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鹰潭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鹰潭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并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鹰府办字〔2021〕83号2021年07月22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鹰潭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鹰潭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未保委),并调整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区(市)和各有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区(市)强化督办问责;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王亚青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 黄占共 副市长
邓 伟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王小元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海有 市政府副秘书长
邹世文 市扶贫办副主任
彭元龙 市民政局局长
委 员:吴仁才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李剑锋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
桂天信 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邓新科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廖 峰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邹林峰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张进龙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
彭 政 市科技局副局长
刘向阳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支队长
王万春 市司法局副局长
辛 勤 市财政局副局长
毛晓荣 市人社局三级调研员
徐 林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
张业辉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式平 市农粮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张敦波 市文广新旅局副局长
李丽高 市卫健委副主任
徐 彦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郑晓斌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
吴接道 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陈文革 市广播电视台党组成员、总编辑
邵 云 市体育局二级调研员
胡节良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罗重任 市医保局副局长
薛 葵 市妇儿工委办常务副主任、市妇联副主席
陈婀娜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会主任
罗 琦 团市委副书记
黄小红 市妇联副主席
辛勍颖 市科协副主席
桂 萍 市残联副理事长
李武太 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刘建国 市关工委副主任
项文红 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
三、其他事项
(一)未保委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未保委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彭元龙兼任;常务副主任由项文红兼任;副主任由李剑锋、邓新科、廖峰、张进龙、刘向阳、李丽高、罗琦、黄小红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未保委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未保委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未保委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未保委办公室备案。
(二)未保委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未保委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