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2021年07月26日

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第一节 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打造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扶贫专项活动”、“就业援助活动”等活动,建立健全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劳动者凭技能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稳就业促发展保增收更有力、技能人才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持续提高。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大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军属、贫困劳动者等群体就业帮扶力度;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劳动人事仲裁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基层调解规范化建设力度,开展根治农民工欠薪行动,维护劳动用工领域和谐稳定。全力做好花桥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工作,保障库区移民生产生活。

第二节 加强创业带动就业

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返乡创业服务站”建设。加大创业资金支持,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及时兑现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平台建设,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促进产业资源、创业资本、高端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和各类服务向创业平台聚集。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职能,坚持“总量调控、阶段指导、分类管理、确保任务”总原则,提高贷款额度,放低贷款门槛(推进信用反担保政策),加快创业贷款发放进度。

第三节 优化收入分配机制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实施中等收入群体培育行动,强化工资收入分配中“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价值激励导向,倡导企业建立并逐步推开“岗位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的薪酬体系,让更多的知识型劳动者、技能型劳动者、新型职业农民等普通劳动者通过自身努力加入中等收入群体。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发挥慈善等第三次分配作用。

专栏1                 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行动计划

(一)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建立严密的培训质量控制体系。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积极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劳动者自主选择、政府购买服务和依法监管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到2025年,全市从事技能工作劳动者总量翻一番,达到8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比达到40%以上,技工院校年培养技能人才总量翻一番,达到3000人以上。

(二)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计划

深入实施离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和再就业帮扶行动,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机制,加大公益岗位开发力度,全力保障“4050”人员就业人数,实现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