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7/2021-15980 | 发文机关: 市水利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1-09-1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7/2021-15980 |
发文机关: 市水利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1-09-1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鹰潭市水利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水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有: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
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
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商并仲裁部门间和县(市、区)间的水事纠纷、负责市管涉河建设项目审查和河道采砂管理。
组织、指导江河湖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以及农村人畜饮水工作。
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防治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8、指导全市城市防洪工作,负责鹰潭市主城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与管理。
9、牵头组织实施河长制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要求,负责水利行业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5个,包括:市水利局本级和鹰潭防洪工程管理处、鹰潭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鹰潭市河湖管理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鹰潭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78人,其中在职人员4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 31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 2236.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43.46万元,较2019年减少1914.05万元,下降77.88 %;本年收入合计1693.35万元,较2019年减少194.98万元,下降10.33%,主要原因是:鹰潭市花桥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花桥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没有下达至我局。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693.3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 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 2236.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953.73万元,较2019年减少1585.95 万元,下降44.8%,主要原因是:花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不在我局;年末结转和结余283.08万元,较2019年减少523.08万元,下降64.88 %,主要原因是:花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转至花桥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260.49万元,占64.54%;项目支出 693.24万元,占35.46%;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7.66万元,决算数为195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5.78 %。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39万元,决算数为14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26%,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积金基数提高,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增加。
(三)卫生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医保基数增加。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5.43万元,决算数为154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48%,主要原因是:2020年信江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开工。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3万元,决算数为4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9.19%,主要原因是:外聘人员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六)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41%,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0.4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983.62万元,较2019年减少28.15万元,下降2.78%,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人员退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9.46万元,较2019年减少243.89万元,下降56.28%,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减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7.4万元,较2019年增加22.98万元,增长35.67 %,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新增退休人员。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2019年增减0万元,增降0%,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2020年度没有资本性支出,支出无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53万元,决算数为7.1万元,完成预算的18.92%,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8.33万元,下降53.9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出国出境人员。决算数较年初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出国出境人员。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53万元,决算数为7.1 万元,完成预算的22.52%,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2.3万元,下降24.47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减少。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78批,累计接待54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国内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减0万元,增降0%,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车改,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车改,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减0万元,增降0%,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车改,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减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车改,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89.4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3.88万元,降低56.28%,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超过50万预算安排的项目2个,
共涉及资金6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3.68%。
共组织对“信江城区等水域水葫芦、水面漂浮物、清理及处置”、“防汛工作经费”等2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信江城区段等水域水面常年保持清洁,满足防汛抗旱工作需要,提高防汛抢险应急救援能力,力争“一个中心,三个重点、五个确保”的防汛总目标的实现和抗旱保丰收。
组织对鹰潭市水利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其中,从评价情况来看,工程在电排站及堤防稳定运行的同时进行维修养护,使电排站使用更安全、更便捷,在汛期起到更好的排涝作用,使堤防断面达标、保持建筑物整洁、美观,使工程发挥正常效益。保障鹰潭城区防洪排涝安全,四个电排站的稳定运行及安全。
组织对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其中,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根据年初的预算安排,以河长制、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资源等为中心开展工作,全局上下团结一心,迎难而上,加压奋进,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与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信江城区段等水面水葫芦、水面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及处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信江城区段等水面水葫芦、水面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及处置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1.7万元,执行数为4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信江城区段等水面水葫芦、水面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及处置;二是常年保持信江流域干净清洁。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信江流域不定期有一些漂浮物。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每天定期巡逻打捞;二是加大执法力度。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信江城区段等水面水葫芦、水面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及处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河湖管理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鹰府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为保持信江城区水面常年清洁,市河湖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市政府交办的打捞清理管辖区域内水葫芦、水面垃圾及病死畜禽工作,保持水面干净整洁。委托第三方进行打捞、清理及处置。根据社会群众反映情况看,信江城区水域常年保持了赶紧清洁,社会满意度100%。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鹰潭市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5.3分,绩效等级为“I级”。绩效报告的主要结论如下:可取之处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不足之处: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继续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费用;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四是财务制度执行力有待加强,资金使用计划有待细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维持部门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鹰潭市水利局2020年决算公开报表(2021.09.1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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