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鹰潭市企业上市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补充通知

鹰府办字〔2022〕142号2022年10月19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鼓励支持我市优质企业坚定地朝上市目标迈进,市政府制定印发了《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企业上市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鹰府办字〔2022〕33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扶持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对促进企业上市产生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提振企业上市的信心,经市政府研究,在该《通知》基础上,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对《通知》中第(三)条“落实税收扶持”部分增加一条税收扶持政策,即:为切实支持鼓励我市优质企业上市,对重点上市企业在原扶持政策不变的基础上,考虑其上市投入成本和实际经营状况等因素,根据其上市前三年对我市经济贡献大小,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市(区)两级受益财政分别给予一定奖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