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公厕、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增量三年(2021-202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鹰府办字〔2021〕54号2021年06月02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鹰潭市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公厕、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增量三年(2021-2023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抓好组织实施。

(此件主动公开)

鹰潭市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公厕、农贸市场

建设提质增量三年(2021-2023年)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公厕、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水平,对标对表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在全面总结各地各部门近年来推进全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提质增量补短板专项行动任务落实和全市农贸市场创建达标改造等方面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深入开展“停车难、如厕难、买菜难”等痛点难点焦点问题攻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围绕市九届人大八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大力推进实施惠民工程工作要求,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实施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公厕、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增量专项行动,实现区公共停车设施、公厕、农贸市场的高效供给,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坚持以规划为依据,统筹政府、企业、社会各方力量,加强市区联动,明确责任,分类施策,逐步补齐历史欠账,促进基础设施布局与区域功能、人口分布相协调。

2.目标明确,分步推进。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主要围绕全省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提质增量补短板专项行动和全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下达我市的任务,以及全市农贸市场创建达标改造目标,分阶段分步骤持续推进,确保按期完成。

3.建管并重,服务高效。注重采取多种措施,同步提升设施硬件建设及服务管理水平,确保发挥设施最大效能,加快构建服务为先、管理高效、安全有序的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公厕、农贸市场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总体目标

用三年时间,通过开展提质增量专项行动,到2023年底,全市至少新建19个以上城区公共停车场,新增公共停车场泊位3100个以上,增设各类临时停车位6322个以上,其中按不低于15%车位比例配建充电设施;至少新(改)建89座城区公厕,其中新建58座,改建31座;至少新(改)建15个城区农贸市场,其中,新建7个,改建8个。加快构建与群众需求相协调,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使用高效、管护精细的设施服务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城区公共停车设施提质增量专项行动。

鹰潭市区现有公共停车设施泊位约11000个,贵溪市区约5700个,余江城区约4400个。为满足《城市停车规范》(GB/T51149-2016)和省里相关指标要求,2021-2023年间,通过持续开展城区公共停车设施提质增量专项行动,各地新增停车泊位配备充电设施的比例不低于15%,鹰潭市区按规范控制上限指标(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应在机动车保有量的1.5倍,其中城市公共停车场提供的停车位应占城市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的15%)和机动车保有量动态增幅情况测算,至少新增停车泊位4987个以上,其中:新建11处以上公共停车场,新增停车场泊位2200个以上,新路划临时停车位2787个以上;贵溪市、余江区按规范控制下限指标(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应在机动车保有量的1.1倍,其中城市公共停车场提供的停车位应占城市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的10%)和机动车保有量动态增幅情况测算,贵溪城区至少新增停车泊位2899个以上,其中:新建4处以上公共停车场,新增停车场泊位600个以上,新路划临时停车位2299个以上;余江城区至少新增停车泊位1236个以上,其中:新建3处以上公共停车场,新增停车场泊位200个以上,新路划临时停车位1036个以上;龙虎山至少新增停车泊位300个以上,其中:新建1处停车场,新增停车场泊位100个以上,新路划临时停车位200个以上(三年任务安排见附件)。[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国控集团、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机关事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二)开展城区公厕提质增量专项行动。

鹰潭市区现有公厕151座(月湖区范围86座、高新区范围38座、信江新区范围46座),贵溪市区现有公厕130座,余江城区现有公厕50座。为满足《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相关指标要求,2021-2023年间,通过持续开展城区公厕提质增量专项行动,按建成区每平方公里配建4座公厕的控制指标测算,鹰潭市区至少新建16座公厕,达标改建17座公厕;贵溪市新建26座公厕,达标改造11座公厕;余江区新建14座公厕,达标改造1座以上公厕;龙虎山至少新建2座公厕,达标改造2座公厕(三年任务安排见附件)[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城管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三)开展城区农贸市场提质增量专项行动。

鹰潭市区现有农贸市场13个(月湖区范围10个,高新区范围2个,信江新区范围1个),贵溪市区现有农贸市场6个,余江城区现有农贸市场5个。对标城市创建工作要求,2021-2023年间,通过持续开展城区农贸市场提质增量专项行动,鹰潭市区新(改)建城区农贸市场8个,其中:新建5个农贸市场,达标改建3个农贸市场;贵溪市新(改)建城区农贸市场3个,其中:新建1个农贸市场,达标改建2个农贸市场;余江区新(改)建城区农贸市场3个,其中:新建1个农贸市场,达标改建2个农贸市场;龙虎山达标改建1个农贸市场(三年任务安排见附件)。[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城管局、市城建投,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公厕、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增量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属临时性工作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市城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是组织实施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公厕、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增量三年行动的责任主体,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这项工作摆在“稳投资、促发展、惠民生”的全局中心工作地位,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推动落实。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根据本地区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建立项目清单,主动对接配合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倒排时序,统筹推进,确保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

(二)精心组织实施。全市实施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公厕、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增量三年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责任部门要精心组织,抓紧实施,着重在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的集中连片区域设施建设上发力,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保障,加快设施新建、增建、改建步伐。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地方、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优化经营手续办理、投资建设程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区公共停车场、公厕、农贸市场建设运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提升管理水平。各地各部门在保质保量完成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公厕、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增量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的同时,要大力提升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水平,认真执行《鹰潭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积极探索建立作业标准精细化,监管手段智慧化,运营模式市场化的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公厕、农贸市场管理的新体制新模式,既要建好,更要管好维护好,做到高质量建设精致化,高水平管护常态化,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

(四)强化监督考核。市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公厕、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增量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调度和监督考核,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约束性指标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进度滞后、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员予以通报,督促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呈报市政府予以问责。

附件: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公厕、农贸市场提质增量专项行动任务安排表

附件

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公厕、农贸市场提质增量专项行动任务安排表

序号

区(市)

主 要 任 务

完成时间

新建公共停车场新增泊位数(个)

新路划临时停车泊位数(个)

新(改)建

公厕(座)

新(改)建农贸市场(个)

1

市本级

930

300

3(新建)

10(改建)

1(改建)

2021

2

360

350

2(新建)

2(改建)

1(新建)

2022

3

630

337

1(新建)

3(改建)

1(改建)

2023

4

月湖区

70

200

1(新建)

0

2021

5

0

200

2(新建)

1(改建)

2022

6

70

200

1(新建)

1(改建)

0

2023

7

高新区

0

200

1(改建)

0

2021

8

0

200

1(新建)

1(新建)

2022

9

0

200

1(新建)

0

2023

10

信江

新区

0

200

1(新建)

1(新建)

2021

11

140

200

2(新建)

1(新建)

2022

12

0

200

1(新建)

1(新建)

2023

13

贵溪市

200

700

8(新建)

3(改建)

1(改建)

2021

14

200

750

8(新建)

4(改建)

1(新建)

2022

15

200

849

10(新建)

4(改建)

1(改建)

2023

16

余江区

100

300

4(新建)

1(新建)

2021

17

50

360

4(新建)

1(改建)

1(改建)

2022

18

50

376

6(新建)

1(改建)

2023

19

龙虎山

50

100

1(改建)

0

2021

20

30

50

1(新建)

1(改建)

1(改建)

2022

21

20

50

1(新建)

0

2023

22

合计

3100

6322

58(新建)31(改建)

7(新建)

8(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