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鹰潭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有关流程的通知
鹰府办字〔2022〕141号2022年11月15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简化鹰潭市信息化项目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间,决定对《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鹰潭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鹰府办字〔2022〕70号)中的部分审批流程进行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单一信息化项目的联审联批流程
审定委员会办公室通过管理平台征求审定委员会成员单位关于可研报告的意见,其中市财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财审,出具财审报告报送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须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反馈意见和财审报告,在1个工作日内形成联审联批意见报送市行政审批局,市行政审批局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立项报告并上传管理平台。
二、调整工程类项目中的信息化项目审批流程
含有信息化建设内容的工程类项目报送市行政审批局立项时,同步将立项材料报送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对立项材料中的信息化建设内容出具审核意见,并报送市行政审批局。
工程类项目中的信息化项目在启动建设前,须对信息化建设内容编制技术方案,并报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按单一信息化项目相关流程组织技术审查、专家评审、联审联批后,建设责任单位(使用单位)方可开展项目招标建设。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