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打造“数字经济”强引擎

2021年07月26日

依托“03专项试点示范基地”、“全国5G试点城市”、“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电子信息·物联网)示范基地”和“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发展契机,聚焦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数据价值化,加速布局前沿新兴数字产业,积极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到2025年,力争数字经济总体规模位居全国中小城市前列,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2%,打造成为中部乃至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第一节 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

大力推进智慧社区、“智鹰119”等物联网应用场景建设,构建“全域网络+公共平台支撑+物联网产业+智慧应用+云计算+大数据”产业体系。依托康硕智能制造等龙头企业,全面推进上下游企业集聚,大力发展3D打印产业。探索实施“区块链+”,推动区块链技术在社会治理、知识产权、供应链、工业检测存证等领域的应用,加快以区块链技术推动铜期货交割仓库智能化改造。探索区块链数据共享模式,促进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同维护和利用。探索实施“人工智能+”工程,推动智能产品在工业、医疗、交通、农业、金融、物流、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的集成应用,争取在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无人机、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安防、智能穿戴、智能农机等领域取得突破,加快余江区智能农机装备产业园建设。推动发展VR关联软件服务业,重点在制造、教育、旅游、文娱、医疗等行业打造一批应用示范。

第二节 扎实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实施智能制造升级工程,重点支持贵溪市、高新区、月湖区开展制造业企业“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应用示范,建成一批示范性数字化生产车间和智能工厂。推动服务业数字化转型。积极推广应用物联网感知与大数据技术融合,推动数字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环节全流程应用,支持月湖区发展智慧物流和智慧商贸、龙虎山发展智慧文旅。实施数字农业示范工程,支持贵溪、余江发展智慧农业,积极打造数字农业农村试点。

第三节 积极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

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支持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拓展生活及公共服务领域的“互联网+”应用,推广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线上办公等线上服务新模式。发展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打造“虚拟”产业园[]和产业集群,发展“无人经济”[]。积极培育微商电商、网络直播、微经济,支持贵溪心悦电商直播基地、月湖数字经济产业园发展。探索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加快构建以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政务信息安全、用户安全为重点的多层次数字经济安全保障体系。

专栏1                     数字经济重大工程

(一)数字产业化重点培育工程

加快推进移动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重点建设一批有实力、有影响力、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应用,深度应用NB-IoT建设智慧停车场、智慧路灯、智慧垃圾桶等公共基础设施。到2025年,实施物联网示范应用85个以上,城市级物联网应用20个以上,泛物联网连接数达500万以上,纳入省政府协议供货目录的物联网产品达100款以上。

(二)制造业企业数字化重点培育工程

大力实施“铜产业+物联网”计划,积极推进企业转型、生产改造和产品升级,加快推进工业云、农业云、商务云、物流云、科技云平台建设。到2025年,实现企业上云1500家,建成工业互联网平台3-5个。

(三)服务业数字化重点培育工程

加快推动全域旅游大数据平台及旅游综合指挥调度中心建设,完善全域旅游数据资源体系,推进龙虎山智慧景区示范工程建设,打造全域智慧旅游体系。加快建设全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立深度感知智能仓储系统,实现仓储存、取、管全程智能化。推动数字文化装备产业发展,打造公共文化数字支撑平台,开发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

(四)数字农业试点示范应用工程

加快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开展数字农业示范工程,构建现代农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遥感等数字技术在农业中应用。到2025年,建成省级数字乡村示范县2个、数字乡村示范乡镇10个、数字乡村示范园区10个、智慧农业生产基地5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