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24/2022-18753 | 发文机关: 市审计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2-02-2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24/2022-18753 |
发文机关: 市审计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2-02-2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
鹰潭市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鹰潭市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鹰潭市审计局是主管全市审计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和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区(市)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
1.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区(市)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全市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10.参与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的审计事项;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区(市)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区(市)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区(市)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区(市)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区(市)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区(市)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参与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区(市)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市审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法规科,电子数据审计科,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政法审计科,农业资源环境审计科,投资社保审计科,内审监督和经贸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机关党总支。市审计局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鹰潭市政府基本建设审计中心。
鹰潭市审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本级。编制人数42人,其中:行政编制审计2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数53人,其中:在职人数35人,包括行政人员19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7人。在校学生0人。
第二部分 鹰潭市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鹰潭市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鹰潭市审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72.09万元,较上年减少878.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2.09万元,较上年减少14.92万年,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863.7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鹰潭市审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72.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78.6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28.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10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73.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43.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09.72万元,因为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9.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0.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33.34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审计业务、信息化建设、事业运行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5.17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24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住房保障支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87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减少。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00.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6.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工资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252.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00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1年度已完成信息化建设项目,2022年未再列预算。资本性支出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4.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已完成信息化建设项目,2022年未再列预算。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鹰潭市审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72.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78.6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及资本性支出减少。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0.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00.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6.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2.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76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00万元,资本性支出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4.5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77万元,比2021年增长10.46%,主要原因是:预计2022年新招录2名事业编干部,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1.95万元、邮电费1.50万元、差旅费4.70万元、会议费2.50万元、福利费1.39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5.2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以及其他费用25.48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审计局采购预算共安排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对审计部门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拨款243.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3.37万元。具体项目如下:1、审计工作专项经费项目:预算审计工作专项经费作为审计工作的经费保障。2、非税收入成本2022项目:预算审计罚没款,用于补助审计工作开支。3、全覆盖审计服务费项目:审计信息化建设以及保障信息系统长期稳定运行工作的项目。
项目:审计工作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审计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是市审计局接受市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为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省厅布置的审计任务,特预算审计工作专项经费作为经费保障。金额150万元,为了保障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立项依据: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一条:“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预算予以保证。”
(3)实施主体:鹰潭市审计局。
(4)实施方案:完成2022年审计计划及其他由市委市政府省厅安排的工作任务。
(5)实施周期:2022-01-01至2022-12-31。
(6)年度预算安排:1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数量指标:2022年审计项目数,质量指标:完成审计工作质量100%,时效指标:2022年12月31日前,成本指标:150万元,社会效益指标:发挥审计反腐利剑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满意度指标:被审计单位满意度大于90%。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市审计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取消出国(境)计划。
公务接待费4.5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未开展更多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上两年未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使用公务用车购置费的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维持部门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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