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鹰府发〔2021〕11号2021年06月23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增强气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国家、服务人民,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科技创新,努力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提升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效益,为谱写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的鹰潭篇章提供坚强气象保障。
(二)总体目标。
确保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鹰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观测精密度、预报精准度、服务精细度显著提高,气象现代化水平稳居全省气象部门第一方阵。气象服务“智铜道合、强富美优”新鹰潭建设能力显著增强,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乡村振兴气象服务等领域的现代化达到全省先进水平。科技创新对气象现代化水平的贡献率显著提升,气象装备和人才队伍建设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1.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加强市、区(市)两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建设,建立指挥部人员、经费、场所等长效保障机制。坚持属地管理、综合减灾,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综合防灾减灾体系,纳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基层基本公共服务,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强化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压实分级负责的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夯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管理职能,推动气象灾害防御向基层延伸。落实鹰潭市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职责,完善气象、应急、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交通、林业等部门间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和预报预警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粮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2.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优化观测站网布局,适度加密区域自动气象站,将全市区域观测站升级为多要素观测站。布设气象雷达,加强强对流、暴雨、高温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灾害性天气中短期和短时临近预报预警水平,全力提高逐6小时降水预报精准度,为应急处置、救灾等提供科学决策依据。〔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3.增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完善市县相互衔接、规范统一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气象、应急等相关部门做好有效对接,强化多部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统一权威发布,为政府决策部署、部门应急联动、社会公众防灾避灾提供支撑。规范预警信息传播管理,加强新闻媒体、应急广播、通信运营企业与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有机联动,健全全网免费发布机制,畅通重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传播“绿色通道”。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将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运行、维护,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和预警信息发布日常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广播电视台、鹰潭日报社、各驻鹰新闻单位、中国移动鹰潭分公司、中国电信鹰潭分公司、中国联通鹰潭分公司,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4.提升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水平。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程,加快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点工程建设。落实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部署要求,开展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做好分灾种的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强化普查成果应用,发展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建立完善重大气象灾害救助政策,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稳步推广天气指数保险等农业保险气象服务,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气象灾害防御和保障服务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和城市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气象防灾减灾示范单位。〔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鹰潭银保监分局,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二)加强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水平。
5.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服务能力。以提升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植被和空气质量、土壤水分自动连续观测能力为目标,在龙虎山等生态功能区建设空地一体植被生态气象监测系统。开展气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多源协同观测,实现规划衔接、标准统一、资源共享。开展污染物传输路径、溯源研究,提升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推进气象与生态环境部门的数据共享、会商研判和应急联动,提升突发大气污染事件气象应急响应能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建立完善森林火点、秸秆焚烧气象遥感监测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6.强化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全面落实《江西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开展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城市规划、国家或者省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以及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发展“气候+”全域旅游业态,开发旅游气象服务产品,加强旅游气候资源开发应用。积极申报创建“中国天然氧吧”、“江西省避暑旅游目的地”等康养旅游宜居生态品牌。〔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7.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建设5个标准化作业点,升级更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抗旱、大气污染防治和森林防火中的作用,为建设绿色美好家园提供高质量的气象保障。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综合监管”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三)加强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水平。
8.提高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构建完善农业气象观测试验站网,打造现代农业气象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基地。强化水稻、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全生育期服务。开展早熟梨、茶叶等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推进气候区划在农业布局和结构优化中的应用。优化农业气象信息服务渠道,推进农业农村和气象部门信息共享,实现精细化、定制化、直通式农业气象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粮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9.提升重点行业气象保障能力。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文化和旅游、电力等重点行业气象服务平台,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预警预报评估。推进气象与相关行业的融合发展,增强综合交通运输、全域旅游、设施农业、绿色能源等领域信息共享和气象保障服务能力,提升行业运行发展保障支撑水平。〔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农粮局、国网鹰潭供电公司,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10.发展智慧公众气象服务。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民生热点气象服务产品,提升智慧生活气象保障能力,为建设服务型、创新型政府提供科技支撑。建设融媒体公众气象服务矩阵和平台,实现电视、广播、客户端、新媒体、显示屏、大喇叭、“村村响”应急广播等与气象融媒体互联互通,扩大气象信息覆盖面。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科普工作纳入鹰潭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持续开展气象科普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针对重大天气、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气象科普专题策划,不断提高公众科学意识和素养。〔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科协、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广播电视台,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11.强化气象公共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学校、旅游景区景点、粮食储备库等重点场所的气象安全普查,建立和完善重点单位目录,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管理,督促落实气象安全主体责任。出台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气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乡镇、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与监管。健全和完善各级人民政府防雷安全领导责任,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防雷许可范围,落实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防雷安全管理措施,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各地安全生产考核体系、综合执法检查体系和各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加强防雷安全信用管理。〔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农粮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四)加强发展支撑能力建设,提高气象事业发展综合保障水平。
12.强化气象科技支撑和人才队伍建设。将交通气象、流域气象、生态气象、农业气象等重点领域纳入我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支持开展气象科技项目研究。将气象人才纳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各类人才工程和人才培养计划,纳入创新团队、专家选拔的专业领域,纳入人才引进、评优选优和培养培训计划,努力建设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高素质气象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13.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按照国家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落实业务发展经费,根据工作需求编制“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清单,明确相关项目隶属关系,确定项目资金需求,分级落实资金来源。落实气象部门职工依规足额享受地方政策,保障气象事业发展和人员经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14.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和改善工作。加强探测环境的保护和改善,落实鹰潭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流程,加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避免影响气象探测环境行政审批。依法编制、印发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将本级气象部门纳入城市建设规委会成员单位,参加城市规划有关工作。财政、发展改革、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要切实保障气象探测环境改善涉及的资金、土地、林地的落实。〔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气象现代化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将气象现代化建设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区(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担责、切实履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持续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各级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每年制定年度工作任务和落实措施,并加强对工作进展的指导和督促落实。
(三)加强考核评估。
各级政府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及时开展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进展情况的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各区(市)政府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