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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冷水镇受污染耕地问题大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扩大)会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赣府厅〔2021〕2号)统一部署,《鹰潭市受污染耕地问题大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受污染耕地问题大排查整治行动。现将《冷水镇受污染耕地问题大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冷水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8日

 

冷水镇受污染耕地问题大排查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受污染耕地问题大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219号)要求,《鹰潭市受污染耕地问题大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抓紧抓实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问题整改,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受污染耕地问题大排查整治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深刻反思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的受污染耕地防治问题,由点到面,在全范围内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助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冷水篇章、描绘好新时代冷水改革发展新画卷夯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全面摸排,动态掌握受污染耕地周边的污染源问题,从污染源头上进行管控、从污染途径上实施切断,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实现全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安全利用类耕地环境质量有改善,严格管控类耕地环境风险能控制的工作目标,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排查整治及防控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推动排查整治各项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一)开展污染源头排查和整治。按照《江西省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关于深入开展涉镉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江西省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门共享辖区内耕地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对受污染耕地周边的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排查发现问题的,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处置。

(二)有效防控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区环境质量风险。

村委会应根据辖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对严格管控区耕地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轮作休耕等风险管控措施,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农业农村应根据《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指导有关村委会在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区内设置标牌,载明严格管控区地点、四至范围、面积、禁止生产的农产品种类、主要污染物种类、批准单位、立牌日期等;农业农村办组织开展严格管控区种植农作物情况排查,有关行政村要安排专人定期对严格管控区内种植农作物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违规种植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三、工作和时间安排

2021年2月1日至12月3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准备阶段(3月21日前)。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人员,共享工作资料,建立涉镉等重金属重点工业企业、重点矿企和耕地严格管控区位置排查清单(见附件2)。

(二)全面核查阶段(6月21日前)。要结合前期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和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等涉及的受污染耕地问题,3月25日前对耕地周边污染源和严格管控区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做到应查尽查。在中稻栽培期间,各村安排专人对严格管控区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摸排,排查工作要落实到人,排查对象要落实到地块。

(三)问题整治阶段(10月21号前)。各村委会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一地一策”,“一企一策”、“一矿一策”整改方案,污染源头问题整治方案应于5月18日前完成对口报市直有关部门备案,受污染耕地问题整治方案应于8月2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备案。各村委会要指导督促责任主体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工作,做到从污染源头上进行管控,从污染途径上实施切断。所辖要通过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巡查检查、加强宣传等手段,确保严格管控区耕地不种植可食用农产品。

(四)整改总结阶段(11月20日前)。问题整改完成后,各要对整改工作取得成效进行自评估,针对问题清单形成整改工作总结报告,并连同有关佐证材料于1030日报镇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冷水镇成立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刘坚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徐晓标同志、人大主席程四发同志担任,成员为吴财旺、陆影杰、徐建平、洪骏龙、余洋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办,办公室主任由程四发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行动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推动解决重难点问题

(二)压实各方责任,各及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排查整治行动;要落实严格管控各项措施,有关行政村要建立专人定期巡查制度;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辖区内不新增污染耕地面积,要以本地大排查整改行动为契机,把解决当前问题和长远问题结合起来,形成齐抓共管、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增强受污染耕地防治工作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及相关企业要加强受污染耕地问题大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督导组,在水稻栽种期间对疑似重点区域开展实地调查和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