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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4/2021-15905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2021-09-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4/2021-15905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2021-09-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房产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房产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房产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0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2020年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房产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房产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鹰潭房产管理局为政府授权履行全住房保障与房地产行业管理和城镇住房改革职责的事业单位(正县级),归口政府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住宅与房地产业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住宅与房地产业和住房制度改革的管理办法,组织编制本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贯彻实施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在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贯彻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县(、区)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资质管理。制定房地产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并实行资质动态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行为,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四)负责城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办理发放拆迁许可证, 审批拆迁方案,发布拆迁公告,监督检查拆迁安置房的设计和质量工作、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落实和使用,对拆迁纠纷进行裁决,依法申请强制拆迁。

(五)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改革方案及相应的政策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指导全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住房维修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售租对象资格审批,逐步建立完善的住房供应体系。

(六)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情况统计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以及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规范物业行业市场发展秩序;负责对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管;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组织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提供业务指导作用。

(七)负责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和私房的管理,负责房屋纠纷仲裁,落实私房政策,负责危险房屋鉴定工作。

(八)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建立房屋档案,颁发统一的房屋权属证书,办理权属证书的换验、变更、注销工作。负责房产测绘管理工作。

(九)负责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房屋买卖、出租、转让、继承、赠与等交易手续,培育发展住房二级市场,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

(十)指导和推进房地产信息网络化建设。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城镇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发展宏观调控体系和房地产预警机制。

(十一)负责全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房屋白蚁预防和灭治工作。

(十二)承办政府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3 个,包括:鹰潭市房产管理局(本级)、鹰潭市保障房管理局、鹰潭市白蚁防治研究管理所。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22人,其中在职人员22 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173.9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220.09 万元,较2019年减少9854.92万元,减少89.36%;本年收入合计 953.87 万元,较2019年减少8149.18万元,减少89.52 %,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及二级单位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953.87 万元,占 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173.9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91.67 万元,较2019年减少9308.32万元,减少91.26 %,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及二级单位减少。

;年末结转和结余282.29万元,较2019年减少546.6  万元,下降34.06  %,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及二级单位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73.53万元,占 41.89 %;项目支出518.14万元,占58.11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89.94   万元,决算数为89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9.85 %。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76万元,决算数为2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4.47 万元,决算数为4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5.6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及二级单位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85.71万元,决算数819.12为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11%,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及二级单位及项目减少。

  2. 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

  3.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

    (六)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此项目支出为财政代编项目,未反映在年初部门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73.5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309.43万元,较2019年减少297.66万元,下降49.03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8.9 万元,较2019年减少143万元,下降78.6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2万元,较2019年减少44.08万元,减少63.6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 万元,决算数为 2.0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8.52%,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1万元,增加5.05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决算数为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1万元。决算数较去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编制方案变更,公用经费由财政拨款;2019年为非税收入安排,不反映在一般公共预算中。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支出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4万元,决算数为  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  万元,下降0 %;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支出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3.4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05万元,减少198.25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二级单位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他用车 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金额50万以上项目 1 个。

共涉及资金1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5.47%。此次绩效评价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秉承科学规范、公正公平、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等原则,按照从投入、过程到产出、效果和影响力的绩效逻辑路径,结合市保障局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确保绩效评价有理可循、有据可依。其中,对“物业管理费”项目从评价情况来看,为科学、客观、全面、规范地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检查预算实施效果,总结存在问题,提供完善预算、规范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的对策和建议。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物业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物业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6.08万元,执行数为108  万元,完成预算的79.37 %。项目开展一直严格遵守相关申请、复查、实施、验收程序,项目的设立根据[2013]7号文件精神,对保障房进行维修、管理,本项目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把控资金动向。资金的使用也是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全心全意的为保障房住户服务。

  1. 主要产出和效果:鹰潭市保障房管理局负责市保障房小区和直管公房的日常巡查、发现、清退工作;市保障房小区和直管公房安全管理工作;工程建设和房屋维修的监督、核实、验收工作;保障房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检查、督促、考评工作,工作方面积极履行其职责,获得了良好的效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保障房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房屋和直管公房的修缮管理工作,相关配套设施滞后,小区智能化程度不足。保障房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房屋和直管公房的房屋老旧需要经常修缮和保养。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带头组织党员干部深入保障房小区,做到“听民声、纳民谏、解民忧”,带着问题去,带着意见回。

    2、敞开大门“请进来”,领导集中时间邀请保障房小区住户采取“面对面座谈”的方式,积极营造让群众讲真话,道实情的氛围、真心诚意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开展“点对点谈话”活动,对局各科室、各物管中心负责人普遍进行一次谈话。

    3、开设征求意见箱、公布局领导手机号码,广泛征求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

    4、市保障局每个星期不定次数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下小区、走基层活动,切实的做到听民声、纳民谏、解民情。

    5、市各物管中心增设保洁、医疗、就业、教育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站,做到及时解答群众的所需所求,方便群众的日常工作和生活。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自评分

复核分

备注

投入指标(10分)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规范性

5

5

5


资金落实

因素资金执行率

5

5

5


过程指标(10分)

业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2.5

2.5

2.5


项目质量可控性

2.5

2.5

2.5


财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2.5

2.5

2.5


财务监控有效性

2.5

2.5

2.5


项目产出(55分)

产出数量

保障性住房管理执行率

25

24

24


产出质量

保障性住房管理执行度

10

9.4

9.4


产出时效

保障性住房管理及时性

10

8

8


产出成本

保障性住房管理节约性

10

9

9


项目效果(20分)

经济效益

市场经济带动性

5

5

5


社会效益

市场满意度

5

5

5


生态效益

周边环境市场影响度

5

5

5


可持续性效益

长治久安满意度

5

5

5


项目满意度(5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市民满意度

5

5

5


合计得分



100

95.4

95.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棚户区改造 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维持部门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房管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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