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2021年07月26日

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第一节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党建+社会治理”工作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和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建设,畅通人民群众、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探索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形式。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平安鹰潭志愿者行动。

第二节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稳妥推进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政策下倾,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深化网格标准化建设,探索实施“党员+网格化管理”模式,整合党建、综治、城管、环保、消防、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各类网格,推动养老托育、卫生健康、家政服务场景精准对接和有机集成,实现“多网合一”“一网联动”的治理格局。扎实推进市、区(市)乡村四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实现全覆盖。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推动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融合,全面升级应用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合,积极推广“智慧+全民”社会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