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 审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鹰府办字〔2022〕3号2022年01月10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创一等走前列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提升群众和企业满意度为导向,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工作目标。在原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完善审批系统。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个阶段集成三个阶段。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一站式”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实现全市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中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限由80、65、42个工作日压缩至73、44、30 个工作日。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审批流程。
将原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再造为项目策划生成、项目建筑许可、竣工验收备案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只提交一套材料,实现多部门集成审批。由牵头单位制定本阶段集成审批实施细则。
1.项目策划生成阶段。将原项目前期阶段和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合并为项目策划生成阶段。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设建议后,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通过项目策划生成平台推送至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各有关部门原则同意后,各部门对涉及本阶段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可研报告审批(核准或备案)、用地规划许可证等事项并行办理,实行集成审批。〔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人防办等相关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 3 月底前〕
2.项目建筑许可阶段。将原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合并为一个建筑许可阶段。建设单位可提交本阶段所需要的审批申请,实现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事项由各审批部门同步集成审批。本阶段涉及的水利、人防、水、电、气报装等事项亦可同时提交申请,实现并联集中审批。〔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水利局、国网鹰潭供电公司、鹰潭华润燃气公司、鹰潭供水公司、江西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鹰潭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3.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在原验收阶段改革的基础上优化提升,建设单位在验收阶段即可同步提交备案材料和“多测合一”综合测量报告,实行验收与备案并行办理。牵头部门根据项目类别进行分类联合验收与备案,包含办理竣工消防验收和一般工程消防竣工备案。〔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 3 月底前〕
(二)集中审批服务。
1.审批事项“应进必进”。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审批服务区办理。对因为暂不具备划转条件在原职能部门的审批事项,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由部门先向审批科室集中,再成建制进驻审批大厅,实现全流程“一站式”快速审批。〔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3 月底前〕
2.项目报建“一站式并联审批”。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审批事项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站审批。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统一材料清单、办理时限、审查标准,由各级工程建设审批大厅前台统一受理,后台根据权限分送各级部门办理,实现大厅提交、统一受理、自动分送,一站审批。〔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3.线上提交“一网通办”。建设项目策划生成系统平台,全面对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全市“一张蓝图、多规合一”统筹策划生成项目。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将各阶段审批事项全部纳入鹰潭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4.市政服务事项“一表申请”。将多部门市政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整合为一张申请表,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大厅开设水、电、燃气、通信一站式服务申请窗口,实行只填一张表单完成全部市政服务事项申请。〔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鹰潭供水公司、国网鹰潭供电公司、鹰潭华润燃气公司、江西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鹰潭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三)启动专项改革。
1.启动施工图审查改革。出台施工图审查改革方案,实行施工图分类审查制度,夯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环节和时间,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人防办,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月底前〕
2.试行低风险项目“豁免审批”改革。在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改革基础上,针对低风险及形式性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采取直接豁免或告知承诺制、备案等方式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公布首批“豁免事项”清单,逐步扩大豁免范围,审批部门要加强与监管部门联动,监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月底前〕
3.深化“容缺+承诺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容缺+承诺制”范围,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且风险可控的审批事项,纳入“容缺+承诺制”审批清单。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承诺即将到期告知后,未履行承诺的,可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 1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攻坚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工作落实。要及时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制度文件,确保完成改革任务,有力提升我市整体营商环境和公共服务水平,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鹰潭速度”。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改革合力。市工改办负责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市工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职尽责,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各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各级财政、编制部门要为改革工作推进提供必要的经费及人员保障。
(三)加强指导,做好宣传。市工改办要加强对各区(市)的业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推广“一站式集成”审批改革举措,向企业群众做好政策解读和精准推送工作,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推动改革走深走实,提升企业群众对改革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附件:鹰潭市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事项清单
附件
鹰潭市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事项清单
序号 | 办理阶段 | 阶段办理时限 | 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事项类型 | 办理时限 | 划转或进驻 |
1 | 项目策划生成阶段 | 35个工作日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市行政审批局 | 政府内部管理事项 | 5个工作日 | 已划转 |
2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市行政审批局 | 政府内部管理事项 | 5个工作日 | 已划转 | ||
3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 | 市行政审批局 | 政府内部管理事项 | 5个工作日 | 已划转 | ||
4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5个工作日 | 已划转 | ||
5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5个工作日 | 已划转 | ||
6 | 设计方案审查 | 市自然资源局 | 行政许可 | 5个工作日 | 审批科室进驻大厅 | ||
7 |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 市自然资源局 | 行政许可 | 5个工作日 | 审批科室进驻大厅 | ||
8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 | 市自然资源局 | 行政许可 | 10个工作日 | 审批科室进驻大厅 | ||
9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市自然资源局 | 行政许可 | 5个工作日 | 审批科室进驻大厅 | ||
10 | 项目建筑许可阶段 | 28个工作日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市自然资源局 | 行政许可 | 5个工作日 | 审批科室进驻大厅 |
11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3个工作日 | 已划转 | ||
12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市生态环境局 | 行政许可 | 报告书5个工作日,报告表2 个工作日 | 审批科室进驻大厅 | ||
13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4个工作日 | 已划转 | ||
14 | 取水许可审批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3个工作日 | 已划转 | ||
15 |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5个工作日 | 已划转 | ||
16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 报建审批 | 市人防办 | 行政许可 | 4个工作日 | 审批科室进驻大厅 | ||
17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2个工作日 | 已划转 | ||
18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7个工作日 | 已划转 | ||
19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3个工作日 | 已划转 | ||
20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化用地、树木 审批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3个工作日 | 已划转 | ||
21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3个工作日 | 已划转 | ||
22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3个工作日 | 已划转 | ||
23 | 公路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7个工作日 | 已划转 | ||
24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1个工作日 | 已划转 | ||
25 | 特定范围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 市气象局 | 行政许可 | 6个工作日 | 审批科室进驻大厅 | ||
26 | 特定工程和场所雷电防护装置设计 审核 | 市气象局 | 行政许可 | 5个工作日 | 审批科室进驻大厅 | ||
27 | 政府性资金项目预算审核 | 市财政局 | 政府内部管理事项 | 10个工作日 | 事项进驻大厅 | ||
28 | 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市人社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3个工作日 | 事项进驻大厅 | ||
29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市住建局 | 行政许可 | 3个工作日 | 审批科室进驻大厅 | ||
30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与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合并)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7个工作日 | 已划转 | ||
31 | 广播电视报装 | 广电公司 | 公共服务 | 8个工作日 | 事项进驻大厅 | ||
32 | 水、电、燃气报装 | 供水公司、供电公司、华润燃气 | 公共服务 | 8个工作日 | 事项进驻大厅 | ||
33 | 新建(改、扩建)通信配套项目(公众电信网)建设设计审查 | 江西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鹰潭办事处 | 公共服务 | 8个工作日 | 事项进驻大厅 | ||
34 | 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含人防、消防) | 第三方图审机构 | 非行政许可 | 8个工作日 | 中介服务 | ||
35 | 竣工验收备案阶段 | 10个工作日 | 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市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9个工作日 | 大厅统一受理 |
36 | 特定工程和场所雷电防护装置竣工 验收 | 市气象局 | 行政许可 | 5个工作日 | 大厅统一受理 | ||
37 | 新建(改、扩建)通信配套项目(公众电信网)建设竣工验收 | 江西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鹰潭办事处 | 行政许可 | 5个工作日 | 大厅统一受理 | ||
38 | 联合验收(含消防验收、规划核实、人防验收、档案验收) | 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防办 | 其他行政权力 | 9个工作日 | 大厅统一受理 | ||
39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 验收备案 | 市行政审批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1个工作日 | 大厅统一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