要求,准备实施。(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信息办、市直相关单位)

(二)推进数据归集。开展“一照含证”数据归集平台开发,2021年1月底前完善表格信息,建立相关制度,试运行数据归集录入。2月,按照“一表申请”建设要求,在全市逐步推开。(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信息办、市直相关单位)

(三)有序发放证照。2021年2月,制发全市第一批跨部门“一照含证”营业执照。6月底前,覆盖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许可事项。系统录入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做好工作衔接。(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四)逐步扩大范围。2021年7月,总结改革经验,逐步扩大许可范围。动态调整“一照含证”所包含的许可范围,对市场主体增长较快、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行政许可,及时纳入改革,使改革惠及更多行业的市场主体。(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直相关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推动信息共享。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信息共享机制,对纳入“一照含证”改革的行业,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市场主体的电子证照、年报、许可、处罚、信用等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共享至市行政审批局,为审批和监管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数据支撑。(牵头单位:市信息办;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直相关单位)

(二)强化法治保障。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严格依法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推动将其上升为制度规定,及时固化改革成果。(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三)实行动态调整。定期对改革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完善有关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确保市场主体切实享受改革红利。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关切,积极稳妥扩大改革范围,形成持续迭代、良性循环的改革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附件:鹰潭市“一照含证”改革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单(第一批)

附件

鹰潭市“一照含证”改革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单(第一批)

(共72大项)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主管部门

1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新办、变更、延续、注销、补办)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

2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变更、注销)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

3

小餐饮、小食杂登记证(新办、变更、注销)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

4

小作坊登记证(新办、变更、注销)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

5

广告发布登记(申请、变更、注销)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

6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设立、注销、变更)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

7

气瓶充装单位资格许可(设立、变更、注销)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

8

权限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许可[大型游乐设施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

9

食品生产许可证(新发、单纯变更、重大变更、补发、注销、延续)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

10

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计量标准复查

考核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

11

权限内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

12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新备案)、

(变更备案)、(注销)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

13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新备案)、

(变更备案)、(注销)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

14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新备案)、

(变更备案)、(注销)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

15

医疗器械出口备案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

16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

17

洗染业经营者备案(新备案)、(变更备案)、(注销)

鹰潭市商务局

18

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

鹰潭市金融办

19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新发、变更、延续)

鹰潭市应急管理局

20

烟花爆竹批发许可(新发、变更、延续)

鹰潭市应急管理局

21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新发、变更、延续)

鹰潭市应急管理局

22

第一类非药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新发、延续、变更)

鹰潭市应急管理局

23

省属以下露天开采的非煤矿矿山及其五等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新发、延续、变更)

鹰潭市应急管理局

24

地下矿山一次性筑坝的五等尾矿库安全生产

许可(新发、延续、变更)

鹰潭市应急管理局

25

省属以下露天开采的非煤矿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新发、延续、变更)

鹰潭市应急管理局

26

设有五等尾矿库的其他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新发、延续、变更)

鹰潭市应急管理局

27

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审批

鹰潭市人防办

2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认定

鹰潭市人防办

29

权限内取水许可审批

鹰潭市水利局

30

权限内河道采砂许可(除长江外)

鹰潭市水利局

31

客运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鹰潭市交通运输局

32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鹰潭市交通运输局

33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鹰潭市交通运输局

34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鹰潭市交通运输局

35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许可

鹰潭市交通运输局

36

省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鹰潭市交通运输局

37

省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鹰潭市交通运输局

38

省内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鹰潭市交通运输局

39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鹰潭市交通运输局

40

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审批(设立、延续、变更、注销)

鹰潭市文广新旅局

41

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设立、延续、变更、注销)

鹰潭市文广新旅局

42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审批(不含出版物印刷)(设立、延续、变更、注销)

鹰潭市文广新旅局

43

印刷业经营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设立、延续、变更、注销)

鹰潭市文广新旅局

44

印刷业经营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设立、延续、变更、注销)

鹰潭市文广新旅局

45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许可

(设立、延续、变更、注销)

鹰潭市文广新旅局

46

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的

(设立、延续、变更、注销)

鹰潭市文广新旅局

47

出版物经营许可(设立、延续、变更、注销)

鹰潭市文广新旅局

48

设立娱乐(歌舞)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设立、延续、变更、注销)

鹰潭市文广新旅局

49

设立娱乐(游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设立、延续、变更、注销)

鹰潭市文广新旅局

50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设立、延续、变更、注销)

鹰潭市文广新旅局

51

设立经营性文艺表演团体审批

(设立、延续、变更、注销)

鹰潭市文广新旅局

52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的许可

(设立、延续、变更、注销)

鹰潭市文广新旅局

53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设立内地方控股的合资演出团体审批(设立、延续、变更、注销)

鹰潭市文广新旅局

54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

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设立、延续、变更、注销)

鹰潭市文广新旅局

55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设立、延续、变更、注销)

鹰潭市文广新旅局

56

营业性演出场所的(设立、延续、变更、注销)

鹰潭市文广新旅局

57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

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设立、延续、变更、注销)

鹰潭市文广新旅局

58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

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设立、延续、变更、注销)

鹰潭市文广新旅局

59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设立、延续、变更、注销)

鹰潭市文广新旅局

60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设施接收境(内)

电视节目审批(批文)

鹰潭市文广新旅局

61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

投资人

鹰潭市文广新旅局

62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

旅行社设立审批

鹰潭市文广新旅局

63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鹰潭市卫健委

64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新办、延续、变更、注销)

鹰潭市人社局

65

农药经营许可

鹰潭市农业农村

粮食局

66

饲料生产企业生产许可

鹰潭市农业农村

粮食局

67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8

建设工程设计丙级资质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9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0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1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