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2021年07月26日

完善生育政策和配套支持政策,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人口服务体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构筑人口均衡发展格局,促进人口结构优化和长期均衡发展。

第一节 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有效扩大普惠性服务,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提高适龄群体生育意愿,引导生育水平提升并稳定在合理区间。完善基层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推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提高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水平。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实施出生人口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健全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加大对失独家庭的关爱和帮扶支持力度。

第二节 健全婴幼儿发展政策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多元化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健全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早期教育的政策体系,加大家庭照护、社区照护支持力度,鼓励用人单位为家庭婴幼儿照护提供便利。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园政策,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幼儿园供给。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早期教育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和水平。

第三节 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制度,巩固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础,优先保障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大力发展人人享有的基本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老年人福利补贴、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加快建立完善普惠性养老服务项目清单和市场化价格机制。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发展突出护理功能的社区嵌入式养老院,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深化“党建+农村养老服务”,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养老服务网络,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促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持续发展,完善落实留守等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优化城乡养老院床位结构,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支持具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加强对护理型、连锁型民办养老机构的支持政策。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

第四节 构建老年友好社会环境

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大力提倡尊敬老人、关爱老人、赡养老人。聚焦全民意识提高和全社会自觉参与,打造老年人、家庭、社会和政府共同参与的老年友好型社会。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完善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优化家庭发展环境,推进幸福家庭创建,完善家庭赡养老人的支持体系。打造老年宜居环境,丰富老有所乐的精神文化生活,健全老年人社会优待制度体系。

专栏1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工程

(一)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

聚焦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需求,以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辅具适配等形式,支持1600户特殊困难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二)兜底性照护服务保障

支持每个县建成(含新建和改扩建)一所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并拓展失智照护单元,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0%,重点为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服务。支持存量乡镇敬老院实施改造提升。

(三)居家社区养老网络建设

支持9个街道、1个城关镇建成一所具备全托、日托和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129个社区各建成1所日间照料中心。

(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在342个行政村建设(改造)具备助餐、助安、助医、助娱等功能的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的建制村。

(五)普惠托育服务扩容工程

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各区(市)建成不少于1个规范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全市新增示范性普恵托位1500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