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鹰潭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鹰府发〔2021〕17号2021年08月16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全国爱卫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1〕11号)部署要求,加快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总结推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有效经验做法,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强化大数据应用和法治化建设,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为建设“智铜道合、强富美优”新鹰潭奠定坚实健康基础。

(二)总体目标。公共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有效提高。卫生城镇覆盖率持续提升,健康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健康鹰潭微观基础得到有效夯实。爱祖国、讲卫生、树文明、重健康的浓厚文化氛围普遍形成,爱国卫生运动传统深入全民,从部门到地方、从社会到个人、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整体联动新格局基本建立,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1.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农贸市场、车站、码头、建筑工程工地、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村庄及村庄周边、公共厕所、旅游景区、小餐饮店、小理发店、小旅店等为重点区域,进一步落实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措施,强化“门前三包”制度,大力推进农贸市场合理布局和标准化建设,规范市场功能分区设置,逐步取消市场活禽交易,维护好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持续抓好城市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建筑工地等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城乡公共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和保洁水平,路面及人行道、边沟、绿化带、窨井口清洁无污物,无暴露垃圾、无杂物乱堆放,果皮箱干净不满溢。建成城区主、次干道每天机械化清扫冲洗,每天12小时巡回保洁,路面见本色;人行桥面、阶梯及人行道应随脏随扫,适时冲洗,地面见本色。定期开展村庄清洁活动,持续开展“三清两改一管护”村庄清洁行动,加强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管控,进一步改善村庄公共场所和群众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确保村道边沟、村庄周围、房前屋后无杂物乱堆放、无垃圾污水,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快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到2025年,各区(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加强河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评价。〔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垃圾污水治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逐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坚持城乡融合、全域一体治理垃圾的思路,推广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全面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域处置”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积极推行垃圾焚烧发电无害化处理,实行县级统一监管、乡镇属地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实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推广适宜的治理思路和技术模式,建立完善市场化建设运维模式。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加快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推进“厕所革命”。进一步做好农村改厕数据管理,强化“村级建档立卡,乡镇设立台账,县区集中管理,市级审查考核”的工作机制。加快完善区(市)、乡镇、村三级改厕技术指导网络,加强专业施工队伍的技术培训,提高各级农村改厕工作人员和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和标准意识,力争每区(市)有1支施工队伍、每个乡镇有1名技术员、每个行政村有1个改厕明白人。严把改厕“十关”,高质量推进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加强对不达标卫生厕所的改造提升,进一步提高改厕率。大力开展城乡农贸市场、客运站、旅游景点、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环境卫生整治,将乡村公共厕所纳入村庄保洁范围,促进城乡公用厕所环境卫生状况全面改善。全市中小学校、农贸市场、政府机关、卫生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旅游景点、公路沿线休息区、客运站、码头、加油站、村庄等场所的公共厕所达到无害化卫生厕所的要求。做好农村厕所粪污、养殖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统筹衔接农村厕所(含各类公厕和户厕)的尾水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能纳管的尽可能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不能纳管的加快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尽量减少厕所尾水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旅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供水设施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因地制宜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逐步减少小型、分散式供水。继续加强农村重点寄生虫病流行区和地方病病区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健全供水设施维护的长效机制。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改造,提高供水能力,扩大供水范围,加强城市二次供水规范化管理。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城乡供水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做好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检测能力建设和质量控制,在全市构建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定期监测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水质,公布水质监测信息。市疾控中心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全部水质指标检测能力,区(市)疾控中心具备常规水质指标检测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抓好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实施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全面实施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推进餐饮业“明厨亮灶”工程。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节以及群众的关注点、食品安全的风险点食品的抽检监测。加强小餐饮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加快推进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病媒生物防制。进一步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加强病媒生物日常监测,坚持日常防制和集中防制、专业防制和常规防制、政府组织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积极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完善防制设施建设,将城乡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有效防登革热、寨卡病毒病等媒介生物性传染病传播和流行。提高市场化服务水平,加强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备案工作。加强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演练,提升重大传染病流行期间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控制病媒生物相关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市创建办每年开展冬春季统一灭鼠和夏秋季统一灭蚊、蝇、蟑螂“四害”为主的病媒防制工作,主要突出医院、宾馆、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集中场所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程工地、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及处理场等易孳生“四害”的场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创建办,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1.培养文明卫生习惯。广泛开展健康科普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等活动,宣传公共卫生安全、重大疾病及不同季节重点流行疾病防控等卫生健康知识,引导群众践行健康强国理念,推广不随地吐痰、正确规范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看病网上预约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筑牢传染病防控第一道防线。树立良好的饮食风尚,深入开展减油、减盐、减糖行动,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积极推广分餐制,倡导聚餐使用公勺公筷。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小手拉大手”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卫生习惯。通过设立文明引导员、开展“随手拍”等方式,形成约束有力的社会监督机制,通过推动出台法规规章强化落实个人公共卫生责任。〔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广播电视台、鹰潭日报社,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充分利用爱国卫生月等各类活动,加大健康生活方式科普力度,引导群众主动学习掌握健康技能,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有效预防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针对妇女、青少年、职业人群等人群及其关注的健康问题,做好精准宣传和健康干预。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科学指导学生有效防控近视、肥胖等。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形式,大力传播健康知识,树立健康强国理念,推广使用家庭健康工具包。因地制宜打造健康文化阵地,建设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体育健身设施,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践行绿色环保生活理念。积极开展生态道德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切实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等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引导群众争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倡导珍惜水、电等资源能源,树立爱粮节粮等意识,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完善城市慢行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倡导使用环保用品,推动塑料产品替代和限制使用,加快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的限制禁止工作,解决过度包装问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促进群众心理健康。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传播自尊自信、乐观积极的理念和相关知识,引导形成和谐向上的家庭和社会氛围。健全传染病、地震等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组织、专业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支持拓展心理健康宣传疏导等志愿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积极推进控烟行动。加大控烟宣传力度,通过各大媒体宣传、公益广告等形式,营造全社会良好的控烟氛围。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打造一批无烟机关、无烟企业等无烟单位,促进养成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的良好社会风气。推进医疗机构开展戒烟服务,规范戒烟门诊建设,广泛开展简短戒烟干预服务,推行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推广戒烟干预服务和烟草依赖疾病诊治。积极推动控烟立法工作,促进无烟法规覆盖人口比例进一步提升。〔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明办、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市教育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社会健康管理,协同推进健康鹰潭建设。

1.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采取评比、表彰等措施鼓励各地主动创建国家和省级卫生城镇。完善卫生城镇创建体系,引导各地全面提升公共卫生环境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以建设美丽宜居鹰潭为先导,采取整治与规范、巩固与提升相结合的方式,突破城市管理难点顽疾,加快补足基础设施短板。实现市容市貌整洁规范、环境卫生巩固提高、市政设施提档升级、卫生秩序管控规范,全面促进国家卫生城市管理水平提升,确保通过2024年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市卫生健康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开展健康城市建设。结合健康鹰潭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健康城镇建设,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健康城镇示范点。积极引导卫生城镇向健康城镇发展。将健康政策相关内容纳入城市规划、社会保障等各项公共政策并保障落实,构建健康促进型社会,打造卫生城镇升级版。加快建设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人口密集集中特点的公共卫生体系,强化健康风险防控,从源头上消除影响健康的各种隐患。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动各地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及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全力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市卫生健康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推进健康细胞建设。研究制订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学校)等建设标准,引导和规范各地健康细胞建设。鼓励各地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文化特点等,以整洁宜居的环境、便民优质的服务、和谐文明的文化为主要内容,培育一批健康细胞建设特色样板,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筑牢健康鹰潭建设基础。〔市卫生健康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1.加强法治化保障。推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爱国卫生工作实际,提出我市贯彻落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爱国卫生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区(市)爱卫组织机构、健康教育机构人员编制不到位问题,建设能适应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要求的人员队伍,全面提升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治理能力和水平。〔市卫生健康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社会动员。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推动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结合、平战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以爱国卫生专干为主,以家庭医生、社区工作者、物业、志愿者等组成的兼职爱国卫生队伍为辅,实施网格化管理,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与互助小组,将爱国卫生职能与任务下沉到每个社区(村)、每个居民(村民)小组、每个城乡网格,形成社区治理共同体,日常开展自助互助,“战时”开展群防群控,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增强公共卫生防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坚持开展每年4月的“爱国卫生月”活动,依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室内外卫生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积极参与。〔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政策研究和技术支撑。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治理、社会健康管理等爱国卫生政策理论研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作用,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技术指导、政策咨询和宣传引导。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开展政策效果分析,推进爱国卫生专业技术开发,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技术培训制度。加强爱国卫生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提高科学决策和精细管理能力。〔市卫生健康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常抓不懈推动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在爱国卫生运动中的职能作用,明确职责,各部门、行业、区域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部门典型经验和做法,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作出重要贡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给予批评并督促整改。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区(市)要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明确各级承担爱国卫生工作的机构,保障工作经费,配齐配强人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三)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爱国卫生运动优势和优良传统,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爱国卫生运动,提升宣传效果,凝聚全社会共识,引导群众关心关注、积极参与。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