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鹰府办发〔2021〕13号2021年07月06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项目大会战”工作部署,践行“全域融合、改革创新、绿色转型、奋进争先”工作思路,推动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建设“智铜道合、强富美优”新鹰潭提供强大支撑,制定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市委八届十次全会总体安排部署,按照“特、新、精、快”的工作要求,将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作为主要抓手,作为事关我市发展全局的头等大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项目工作水平,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拉动即期增长与增强发展后劲相统一,坚持把“智铜道合”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造“2+N”现代化工业体系为重点,健全项目工作机制,创新项目工作方法,提高项目工作效率,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切实储备一批、推进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重点项目,强力打造“强富美优”新鹰潭,不断向“区域性综合枢纽城市”迈进。
三、抓好项目储备工作
市县两级分别建成覆盖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基本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重点项目储备库。
(一)强化政策研究。各地各部门要深入研究国家的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结合我省“一圈引领、两轴驱动、三区协同”战略重点,充分发挥我市区位、产业、交通等优势,重点围绕工业、农业、服务业、重大基础设施、新基建、公共服务六大领域,谋划一批增后劲、管长远、带全局的重大项目。
(二)强化前期论证。对列入近期拟实施的项目,应基本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列入中长期规划项目库的项目,需提供较为完整的项目简介,并逐步深化到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的深度。各地各部门要注重引入政府与中介机构协作机制,形成业主、专家、项目管理单位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论证体系。委托中介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对谋划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专题研究,降低项目风险,增强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实行集体决策、风险评估、咨询听证、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项目决策的民主化水平。
(三)强化动态管理。各地各部门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项目谋划,每年10月份集中启动市级重点项目入库工作,市级重点项目储备库每年滚动储备项目300个以上,每年开工建设项目转化率不低于30%(各地各部门在库项目目标任务见附件2)。申报列入市级重点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其中:基础设施项目、工业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现代农业、社会事业等其他领域项目总投资0.5亿以上,属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向上争取资金项目,项目投资额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实施的已入库项目,可在每年6月底之前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移出储备库,并按项目隶属关系,补报不低于退出项目投资额的新项目进入市重点项目储备库。
四、抓好项目实施工作
(一)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每年10月份启动下一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编制工作,主要包括上年结转续建项目和重点项目储备库中条件成熟计划年内开工的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应包含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开工年月、竣工年月、项目单位、总投资、累计完成投资、当年计划投资、工程进度安排(计划新开工项目要填写前期工作计划安排)、包保领导(市本级项目为项目单位负责人、区(市)项目为各地政府分管领导)等内容。
(二)严格项目管理。各项目包保领导为项目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项目进度、成本、质量、安全负总责。每个项目要突出项目化、清单化、专班化管理,逐个明确建设工期、成本控制、质量等级、安全保障等方面总体目标,制定分段控制计划清单,实行挂图作战。
(三)定期协调解决问题。包保领导要坚持每月会议调度、现场调度等形式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存在问题,并坚持执行“7天工作法”,协调会议纪要同时报领导小组备案,需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项目协调工作要建立台账,协调成效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五、抓好项目保障工作
(一)组织保障。
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重点项目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导调度,研究解决重点项目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构成及职责详见附件1。
(二)要素保障。
1.土地供应保障。积极争取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并由自然资源部门和投资主管部门统筹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结合各地项目土地使用效果进行相应奖补和削减;对于占补平衡指标短期内难以落实的重大项目,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前提下,可以先行用地,为开工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开辟重大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做到即来即办、快审快批。探索推行“标准地”出让方式,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
2.前期工作保障。对“策划储备项目”,要及时开展可行性论证、方案设计等工作,尽快形成总体方案,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要及时报市项目审定委员会审议。对已形成总体方案的项目,要积极开展规划选址、立项报批和勘测设计工作。对正在报批的项目,要抓紧落实资金、用地、环保等配套条件,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前期工作经费,由项目单位根据实际支出需要提出经费申请(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申请表详见附件3)。
各审批部门要树立“公务员就是服务员”理念,一切围绕为项目服务,切实加强部门之间的紧密配合,提前介入重点项目审批前期工作,缩短审批时间,加快申报、审批进度。各审批部门在审查项目申报资料时,对资料齐全的,当场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资料不全需要补充的,当场出具书面资料补全意见,补全资料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重点项目审批申报需要代理服务的,各地和各审批部门应建立帮办代办机制,并确定专人为帮办代办服务人员协助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完善项目审批好差评机制,并将评价情况纳入审批部门考核范围。
3.资金筹措保障。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定期梳理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及时推介银保监部门和金融机构争取融资支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在有效控制风险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对重点项目加大中长期贷款的投放力度;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适度扩大信贷投放、收回再贷、展期续贷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题;对大力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建设的金融机构,有关部门在公积金储存、基金储存及政府资金开户储存上优先支持。同时各级政府要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每年按照《关于印发鹰潭市“三争”工作奖励考核办法的通知》(鹰府办发〔2020〕3号)文件,对各地各部门“三争”情况进行考核。
4.施工环境保障。实行市政配套优先制,电力、交通、邮政、通信、给排水、供热、供气等单位,应当优先保证市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和项目建成投产、使用的配套需要;实行重点项目检查登记制,凡到省大中型项目、省重点项目、市重点项目、市政府领导挂点项目单位(现场)进行检查、收费、罚款的,必须到市重点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卡登记;实行重点项目安保制,各级公安机关要选派警员联系重点项目施工现场,预防和打击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扰乱重点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三)机制保障。
1.领导挂点机制。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一包到底”的原则,市政府每年从重点项目储备库、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市本级投资项目计划中选出部分重大项目,逐一分解落实到市政府领导成员挂点督导;制定《鹰潭市领导挂点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制度》,挂点领导对所挂点的重大项目从谋划论证到竣工投产实施全程督导和联系,帮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定期调度机制。挂点领导应每月一调度,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听取一次市政府领导挂点项目和区(市)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程建设问题,总结经验,并将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向全市通报。
3.联合督查机制。市委联合督查组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工程实施形象进度、困难问题解决进度、项目统计入库情况等,进行联合督查,对联合督查中发现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组织管理、外部环境、工程进度等问题,市委联合督查组对项目责任单位分别采取督办、通报、黄牌警告等形式进行问责,对一年内黄牌警告达到三次的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4.考核奖惩机制。完善重点项目工作考核制度,制定《鹰潭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考核及奖惩细则》,将重点项目储备、审批、推进和竣工等主要工作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对区(市、管委会)和市直部门实施年终考核。把重点项目工作成效作为评优评绩的重要依据,对储备项目质量高、建设项目推进快、实施效果好的区(市)和市直有关部门,给予部门奖励、记功,对有重大突出贡献的给予专项奖励。对挂点不力的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全市通报批评;对重点项目无明显进度和成效的区(市)和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
5.统计监测机制。各级统计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投资统计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涉及重点项目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批复文件要及时抄送同级统计部门。各级统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项目业主备齐新开工项目统计要件,对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要尽快入库统计,做到应统尽统。对经现场认定已形成固定资产实物投资,两个月之内尚未入库的重点项目,发改部门要会同统计部门抓紧督办入库。
6.宣传工作机制。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使全社会都认识到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新闻单位要采取开辟新闻专栏、跟踪报道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重大项目建设的宣传报道力度,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在全社会营造推进项目建设的浓厚氛围。
各区(市)要参照本实施意见,完善项目推进组织和机制,确保本辖区重点项目有序有效推进。
附件:1.关于成立鹰潭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2.2021年全市项目策划储备目标任务一览表
3.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申请表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关于成立鹰潭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项目大会战”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鹰潭市“4+1”重点工作,坚持“项目为王”,决定成立鹰潭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亚青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海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略英 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孙 伟 市发改委副主任
乐斌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 浩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郑云霞 国土空间规划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徐略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相关部门、单位中不定期抽调,包括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大数据中心、市林业局等,要求不定期抽调的人员相对集中办公。
市委联合督查组、市公安局、市农粮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各确定一名联络人。
二、主要职责
1.建立全市重点项目储备库。负责全市项目策划储备的统筹、指导和入库管理等工作。每年向各区(市)和市直有关单位下达年度储备项目任务,各区(市)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本行业、本领域项目策划工作。
2.组织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牵头组织编制市本级投资项目计划、市大中型建设项目计划、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筛选上报省市县三级联动集中开工项目、省大中型建设项目、省重点项目;履行项目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职能。
3.协调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工作。负责对重大项目明确责任主体,层层传导压力,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实时掌握进度;收集、梳理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会办、交办,确保工程扎实推进;加强条块间、横纵向单位的互动联络,强化协调配合,汇聚高效服务、迅速落实的工作合力;宣传和通报全市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4.组织实施全市重点项目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牵头重点项目年度考评工作,对全市项目单位和地方进行年度考核,制定重大项目考核奖惩机制。
附件2
2021年全市项目策划储备目标任务一览表
单位 | 数量(个) | 其中: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 | 单位 | 数量(个) | 其中:投资2亿元以上项目 |
贵溪市 | 120 | 60 | 市发改委 | 5 | 2 |
余江区 | 80 | 40 | 市教育局 | 5 | 2 |
月湖区 | 20 | 10 | 市科技局 | 2 | |
龙虎山景区 | 10 | 5 | 市工信局 | 5 | 2 |
鹰潭高新区 | 60 | 30 | 市民政局 | 2 | |
信江新区 | 10 | 5 | 市财政局 | 2 |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 | ||||
市自然资源局 | 2 |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5 | 2 | |||
市城管局 | 5 | 2 | |||
市交通局 | 5 | 2 | |||
市水利局 | 5 | 2 | |||
市农业农村粮食局 | 5 | ||||
市商务局 | 5 | 2 | |||
市文广新旅局 | 5 | 2 | |||
市卫健委 | 5 | 2 | |||
市国资委 | 1 | ||||
市林业局 | 2 | ||||
市体育局 | 2 | ||||
市公路管理局 | 5 | 2 | |||
市供销社 | 2 | ||||
市国控集团 | 10 | 5 | |||
合计 | 300 | 150 | 合计 | 87 | 27 |
注:市直部门储备项目选址在贵溪市、余江区、市龙虎山景区、鹰潭高新区的,能提供参与项目策划的证明资料,可与区(市)项目重复。
附件3
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
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计划进度安排 | |||
总投资(亿元) | 前期工作事项 | ||
项目所属行业 | 申请经费金额 (万元)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
财政局审核意见 | |||
市重点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初审意见 | |||
申报材料 | 1.项目策划专项经费补助申请表; |
备注:本申请表及申报材料各一式两份,于每季度末月15日前报送市重点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