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2021年07月26日

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加快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生态文明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第一节 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着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完成各区(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搭建全域一体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充分发挥好空间规划管控作用。实施最严格的资产管理制度,完善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推行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方法和管理制度,支持探索多样化有偿使用方式。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

第二节 健全和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树立底线思维,严守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实施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行更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全面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制度,完善区域环境共保联治机制。完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健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机制,全面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最严格的执法监管机制,严格实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改进生态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建立以“季度+年度”监测为主、即时监测为辅的常态化卫片执法工作机制,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与土地变更调查、平安建设紧密结合、协同推进,坚决遏制自然资源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进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向镇村延伸覆盖。进一步完善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监测机制,强化涉林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确保森林生态效益得到充分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