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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05/2021-15758 发文机关: 市教育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成文日期: 2021-02-0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05/2021-15758
发文机关: 市教育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成文日期: 2021-02-0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教育局机关2021年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教育局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教育局机关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教育局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教育局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教育局机关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及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区(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协调市级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校舍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防雷安全管理;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食品安全工作;参与教育系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全市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德育工作。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三)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负责推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统筹管理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组织教育督导工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统筹协调治理教育违规行为。

(五)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引导高校加强内涵建设,推进教师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特色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六)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各类中等及以下职业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建议,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对接产业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七)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八)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督检查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管理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对我市的教育拨款和教育贷款。

(九)指导教育宣传、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定期注册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承办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

(十一)承办各类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各类中等及以下学校学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教育招生计划,负责高、中等院校普通教育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

(十三)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和国际合作工作;负责外籍教师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全市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对教师培训实行“学分制”管理。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

二、基本情况

市教育局机关编制人数23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数39人,其中:在职人数18人,包括行政人员18人;退休人员21人。

 

第二部分 鹰潭市教育局机关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市教育局机关收入预算总额为682.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37%,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5.0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5.2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56%。事业收入139.1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0.3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37%。上年结转(结余)98.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4.3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7.77%。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市教育局机关支出预算总额为682.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37%,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部门支出682.1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3.82万元,占支出预算的40.14%,比上年增加11.0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2.31万元,比上年增长5.97%;商品和服务支出30.31万元,比上年减少5.7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0万元,与上年持平。项目支出408.36万元,占支出预算的59.86%,比上年增加82.33%;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16.55万元,比上年增加24.5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1.82万元;资本性支出20.00万,比上年增加10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682.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37%。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42.31万元,比上年增长5.73%;商品和服务支出246.86万元,比上年增加19.7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3.02万元,比上年增加14318.33%;资本性支出2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市教育局机关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45.08万元,比上年增加72.56%;具体支出情况是:教育支出445.0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市教育局机关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31万元,其中办公及印刷费1.27万元、差旅费3.25万元、福利费1.44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70万元、其他费用21.64万元,比上年减少5.75%,原因是财政按单位实有人数安排经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0万元。其中,部门集中采购2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市教育局机关共有车辆2台,其中其他用车2台(车改封存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50万元。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市教育局机关“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5.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10%。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出国(境)支出。

2.公务接待费9.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万元),比上年减少23.26%。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特别说明: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三部分  鹰潭市教育局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支出科目

教育支出(类):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指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机关服务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项目基本情况

填报科室或单位:鹰潭市教育局机关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督导专项

项目负责人

周**

联系人

周**

联系电话

189****5758

项目属性

□新增   R延续

项目口径

R经常性  □阶段性  □一次性

项目类别

社会发展性项目                  R部门发展性项目

1.基本建设类 □    其中:新建类 □    扩建类 □    改建类 □ 

2.行政事业类 □    其中: 采购类 □    奖励类 □    补贴类

3.其他专项类 R

起始日期

2021年01月01日

结束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概况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教育部《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建设“全领域全口径全支撑全保障”的督导新体系

项目立项

情况

《江西省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细则》

保证项目实施的相关制度及措施

《教育督导条例》《江西省教育督导规定》《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评分细则》

项目总目标

保障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运行,推动鹰潭教育事业发展

项目总预算


项目本年度预算

50

项目预算资金来源构成

项目资金来源

上年度资金

本年度资金

合计


50

(一)财政拨款


50

(二)自有资金



(三)其它资金



项目构成

子项目序号

子项目名称

金额

     1

督导专项

50

2

















 

附件2

 

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构成

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督导专项

名称

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督导专项

金额

50万元

起止日期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责任

部门

鹰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人

周**

预期主要

目的和成果

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建设“全领域全口径全支撑全保障”的督导新体系,秉承督政、督学、质量监测工作职能,推进教育发展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绩效目标

一级

目标

二级目标

三级目标

目标值

备注

产出

目标

数量目标

督学培训完成率

40小时以上


督导活动完成率

100%


市直学校挂牌率

100%


质量目标

督学培训合格率

85%及以上


督导活动满意率

85%及以上


市直挂牌满意率

85%及以上


时效目标

督导活动及时性

95%及以上


成本目标

培训成本节约率

10%及以上


效果目标

经济效益

督导结果应用

4次及以上


社会效益

社会满意度

85%及以上


环境效益




可持续效益

督导体制运行

4


满意度

学校满意度

85%及以上













填表人:周**       联系电话:189****5758  科室(单位)负责人:周**

 

鹰潭市教育局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元转万元).xls

相关信息:

  • ICP备案号:赣ICP备05005851号-1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鹰潭市行政审批局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