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鹰府办发〔2021〕7号2021年05月28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信息化项目“每月一审定”制度
各项目建设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的评审申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信息化建设项目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按照“三审一商”制度(技术审查、专家评审、会商部门意见、会议审定)组织专家评审,十五个工作日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请审定委员会审议,形成联审联批意见。
二、实行信息化项目的按月调度制度
各项目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建设实施和督促检查,应于每月20日前通过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填报项目进度、项目问题、项目风险、预算执行等(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未上线运行前提交纸质材料)并报送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此件主动公开)
鹰潭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推动部门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信息系统应用绩效考核,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集约化建设水平,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江西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赣府厅字〔2020〕68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适用的信息化项目是指政府性投入的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手段的信息基础设施、应用系统、楼宇智能化及相关支撑体系等。
第三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共建共享、安全可靠的原则,坚持整合存量、推动共享、规范增量、强化审批、统筹建设、专业运维的发展思路,推动全市信息系统“网络通、系统通、数据通、应用通”、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共享交换。
第四条市信息化建设项目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定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全市信息化项目规划、项目建设工作。负责研究指导全市信息化项目规划、立项、建设等工作;协调解决信息化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大数据中心。设立市信息化项目建设专家委员会,主要负责决策咨询,专项研究,参与项目评审、论证、验收,帮助指导人才培训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信息化项目建设专业咨询服务。专家委员会成员和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的确定每年另由市政府研究决定。
第五条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项目技术、立项、资金概算的审批、项目实施指导、项目验收审查、项目运维评价等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市发改委负责将年度信息化项目计划纳入全市项目建设年度计划;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立项评审和批复;市财政局在年度预算内安排和保障信息化项目建设专项资金,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市大数据中心负责信息化项目技术咨询、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和技术审查评审;市审计局按规定负责对完工的项目进行审计。市国家保密局负责政务内网技术标准的制定。市直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信息化项目的规划、申报工作。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联审联批意见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
第二章 申报和审批管理
第六条市直单位应依据国家、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和鹰潭市智慧城市发展规划于每年10月1日前将下一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报送市智慧城市主管部门,并在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上提交相关材料(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未上线运行前提交纸质材料)(见附件1)。
第七条市智慧城市主管部门按照全面统筹的原则,对市直单位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建成成效等内容进行审核,编制形成下一年度信息化项目计划,报市政府审议通过后,纳入全市项目建设年度计划。
第八条对未纳入年度计划而根据国家、省、市要求急需建设,且需要安排建设资金的信息化项目,市直单位须专题上报市智慧城市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审核,上报市政府批准后纳入本年度信息化项目计划。
第九条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按照“三审一商”制度(技术审查、专家评审、会商部门意见、会议审定)组织市大数据中心、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对项目建设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见附件2)开展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十五个工作日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请审定委员会审议,形成联审联批意见(市大数据中心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技术及概算出具审查意见,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具批复意见)。审批部门的批复意见应当包括对集约化建设、信息资源共享、安全保障及密码应用的意见。
第十条项目投资规模未超出概算批复,建设目标不变,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确需调整且资金调整数额不超过概算总投资10%(调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项目建设单位调整,同时向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一)国家有统一要求的;
(二)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确需改变建设内容的;
(三)根据信息化技术发展和所建项目业务发展需要,确需对原方案进行完善优化的。
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应当将调整方案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
第三章 项目建设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审批部门的批复文件内容建设,依法依规组织项目招标。
第十二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确定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责任人,通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平台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统筹协调,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负责制和合同管理制。
第十三条信息化项目完成招标采购后,项目建设单位将建设合同副本通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平台上传并报审定委员会办公室,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与规模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接受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
第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应每月通过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填报项目进度、项目问题、项目风险、预算执行等并报送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对于发生严重逾期、投资重大损失等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依照职能和有关规定可要求项目整改或暂停。
第十五条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统筹调度、管理和督导,不定期抽查和通报项目建设情况,建设单位应予配合。
第十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党政机关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建立网络安全和密码安全等管理制度,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和密码保障系统,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测与风险评估,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七条项目应当采用具有安全保障的软硬件产品。在项目报批阶段,要对产品的安全属性进行说明。项目软硬件产品的安全性,项目密码应用和安全审查情况,以及硬件设备和新建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情况是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
第十八条信息化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关规定,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信息化项目进行工程监理。
第四章 项目验收
第十九条项目建成半年内,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我市有关规定申请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验收,提交验收申请报告时应当一并附上项目建设总结、财务报告、审计报告、集约化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评估报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包括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测评报告或者非涉密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等)、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等材料。
项目不能按期完成验收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说明原因并提出延期验收申请。
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或委托项目主管部门验收,验收结束后,受委托部门应将验收结果和相关材料报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十条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建设单位须限期整改,整改后应重新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项目审批部门暂缓该单位后续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市财政部门不予支付项目相关剩余款项。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加强信息化项目相关档案资料管理,在竣工验收完成后,向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一套完整的电子版建设资料。
第二十二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后6至12个月内,组织开展绩效自评(编制要求见附件3),并将自评价报告报送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和财政部门。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结合项目建设单位自评价情况,可以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对建设项目的运行效率、使用效果等情况开展后评价。评价认为建设项目未实现批复的建设目标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项目建设单位要限期整改。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接受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审计等监督管理工作,如实提供建设项目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隐匿、瞒报。
第二十四条 审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化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省有关信息共享的要求,以及项目建设中招标采购、资金使用、集约化建设、信息资源共享、密码应用、网络安全等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发现违反规定或者批复要求的,应当要求项目建设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审批部门可以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暂缓安排投资计划、暂停项目建设直至终止项目。
网络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安全监管,并指导监督项目建设单位落实网络安全审查制度要求。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保密审查及非涉密信息系统的保密监管,指导监督项目建设、运维单位严格遵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以及数据脱敏脱密有关规定要求。
各部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保密等法律法规规定,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的防护体系,按要求采用密码技术,并定期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确保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和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数据安全。
第二十五条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绩效评价和项目后评价结果的应用,根据评价结果对信息化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照项目审批管理要求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政府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的重要依据。项目绩效评价及后评价结果和建设单位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第二十六条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或者因管理不善、弄虚作假造成严重超支、质量低劣、损失浪费、安全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涉密信息化项目建设按照相关保密要求执行。
第二十八条以国家和省级资金为主要投资来源的信息化项目的监督管理,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2017年4月市政府印发的《鹰潭市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鹰府发〔2017〕11号)同时废止。
附件:1.关于申请将***项目列入***年市本级投资计划的请示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3.鹰潭市***项目绩效评估报告书编写提纲
附件1
关于申请将***项目列入***年市本级
投资计划的请示
(适用于申报列入***年市本级投资计划的新建或前期工作项目)
市信息化建设项目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为了***,现申请将***项目列入***年市本级投资计划,项目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包含但不限于“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估算、资金来源、计划开竣工时间、项目责任单位及代建单位等”。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1.分析项目在国家政策上有必要建设的理由。
2.结合鹰潭实际,分析我市该类项目必要建设的理由。
3.分析***年建设该项目的必要性。
三、项目建设可行性
1.对项目建设规模进行分析。原则上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建设标准,没有国家建设标准的需补充上级部门出具的相关建设依据;其他同等规模地市同类项目建设规模比照情况,确保项目建设规模制定合理。
2.对项目投资进行分析。原则上应对项目投资进行估算(包括工程费用、设备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并明确资金来源,符合国家、省补助资金投向的项目必须制定争资计划。
四、项目征求意见情况
以表格形式阐述有关部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其中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大数据中心、市国控集团为必须征求意见单位。(以表格形式)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附:1.国家有关建设标准
2.上级部门有关建设的指导意见
3.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附件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第一章 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项目责任人
(三)编制依据
(四)项目建设目标、规模、内容、建设期限
1.建设目标(总目标、分期目标)
2.建设规模(全市、XX区(市)或XX试点)
3.建设内容(总内容、一期内容、二期内容)
4.建设期限(总建设期、一期、二期)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六)效益与风险分析
(七)主要结论和建议
第二章 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一)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
(二)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 现状分析及必要性
(一)现状分析
1.基础设施现状
(1)网络现状
(1)系统设备现状
(3)系统软件现状
(4)安全系统现状
(5)机房配置现状
2.信息资源现状
(1)基础库现状(人口、法人、地理信息、宏观经济)
(2)主题专题库现状
(3)数据共享交换现状
3.共性支撑现状
4.密码应用现状
(1)密码应用现状分析
(2)合规性需求
(3)密码应用需求
5.系统运维情况
(二)项目建设的意义及必要性
第四章 项目目标分析
(一)政府职能目标
(二)公众服务期望目标
(三)信息化愿景目标
(四)系统建设目标
第五章 项目需求分析
(一)业务需求分析
(二)功能需求分析
(三)基础设施需求
(四)信息资源需求分析
(五)共性支撑需求分析
(六)接口需求分析
(七)密码应用需求分析
(八)安全防护需求分析
(九)系统运维需求
第六章 项目架构设计
(一)总体技术路线
(二)系统架构设计
(三)物理架构设计
(四)逻辑架构设计
(五)数据架构设计
(六)数据资源调用设计
(七)数据资源共享设计
(八)内外部交互关系设计
(九)核心关键技术
第七章 项目技术方案设计
(一)设计原则
(二)基础设施技术方案设计
1.网络应用设计
2.系统设备设计
3.安全备份设计
4.机房配置现状
(三)数据资源技术方案设计
1.信息资源方案
2.共性支撑方案
3.接口方案
4.数据共享方案
(四)应用系统技术方案设计
1.子应用1功能设计
2.子应用2功能设计
第八章 安全方案设计
(一)设计原则
(二)感知安全防护体系设计
(三)通信层安全防护体系设计
(四)数据层安全防护体系设计
(五)应用层安全防护体系设计
(六)密码安全防护体系设计
第九章 标准体系设计
(一)设计原则
(二)技术标准体系设计
(三)管理标准体系设计
第十章 项目建设与运行设计
(一)项目组织实施机构
(二)项目招标方案
(三)项目实施保障方案
1.项目人员保障
2.项目进度管理
3.项目质量管理
(四)运行运维保障方案
(五)项目培训保障方案
(六)资金保障方案
第十一章 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和卫生
第十二章 节能措施
第十三章 项目实施进度
(一)项目建设期
(二)实施进度计划
第十四章 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一)投资估算的有关说明
(二)项目总投资估算
(三)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四)资金使用计划
(五)项目运行维护经费估算
第十五章 效益与评价指标分析
(一)经济效益分析
(二)社会效益分析
(三)项目评价指标分析
第十六章 项目风险与风险管理
(一)风险识别和分析
(二)风险对策和管理
第十七章 资源需求清单
第十八章 其他附件(图纸等)
附件3
鹰潭市***项目绩效评估报告书编写提纲
(参考提纲)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类别:(口工程类、口设备类、口软件类、口服务类)
(三)项目单位:
(四)合同编号:
(五)项目起止时间:
(六)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的实施依据;
2.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3.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必要性及其论证过程;
4.项目绩效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情况;
5.项目预期投入情况;
6.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评价工作过程
(一)选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的原则和依据;
(二)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的情况。
三、项目执行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进展及执行过程中目标、计划调整情况及采取的相关措施;
(二)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完成情况(重点);
(三)项目总投入情况,包括财政拨款、自筹资金落实情况;
(四)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重点);
(五)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六)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的自我评价(重点)
(一)评价基本指标分析;
(二)评价绩效指标分析,包括项目支出后实际状况与申报绩效目标的对比分析;
(三)绩效定性指标分析及详细文字说明,包括项目支出实施后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具体体现;项目支出对环境影响和对社会的持续影响等;
(四)项目实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五)项目的后续工作安排和有关建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需与自评报告同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完工项目验收报告;
(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管理规定;
(三)评价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