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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26/2019-06803 发文机关: 市应急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成文日期: 2019-11-0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26/2019-06803
发文机关: 市应急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成文日期: 2019-11-0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印发《鹰潭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政务公开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鹰潭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政务公开

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鹰潭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政务公开工作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鹰潭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4日

 

 

 

鹰潭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政务公开工作规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局网站的规范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做好网上信息发布工作,促进网站安全高效运行,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指网站为鹰潭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yjglj.yingtan.gov.cn/

  第三条 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制度》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条 为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第五条 下列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

1.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国家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2.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3.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人身权利的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信息;

  5.机关内部信息及内部公文;

  6.机关内部研究、讨论或者审议过程中的信息;

  7.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六条 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和配合相关科室完成信息的更新工作。

第七条 规划信息科具体负责网站运行维护工作。

第八条 相应版块信息发布细则:

1.监管要闻。综合协调科在编报微信公众号要闻时,一并推送办公室通过网站发布;

2.公示公告。各科室提供相关信息;

3.领导讲话。各科室提供相关信息;

4.上级文件、本局发文、两委发文、指挥部发文。各科室提供相关信息;

5.法律法规。各科室提供相关信息;

6.事故通报。政务服务科提供相关信息;

7.应急党建。党总支提供相关信息;

8.灾害预警。相关科室于发布预警当日提供相关信息;

9.相关专栏由对应科室提供相关信息;

10.在线咨询与投诉。办公室负责受理并转交相关科室办理,相关科室应在规定时限办结并通过网站回复;

11.其它子项目。各科室按办公室要求报送。

 

第三章 网站信息报送

 

第九条 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相应版块信息的定期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并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各科室提供的稿件根据上述要求报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至局办公室,并同时做好报送信息的备案存档工作。未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的信息不予发布。

第十条 为保证信息时效性,各科室原则上三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信息(预警信息发布需当日报送)。各科室需将公开的纸质文件(含分管领导签字)及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至局办公室并注明发布版块。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规则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