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05/2021-15758 | 发文机关: 市教育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1-02-0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05/2021-15758 |
发文机关: 市教育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1-02-0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教育局机关2021年预算
第一部分 鹰潭市教育局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教育局机关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教育局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教育局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教育局机关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及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区(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协调市级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校舍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防雷安全管理;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食品安全工作;参与教育系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全市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德育工作。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三)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负责推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统筹管理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组织教育督导工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统筹协调治理教育违规行为。
(五)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引导高校加强内涵建设,推进教师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特色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六)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各类中等及以下职业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建议,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对接产业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七)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八)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督检查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管理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对我市的教育拨款和教育贷款。
(九)指导教育宣传、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定期注册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承办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
(十一)承办各类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各类中等及以下学校学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教育招生计划,负责高、中等院校普通教育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
(十三)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和国际合作工作;负责外籍教师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全市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对教师培训实行“学分制”管理。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
二、基本情况
市教育局机关编制人数23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数39人,其中:在职人数18人,包括行政人员18人;退休人员21人。
第二部分 鹰潭市教育局机关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市教育局机关收入预算总额为682.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37%,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5.0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5.2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56%。事业收入139.1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0.3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37%。上年结转(结余)98.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4.3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7.77%。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市教育局机关支出预算总额为682.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37%,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部门支出682.1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3.82万元,占支出预算的40.14%,比上年增加11.0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2.31万元,比上年增长5.97%;商品和服务支出30.31万元,比上年减少5.7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0万元,与上年持平。项目支出408.36万元,占支出预算的59.86%,比上年增加82.33%;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16.55万元,比上年增加24.5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1.82万元;资本性支出20.00万,比上年增加10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682.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37%。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42.31万元,比上年增长5.73%;商品和服务支出246.86万元,比上年增加19.7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3.02万元,比上年增加14318.33%;资本性支出2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市教育局机关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45.08万元,比上年增加72.56%;具体支出情况是:教育支出445.0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市教育局机关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31万元,其中办公及印刷费1.27万元、差旅费3.25万元、福利费1.44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70万元、其他费用21.64万元,比上年减少5.75%,原因是财政按单位实有人数安排经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0万元。其中,部门集中采购2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市教育局机关共有车辆2台,其中其他用车2台(车改封存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50万元。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市教育局机关“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5.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10%。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出国(境)支出。
2.公务接待费9.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万元),比上年减少23.26%。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特别说明: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三部分 鹰潭市教育局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支出科目
教育支出(类):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指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机关服务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
项目基本情况
填报科室或单位:鹰潭市教育局机关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督导专项 | |||||||||||
项目负责人 | 周** | 联系人 | 周** | 联系电话 | 189****5758 | |||||||
项目属性 | □新增 R延续 | 项目口径 | R经常性 □阶段性 □一次性 | |||||||||
项目类别 | □社会发展性项目 R部门发展性项目 | |||||||||||
1.基本建设类 □ 其中:新建类 □ 扩建类 □ 改建类 □ 2.行政事业类 □ 其中: 采购类 □ 奖励类 □ 补贴类 □ 3.其他专项类 R | ||||||||||||
起始日期 | 2021年01月01日 | 结束日期 | 2021年12月31日 | |||||||||
项目概况 |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教育部《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建设“全领域全口径全支撑全保障”的督导新体系 | |||||||||||
项目立项 情况 | 《江西省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细则》 | |||||||||||
保证项目实施的相关制度及措施 | 《教育督导条例》《江西省教育督导规定》《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评分细则》 | |||||||||||
项目总目标 | 保障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运行,推动鹰潭教育事业发展 | |||||||||||
项目总预算 | 项目本年度预算 | 50 | ||||||||||
项目预算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资金来源 | 上年度资金 | 本年度资金 | |||||||||
合计 | 50 | |||||||||||
(一)财政拨款 | 50 | |||||||||||
(二)自有资金 | ||||||||||||
(三)其它资金 | ||||||||||||
项目构成 | 子项目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金额 | |||||||||
1 | 督导专项 | 50 | ||||||||||
2 | ||||||||||||
附件2
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构成 | 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督导专项 | |||||||||
名称 | 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督导专项 | 金额 | 50万元 | |||||||
起止日期 |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 责任 部门 | 鹰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 责任人 | 周** | |||||
预期主要 目的和成果 | 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建设“全领域全口径全支撑全保障”的督导新体系,秉承督政、督学、质量监测工作职能,推进教育发展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 |||||||||
绩效目标 | 一级 目标 | 二级目标 | 三级目标 | 目标值 | 备注 | |||||
产出 目标 | 数量目标 | 督学培训完成率 | 40小时以上 | |||||||
督导活动完成率 | 100% | |||||||||
市直学校挂牌率 | 100% | |||||||||
质量目标 | 督学培训合格率 | 85%及以上 | ||||||||
督导活动满意率 | 85%及以上 | |||||||||
市直挂牌满意率 | 85%及以上 | |||||||||
时效目标 | 督导活动及时性 | 95%及以上 | ||||||||
成本目标 | 培训成本节约率 | 10%及以上 | ||||||||
效果目标 | 经济效益 | 督导结果应用 | 4次及以上 | |||||||
社会效益 | 社会满意度 | 85%及以上 | ||||||||
环境效益 | ||||||||||
可持续效益 | 督导体制运行 | 4次 | ||||||||
满意度 | 学校满意度 | 85%及以上 | ||||||||
填表人:周** 联系电话:189****5758 科室(单位)负责人: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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