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鹰府发〔2022〕18号2022年10月11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鹰潭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抓好组织实施。

(此件主动公开)

鹰潭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打造区域性教育中心,服务“智铜道合、强富美优”新鹰潭,依据《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鹰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部署要求和鹰潭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和面临形势

“十三五”以来,鹰潭市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和教育强市战略,统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全力打好“五大攻坚战”,完成了既定的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已经具备了总体实现鹰潭“五优教育”(即:学前教育优质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教育优质提特、职业教育优质扩容、高等教育优质内涵。下同)的现实基础:教育现代化程度大幅提升,教育普及化水平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入园难、入园贵”得到缓解;义务教育巩固提升,从“有学上”逐步迈向“上好学”;高中教育普及攻坚,特色多样化发展有了新的突破;职业教育融合发展,资源、结构、体制更加合理协调;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提速、办学实力显著提升,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或超过了全省平均水平。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纵深推进“智铜道合、强富美优”新鹰潭建设的关键五年。“十四五”时期,教育发展面临复杂而深刻的重大变化,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进入加速演变期,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深入发展,人才竞争日趋激烈。重大科技创新正在引领社会生产新变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正在不断重塑教育形态,新冠肺炎疫情对教育理念、模式提出新挑战。我国建设科技强国,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释放经济增长的内需潜力,需要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培养高质量创新型人才。鹰潭市要打造“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城市、实施“科技强市、工业强市、文旅强市、开放强市、人才强市、教育强市”和法治鹰潭、健康鹰潭、平安鹰潭,新时代新战略新定位都需要鹰潭教育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都对教育的公平、优质、均衡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面对新时代新要求,鹰潭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还不够契合,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与人才强市、创新强市战略要求,与人民群众期盼还有明显差距。区域之间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还不够均衡;布局和结构不够优化;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还不够充分;教育理念还不够先进,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还有待提升;教师队伍的建设还不够有力;对经济社会发展引领还不够强劲,等等。我们必须正视问题,迎难而上,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开创鹰潭教育发展新局面。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保证,以提高质量和促进公平均衡为重点,以队伍专业化和治理现代化为保障,聚焦鹰潭教育发展的战略性、紧迫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紧紧抓住我市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验的契机,深度实施“五优教育”战略,全力构建具有鹰潭品质的高质量现代教育发展体系,锻造一批具有鹰潭辨识度的教育成果,努力为教育贡献更多的鹰潭经验、鹰潭样本。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完善党领导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使教育领域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人民至上。始终把教育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优先位置,做到优先规划、优先布局、优先投入、优先保障、优先落实,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全市教育综合实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让人民更满意。

——坚持高质量发展。树立质量为先理念,完善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教育综合实力,让人民群众享受更有品质更有温度的教育发展成果。

——坚持改革创新。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模式,化解矛盾,破解难题。

——坚持服务大局。主动服务鹰潭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培养急需人才,提升创新服务能力,推动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崛起,厚植人才优势,培育发展动力,破解发展难题。

(三)总体目标。

2025年,全域一体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基本实现,“五优教育”品牌基本建成,“有学上”的基础更加扎实,“上好学”的保障更加有力,“学的好”的资源更加丰富,构建了质量更加优质、结构更加优化、保障更加全面、服务更加高效的高质量教育体系,让每一位适龄人口得到更公平更优质的教育,教育主要发展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列全省第一方阵。

“十四五”鹰潭教育主要发展指标

维 度

主要指标

2020年

2025年

指标属性

普及与质量

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

85.79

90

预期性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88.59

90

预期性

公办在园幼儿数占比(%)

51.87

55

预期性

九年义务巩固率(%)

100.1

99

预期性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6.26

95

预期性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95.4

95

预期性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88.59

90

预期性

义务教育大班额(%)

4.89

基本消除

约束性

普通高中大班额(%)


3

预期性

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0

贵溪市

余江区

约束性

县域校际优质均衡系数

小学段

0.6

﹤0.5

预期性

初中段

0.5

﹤0.45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0

全域通过

约束性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43.7

41.6

预期性

规模与学段

幼儿园在园人数(人)

38274

44000

预期性

义务教育在校生数(人)

166577

158000

预期性

普通高中在校生数(人)

27896

33000

预期性

职业教育在校生数(人)

16802

21000

预期性

本科院校数(所)

0

1

约束性

高等教育在校总规模(人)

12083

20000

预期性

建设与学位

学前教育

新改扩建(所)


66

预期性

新增学位


11270

预期性

义务教育

新改扩建(所)


75

预期性

新增学位


40770

预期性

普通高中

新改扩建(所)


6

预期性

新增学位


8400

预期性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及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机制。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专班协作,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督导检查、考核评价机制,形成落实党的领导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工作格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办学正确政治方向,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牢牢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使教育领域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深入推进清廉教育建设工程,大力营造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推进党、团、队一体化建设。

2.深入推进学校党建工作走深走实。切实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发挥高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中小学校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着力提升中小学校、民办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质量,促进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全面实施教育系统党建质量过硬行动,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书记培训。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3.深植思想政治教育。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思政和德育工作机制。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更好发挥思政课关键课程作用,把立德树人贯穿各类教育,将党的创新理论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个环节。深化思政课改革创新,围绕思政德育活动年、红色文化活动月、思政课活动周,思政联盟联动、思政名师带动、青蓝工程推动,不断丰富思政课活动形式,切实提高思政课教学效果。大力推进中小幼德育一体化建设,根据不同学段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构建分层递进、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全面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公民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进红色基因传承,充分发挥我市红色资源优势,实施红色文化育人工程,打造红色文化教育鹰潭品牌。实施中小幼文明养成行动,把形成健全人格、增强核心素养作为中小幼德育的重要内容,全面纳入中小幼教育教学计划。加大思政课教师引育力度,切实推动各高校按师生比1:350配备专职思政课教师,在市级层面培育10个思政名师工作室,培养10名拔尖教师、25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创建市级文明校园100所、思政育人先进学校50所、红色文化特色校园50所、红色研学基地10个。在全市教育系统持续推进“思政十个一”:阅读一批红色书籍、观看一批红色影视、讲述一批红色故事,传唱一批经典红色歌曲,开展一系列红色研学实践活动,打造一批思政“金课”,培养一批思政教育名师,建设一批思政名师工作室,持续开好“开学第一课”,培育一批红色文化学生讲解员和红领巾。

4.全面加强劳动教育。提升学生劳动素养,树立正确劳动观念,培养必备劳动能力和积极劳动精神,养成良好劳动习惯。建立完善劳动教育体系,推进中小学家庭劳动教育日常化、学校劳动教育规范化、社会劳动教育多样化,发挥劳动教育的综合育人作用。推动实施中小学劳动周和大学生劳动月,设立中小学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建立中小学劳动清单。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学会勤俭。将劳动素养纳入大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一批劳动基地,全市力争创建省级劳动教育示范县(市、区)2个、劳动教育综合实践示范基地3个、劳动教育特色示范学校10所,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学校劳动教育深入开展。打造具备理论讲授、训练带教、实践指导能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力争建成国家级研学基地2个、省级3个、市级20个,有序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充分发挥鹰潭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学校作用,大力推进学生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推动全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100%全覆盖。

5.加强和改进体育、美育、健康、家庭教育。推进体育教学改革,发展“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学校体育模式,教会学生基本运动技能和1—2项专项运动技能。构建学校经常性体育竞赛制度,支持学生参加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合理配备场地场馆、器材设备,多渠道新建和整合游泳场馆,在四年级以上学生中全面开展游泳教育。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落实学校美育工作基本标准,补齐师资、场馆短板,开齐开足美育课,培养学生1—2项艺术爱好。探索构建学段有机衔接、课内课外深度融合的美育体系,丰富美育实践体验,培育学生感受美、发现美、践行美的素养。实施鹰潭市“五个一美育工程”,推进高雅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道文化、心学文化、艺术展演和优秀戏曲进校园。建设健康校园环境,多渠道开展学校健康教育,持续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及社会公布制度,提升学生全面健康素质。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更加注重健康人格培养,进一步提高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心理健康课程建设,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校本课程,到2025年,学校心理健康课程全面覆盖,学生心理健康意识明显提高,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100%,自助互助技能掌握率达到30%以上。加强县级教研机构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配备。按规定配备校医,加强学校卫生保障,落实学校疾病防控措施。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持续办好“家长学校”,推动学校利用家长学校、家委会等途径密切家校合作,协同加强“五项管理”,落实“双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

6.统筹基础教育各学段规划布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增长情况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使基础教育学校规模与城乡发展相适应,与群众就学需求相适应。按照“基于实际、标本兼治、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城乡一体、综合施策”的原则,落实“以县为主”责任,因地制宜选择发展路径,教育资源整体不足的应以发展为主,有序扩大学位供给;学段资源不均衡的应以补齐短板为主,保障各学段齐头并进;优质教育资源不均衡的应以改革为主,引导学生合理流动;学校布局不合理的应以调整为主,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以区(市)为单位,全市统筹制定完成中小学、幼儿园“十四五”布局规划,科学统筹各学段适龄学生的就读需求,动态调整各学段教育资源的比例结构,促进各学段之间协调发展。

7.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优化调整。按照“幼儿园就近就便、小学向乡镇集中、初中向中心城镇或片区集中、高中向县城集中、资源向寄宿制学校集中”原则,推动适度集中办学管理,着力增加城镇学位供给,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有效解决“城挤乡弱村空”问题。做好学校优化布局与教育经费投入的有机衔接,新增教育资源主要向人口集中居住地投放,加强寄宿制学校和县城学校建设。2022年以区(市)为单位完成布局专项规划并启动建设,2023年基本完成新建和改扩建项目,2024年基本完成布局调整和闲置校舍处置,2025年实现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全面优化。

8.推进城乡学校项目建设。实施“城乡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一体化工程”,落实现行政策规定,统筹做好各级教育投入和资源建设。实施城区基础教育提质扩容工程和乡村基础教育振兴工程。实施全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标准化幼儿园建设;持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加快乡村寄宿制学校和农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实施“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全面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确保2025年底前每个县(区)建强至少1所普通高中,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校额;积极培育一批具有科技、人文、体艺、综合等不同办学特色的现代化普通高中学校。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强20万人口以上县(市、区)1所特殊教育学校和各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9.加快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创新学前教育供给方式,多渠道扩大公办资源,建成公办为主,覆盖城乡、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市每个乡(镇)建立一所市级示范性公办幼儿园,贵溪市、余江区率先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督导评估。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管理机制和专业化管理队伍,培养市级学前教育领航者20名,学前教育指导专家30名。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与业务指导,完善年检及备案公示制度,强化对幼儿园教职工资质和配备、收费行为、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加强全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出台政策措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采取编制备案制的方式,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规范发展民办幼儿园,稳步实施分类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机制,坚决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参照“安吉游戏”理念,设立游戏教学实践区,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结合农村、城镇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开展以儿童发展为本的实践探索,推进课程改革,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扭转“小学化”倾向,努力形成具有特色的学前教育品牌与专业引领力。

10.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变化,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落实《鹰潭市全域一体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深入实施鹰潭城区基础教育优化提升行动,细化并落实《鹰潭市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2所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合理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提高城镇学校学位供给,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省定和国家办学标准,全面消除小学45人以上、初中50人以上超标班级,解决好大班额问题,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域一体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国家评估认定。全面落实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完善全市义务教育监测制度,建立中小学教学评价体系。加强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完善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提升义务教育服务水平 。

11.加快推进普通高中优质提特发展。加大普通高中学校资源供给,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落实起始年级标准班额,其他年级大班额控制在规定标准内(3%),全面消除超大班额。统筹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补齐高考改革基础条件短板,变革教学组织形式,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省级示范校建设,引领推动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高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质量。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做强做特“鹰潭一中、贵溪一中、余江一中”品牌,支持田家炳中学建成艺体特色高中,在高新区新建1所寄宿制高中,逐步形成支撑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发展的分类办学机制,形成一批涵盖科技、人文、体艺、综合等多个领域,有效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的特色普通高中学校,初步形成“分类办学、特色发展”局面。推进高中段普职协调发展,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机制,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促进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融合发展。

12.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以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为重点扩大特殊教育资源,在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立特教资源教室。积极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帮助残疾儿童尽早接受康复训练,接受良好学前教育;帮助残疾少年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掌握一定职业技能。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加大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推行力度,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注重残疾学生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健全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服务体系。

13.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全面落实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坚持高位推动、审慎稳妥,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依法规范、防范风险。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抓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管理。认真学习和落实国家新课程标准,坚决查处中小学不遵守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行为,合理确定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和作业量。建立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健全课程建设和管理反馈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监管,扎实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制定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严防学科类违规培训,规范非学科类培训,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的“两个全面纳入”。全面排查“双减”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加强风险防控,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实现全覆盖,鼓励学前和普通高中参照义务教育学校对有需求的学生开展课后服务。

(四)打造“技能鹰潭”职业教育高地。

14.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实施中职学校培基固本工程,新增鹰潭科技中等专业学校、龙虎山综合高级中学,加快推进鹰潭应用工程学校改造提升工程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贵溪市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建设。扩大中职学校规模,全市所有中职学校分级认定达到省级规定建设标准,推进C档达标学校向优质校迈进。强化高等职业教育主体地位,提升高职高专办学条件,支持A档优质中职学校开展专科层次教育。加强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一体化设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扩大高职院校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人才培养规模,支持市内中高职学校联合开展一体化长学制人才培养。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继续教育横向融通。

15.全面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大力提升中职教育办学质量,建设一批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全市力争形成“1所本科院校+1所开放大学+3所大专院校+N所达标以上中职学校”的职业院校新格局。强化专业师资,建设5个市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10个市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办学标准,充分发挥其在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引导性作用。不断推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实施职业学校“课堂革命”。充分利用我市红色文化、本土优秀中华传统文化和特色文化资源开展思政教育。稳步推进“1+X”证书制度改革,支持鹰潭应用工程学校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牵头项目建设。建立中职学校“公共基础、专业理论测试+专业技能抽测”制度。深入推进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开展“引企入教”,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实施江西省“职教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为中职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途径和学习方式。立足服务地方产业发展,畅通“入职即入学”等继续深造的路径,助力一线劳动者的学历提升和职业成长。实施职业学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推动职业学校面向在校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高质量的职业培训。

16.产教融合助推产业链发展。主动适应和服务双“一号改革”工程,围绕“教育强市”战略总体部署,助推全市产业链发展走深走实,持续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创新发展能力。支持各地开展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技能人才培养综合园区和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助推区域经济发展。引导职业院校根据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合理设置并动态调整专业。推进铜基新材料、数字经济、眼镜、食品加工、卫生、旅游服务等6个特色专业(群)建设。推进鹰潭市乡村振兴职业技术学大学建设,大力培养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农村产业发展人才和农业生产经营人才。政行企校协同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发展品牌化、连锁化和中高职衔接的职业教育集团,打造实体化运行的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推动政府、企业和职业学校建设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大力发展虚拟仿真实训,探索利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职业技能、专业技能考试测试。完善产教融合政策支持体系,充分释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活力。

17.营造技能型社会发展环境。全面服务鹰潭技能型社会建设,清理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落实同等层次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平等待遇。赋予职业学校在内部管理、教师招聘、教师待遇、校企合作等方面更多的自主权。实施差异化的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和生均拨款制度,建立中职学校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中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举办鹰潭市新时代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加大宣传力度,挖掘宣传基层和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典型事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崇尚技能技艺、促进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

18.加快构建终身学习制度体系。完善终身学习制度体系,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完善注册学习和弹性学习制度,加快畅通直接升学、先就业再升学、边就业边学习等多重方式成长成才渠道。支持整合利用学校设施与教育资源,开展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推动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

支持鹰潭开放大学和鹰潭市乡村振兴职业技术大学建设,打造全民终身学习平台。完善终身学习激励政策,形成全民积极向学、随时随地可学的制度环境,促进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社会效益。

(五)力争高等教育取得突破。

19.完善高等教育结构布局。加快发展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鹰潭职业技术学院,提高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支持鹰潭卫校升格为高职大专院校,提高办学层次。落实“江西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优势特色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引领改革、支撑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优势特色专业。举全市之力,异地承接独立学院转设争创本科院校。支持江西理工大学先进铜产业学院(鹰潭)建设。

(六)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20.坚定教师职业信仰。全面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推进教师政治理论学习系统化、常态化和制度化,筑牢意识形态堡垒;全力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完善师德师风承诺制度,建立健全师德师风信用体系和考核机制,推行师德师风考核负面清单,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考核,切实引导教师自觉恪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加强教师聘用、考核评审中的政治立场和师德师风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要求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大力宣传师德师风正面事迹,充分利用“学在鹰潭”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提升教师职业成就感。

21.完善名师培养长效机制。2025年,培育省级骨干教师30人、学科带头人15人;市级骨干教师600人、学科带头人500人;培养省级中小学名师50人、名校长15人。支持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建设,高水平办好师范类专业,整体提升江西师专办学水平,切实打造教师教育示范基地。合理制定师范类学生招生计划,吸收有志于从教的优质生源就读师范专业。大力实施“培优强基”工程,重点强化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培育培养,持续加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和运转,切实发挥优秀人才的示范辐射作用。加快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校企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完善职业院校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聘请机制和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畅通技术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从教路径,推进教师定期赴企业学习实践和挂职制度。制定职业院校教师能力标准,培育一批“1+X”职业技能培训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若干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落实国家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通过“学历教育+企业实训”培养和行业企业优秀人才引进,建设一支理论扎实、技能突出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

22.创新教师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教师准入和招聘补充制度,提高入职标准,实行品行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强化教师编制保障,盘活事业编制存量,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向教师队伍倾斜。采取多种形式及时补齐教师,注重加大音体美等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教师招聘力度,优化教师学科和性别结构。深化教育城乡融合综合改革,有序推进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编制和人社部门核定编制、岗位总量,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分配使用的管理模式,真正实现“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提供教育经验,力争“十四五”期间在全市创一等、全省作示范、全国勇争先。科学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全域开展教育联合体组建工作,稳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推动城区优秀教师、校长向联合体学校、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和民族学校流动。健全教师岗位、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完善教师退出机制,营造教师能上能下的良好氛围。

23.增强教师工作吸引力。建立教育引才机制,完善高层次教师人才体系,吸引高素质人才加入教师队伍。拓宽高层次、紧缺学科(专业)教师招聘渠道,全面提高高层次学历教师比例。全面落实教师减负清单,切实减轻教师非教学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工资水平,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同步调整,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政策长效落实。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分配办法和内部分配办法,将教师工作绩效和教师工作量直接挂钩。绩效工资分配时,对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给予倾斜。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纳入绩效工资分配。扩大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健全符合高校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完善高校绩效工资分配方式,高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办法。

24.补齐乡村教师短板。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编制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倾斜。大力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村小、教学点教师实行“一专多能”本土化培养。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确保特岗教师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严格落实艰边地区津贴,在职称评聘和年度专项绩效工资上向农村倾斜,切实提高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交流的主动性。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重点向乡村教师倾斜。组织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学前教育巡回支教、音体美专业大学生实习支教等,支持城镇教师、退休优秀教师、优秀大学生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七)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25.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和《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完善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高速的教育专网;提升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基础设施;丰富、完善鹰潭市教育融媒体中心和教育云平台;完善机制,提高我市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统筹开展网络安全协调指挥和应急防控等工作。

26.打造数字化教学新形态发展“互联网+教育”。着力推进“智慧(数字)校园”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覆盖面,全市建设智慧校园示范校50所,实现中小学校“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100%。推动赣教云“教学通2.0”和“智慧作业”的应用工作,赣教云使用率位居全省前列,“智慧作业”在3—9年级班级全面运用。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个性化人才培养创新试验。推动中小学“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建设“名师课堂”200个、“名校网课课堂”实验校50所。开展区(市)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校长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培训,每年培训50人次;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每年培训500人次,教师使用信息化设备授课课时达到周课时的70%以上。在中小学开设计算机编程、人工智能等课程。实施职业教育数字资源试点专项和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支撑产教融合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探索5G、VR、物联网等新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

(八)统筹城乡教育协调发展。

27.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和联控联保责任机制,与学校建立联控联保、数据比对、定期专项行动和依法控辍治理等机制。巩固拓展“双负责制”,进一步提升精准资助水平。完善教育资助体系,加大对家庭困难学生的政策支持力度,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纳入资助范围予以优先保障。完善“联控联保、动态监测、行政督促、书面报备、精准帮扶”机制,实现属地“控辍保学”常态化、制度化管理,确保脱贫地区除身体原因不具备条件外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28.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教育行动。推进重点项目实施,统筹改善城乡教育教学环境。加大对脱贫地区公费师范生的培养力度,优先满足脱贫地区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加快推进鹰潭市乡村振兴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加强职业院校服务脱贫地区的功能,切实提升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劳动技术技能素质。继续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大脱贫地区“特岗计划”教师补充力度。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侧重定向培养本土师范生。持续落实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银龄讲学计划。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定“符合地方实际、体现地方特色”的校长、教师竞聘上岗方案和教师交流待遇保障等配套政策,鼓励和支持优秀教师向脱贫地区流动。继续支持脱贫户 “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

(九)深化重点领域教育综合改革。

29.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坚持破立并举,坚决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顽瘴痼疾,着力构建科学评价机制。改革党委政府教育工作、学校、教师、学生和用人评价,建立健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分层分类教育评价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完善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相关部门协作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鼓励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估监测。坚持科学评价导向,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鼓励各地各校开展以学术贡献、社会贡献和支撑人才培养为导向的学术评价,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多元化、过程化的教学评价,促进学校立德树人、教师潜心育人。注重教育评价结果运用,加大教育评价政策宣传,建立更加科学健全的教育评价体系,促进全社会形成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和选人用人观。

30.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体育分值,探索美育考核办法,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按照“3+1+2”模式,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办法。加强考试机构能力建设,推动市、县考试机构职能整合,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命题教师队伍,推进考试招生管理信息化,改善考试实施及运行保障条件。

31.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健全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新体系,确保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强化各级政府教育督导职能,健全督导工作规程,落实督导条件保障。建立健全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各级各类教育督导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完善教育督导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和问责制度。推进对区(市)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推动建立中小学校办学绩效考核制度。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组织开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专项督导。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配齐选强市督学,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开展培训,提升督导人员履职能力。

32.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深入推进民办学校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改革,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研究设立并用好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开展规范民办学校管理三年专项行动,落实年检年报和不良信用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民办学校资产、收费、财务、招生、实习等监管力度,规范举办者变更审批流程。用好“江西省民办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行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电子证照制度。指导民办学校修订完善学校章程,完善董事会决策、校长行政、教职工民主参与、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的法人治理结构。

(十)提升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

33.健全依法治教体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教育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机制。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教育行政程序和权力运行方式,坚持教育行政清单治理,提高依法治教水平。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全面推进依章治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完善现代学校制度,激发办学内生动力。进一步减少对学校的各类检查、评估、评价,加强对办学方向、标准、质量的规范引导,为学校潜心育人创造良好环境。加快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和机构建设,推进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区(市)一体化执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开展重点领域执法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机制。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建设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

34.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强化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学校履行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报告制度。推动各地安委会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进一步织密安全管理网络,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落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市、区(市)两级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网络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风险排查,扎实推进学校及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学校安全管理信息化,积极推进全市教育系统“雪亮”工程及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达100%。健全学校安全教育常态化机制,落实学生安全每日提醒制度,改进安全知识集中教育活动。

35.健全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完善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的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坚持教育公益属性,完善国家、社会和受教育者合理分担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的机制。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培养成本、学生资助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运用各类政策手段,改善环境、优化服务,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土地、金融、人才等优惠政策,鼓励出资、捐资办学,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强监督和管理,依法落实民办学校举办者筹措办学经费的法律责任,健全退出机制。

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科学规划教育经费支出,各级政府要加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与中期财政规划的统筹衔接。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大力支持教育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重点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水平。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继续教育。支持专门学校建设。

强化教育经费管理监督。健全责任管理体系,保障市、区(市)教育部门经费使用权,落实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经费使用自主权,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健全监督管理体系。与事前监审、事中监控、事后监督为着力点,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督管理体系。健全绩效管理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用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绩效管理体系,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财政教育资金,并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全面提高教育经费绩效水平。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强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将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编制预算、分配资金、优化结构、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实施

党的领导是做好教育工作的根本保证,要把落实教育优先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和监督评估机制,确保本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有效落地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完善教育系统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强化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协调推进,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优先发展、重点发展教育的责任,抓好教育规划重要政策研究和重大任务落地。完善市、区(市)两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决策机制,健全各区(市)、各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坚持和完善高校、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幼儿园党的领导体制,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强化责任分工。

规划责任落实制,对规划确定的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与各区(市)之间工作协同,探索研究解决教育发展问题,推动规划落实落地。各区(市)要围绕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研究制定本地发展规划和实施策略,出台针对性政策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创造性的推动规划落实落地。

(三)强化督导检查。

建立机构健全、队伍专业、程序规范、覆盖全面、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新时代教育督导机制,将教育督导融入各级各类督导评价活动,督促政府加强教育发展的保障。强化督导结果应用,通过日常督导和专项督导,扭转以中高考成绩或升学率片面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刻板观念,坚决克服“唯升学”“唯分数”的倾向,推动鹰潭教育深度变革。

(四)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积极宣传教育系统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弘扬教育发展正能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和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