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惠商兴市”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鹰府办字〔2021〕67号2021年06月25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惠商兴市”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鹰潭市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惠商兴市”
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的重大部署,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任务,积极落实2021年全国两会关于引导银行扩大信用贷款、持续增加首贷户,推广随借随还贷款,使资金更多流向个体工商户等主体的精神要求,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在繁荣市场经济、扩大社会就业、方便群众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作用,鹰潭市决定实施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惠商兴市”专项行动。为保障专项行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相关安排部署,精准开展融资培育对接,不断深化普惠金融服务,全力满足个体工商户创新发展资金需求。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融资对接零距离、金融服务惠商户、支持政策齐发力“四大专项行动”,摸清融资痛点、疏通融资堵点、解决融资难点,增强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激发市场微观主体活力,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惠商兴市”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普惠小微金融服务,推进个体工商户无贷户首贷培育,有贷户融资提升、服务优化,促进个体工商户贷款户数持续增加、贷款投放量不断扩大、贷款成本适度下降。其中诚信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获得贷款的户数明显增加,贷款利率较去年同期明显下降。
三、活动时间
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
四、活动内容
(一)金融知识进万家。
1.汇编金融政策与产品。收集整理个体工商户相关金融政策和银行金融产品,编写《鹰潭市金融惠商指南》,内容涵盖金融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部门近期出台的重要金融政策和各银行主要信贷产品,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对外发布。〔牵头部门:市人行、市金融办、市银保监分局,配合部门:各银行机构〕
2.前移金融服务窗口。在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纳税信息确认、技能培训等环节同步开展金融产品宣传和诚信意识培育,前移金融服务窗口。〔牵头部门:市金融办,配合部门:各区(市)政府,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
3.扩大金融知识宣传覆盖面。通过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常态化宣传、金融知识线上+线下专场宣传等形式,面向个体工商户等受众大力宣传普及金融知识和金融产品,加强个体工商户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牵头部门:市人行、市银保监分局,配合部门:各银行机构〕
(二)融资对接零距离。
4.实施个体工商户名单对接。市市场监管局筛选提供诚信经营和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名单,市人行根据银行机构的业务规模和经营定位将名单信息不重复推送至各银行机构,并组织银行机构开展线上线下融资对接活动。各银行机构在获得个体工商户名单前需签署个体工商户信息规范使用承诺书(见附件1),并报送至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牵头部门:市人行,配合部门:各区(市)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各银行机构〕
5.提高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线上对接效率。市人行与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政府主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协同推进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的推广宣传,让更多个体工商户知晓平台、用好平台,引导个体工商户通过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线上发起融资申请,银行机构要在2个工作日内读取申请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客户进行对接。市人行对各银行机构处理平台融资申请的及时性进行监测,提高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融资对接效率。〔牵头部门:市人行,配合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各银行机构〕
(三)金融服务惠商户。
6.提高信用贷款占比。各银行机构要优化风险评估机制,注重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加强纯线上、纯信用类信贷产品研发和推广力度,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提高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比重。〔牵头部门:市人行,配合部门:各银行机构〕
7.提升首贷率。各银行机构要充分运用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首贷中心”功能,加快对接市人行推送的无贷户清单内个体工商户,力争符合贷款要求的个体工商户应贷尽贷,提升个体工商户首贷率。〔牵头部门:市人行,配合部门:各银行机构〕
8.实现“应延尽延”。各银行机构要做好到期还款困难以及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的金融帮扶,灵活调整还款安排,合理延长贷款期限,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推广随借随还贷款。〔牵头部门:市人行,配合部门:各银行机构〕
9.创新信贷产品。各银行机构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围绕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和特点,至少开发或推广一款重点支持个体工商户的信贷产品,做到“一行一品”。〔牵头部门:市人行、市银保监分局,配合部门:各银行机构〕
10.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开辟个体工商户信贷审批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审批流程,缩短贷款审批时间,努力提高个体工商户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分局,配合部门:各银行机构〕
(四)支持政策齐发力。
11.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向人社部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要积极落实各项贴息等支持政策。〔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各银行机构〕
12.货币政策工具引领。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用好人民银行再贷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等货币政策工具。对个体工商户发放经营性贷款的,可申请人民银行再贷款资金支持,其中2021年12月31日前发放信用贷款的,人民银行还将按贷款金额的40%给予资金支持;对2021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的,人民银行按照延期本金的1%给予激励。〔牵头部门:市人行,配合部门:各银行机构〕
13.落实守信激励。创新“信易+”惠民便企应用,逐步健全覆盖重点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归集包括但不限于公检法、安全生产、社保、交通违法、水电气等各类涉及个体工商户的信用信息。推广信用信息、信用评级在行政许可、招投标、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支持等方面的运用,对诚信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探索实施诚信审批、缺项审批,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个体工商户诚信等情况免收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鹰潭供电公司,市直各有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银行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完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并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行动取得积极效果。市人行将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对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惠商兴市”专项行动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将个体工商户融资对接成效纳入银行机构货币政策执行情况评价等考核评估。
(二)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各银行机构要按月填报《个体工商户融资对接情况台账表》(见附件2),真实反馈个体工商户融资对接工作进展情况,并报市人行,首次报送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前。
(三)构建宣传长效机制。适时对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进行总结,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渠道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1.个体工商户信息规范使用承诺书
2.个体工商户融资对接情况台账表
附件1
个体工商户信息规范使用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信息数据管理,防止信息泄露,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2.获取的个体工商户信息数据仅作为融资对接使用,不作他用。
3.保证本单位及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透露所获取的信息数据,保证不允许任何第三人使用该数据。
4.若违反本承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接收名单的联系人: 电话:
承诺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2
个体工商户融资对接情况台账表
单位:万元,%
银行机构名称 | 个体工商户名称 | 个体工商户主身份证号 | 个体工商户联系电话 | 授信 金额 | 贷款 金额 | 贷款 利率 | 贷款发放日 (yyyy-mm-dd) | 贷款到期日 (yyyy-mm-dd) |
例:工商银行鹰潭分行 | *经营部 | 360000000000000000 | 19907010000 | 2000 | 1000 | 5.25 | 2020.7.01 | 2021.12.31 |
说明:本表按月报送,每月15日前报送从发文之日起截至上月末累计融资对接情况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